❶ 2019年个税改革办法,房屋提前还贷了能否享受和填报个税扣除附加项
那肯定是不行了,这个住房贷款,必须是首套,且2019年还在还息中的,不然是不符合条件的,那么就不能享受优惠
❷ 专项附加税里住房贷款,我提前还完了,还可以享受避税吗
不可以哦。
1.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这里强调了实际发生,即要有贷款的利息支出。
2.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这里强调了你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因此,提前还款后,就不能再享受贷款利息加计扣除了。
❸ 个税改革新政: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怎么理解适用条件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这指的是个人所得税的缴税金额的专项扣除,并不是贷款的还款金额减去1000。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贷款提前还款还享受每月1000扣税码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❹ 提前还完住房贷款还能申请个税住房利息附加扣除吗
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的条件:
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
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
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贷款提前还款还享受每月1000扣税码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❺ 每月房贷不足1000(比如提前还贷故意留每个月10块钱的贷款), 个税专项扣除还是按1000扣么
房贷利息的专项扣除是在不超标准的基础上凭利息单据实扣除。
❻ 房贷还清了 申请个税专项扣除
1、如果房贷已还清,不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3、即便同时符合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也只能选一项扣除。
4、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首套房,可以看购房合同,也可以咨询贷款银行或公积金中心。
详解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一、什么样的房子符合条件?
1、在境内。
2、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购买给本人或配偶的。
3、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并正在还款中的。
二、扣除金额和时间有什么限制?
1、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全国统一。
2、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3、贷款期限不足240个月或提前还贷的,按按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月份定额扣除。
4、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
三、扣除方式怎么选择?
1、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一方扣除。
2、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
(1)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扣除。
(2)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3、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四、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1、住房贷款合同。
2、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❼ 提前还款后如何修改个税抵扣信息
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的条件:
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
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
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7)贷款提前还款还享受每月1000扣税码扩展阅读: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2019年2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回应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纳税记录有关问题,个税零申报并不影响纳税记录连续性。
❽ 新个税实施有首套住房贷款的,是不是工资每个月就会多1000元
不是每个月多1000元,是房贷可以在税前扣除项,现在起征点5000元,比如你工资10000,房贷每月1000,社保等其它税前扣除项2000,那么你缴税计算基数是10000-5000-2000-1000然后乘以适用税率就是你应缴的税,并不是税直接减1000.
❾ 贷款提前还完大部分个税扣除怎么办
贷款提前还完,大部分个税扣除,但是提前换完就可以少还利息。这个很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