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公积金半年后也贷款了,不交了有什么影响没
没有影响!但是前提是你以后都要按时的还款,在还清之前不能出现逾期还款和余额不足的情况,不然,就不好办了,只要不出现以上两种情况就没有问题!
没有谁规定买了房子就不能跳槽换工作的!
2. 用公积金贷款以后要是不交公积金了会有影响么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及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已经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如果因故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对已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会造成影响。但应该及时告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保证按时、足额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规定:借款人需在每月约定还款日前按照贷款还款计划表上的本息金额将款项存入己开立的还款账户中,由代办银行予以扣收,未及时存款或存款余额不足的从次日开始按罚息利率计算并收取滞纳金。需要注意的是每次扣款后的帐户余额要在10元以上,否则银行的扣款系统将按存款不足视为逾期而收取滞纳金。
3. 住房公积金停交一年,对贷款额度会有影响吗
会有影响,会影响以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1.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
2.如果配偶之前已经用过公积金贷款,虽说自己提取公积金不占用公积金贷款的名额,但是由于整个家庭之前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同时这也是购买的二套房,属于二套房贷,首付最少6成。
根据上述两种情况,可以看出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标准和提取公积金贷款是无关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家庭)名下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是,虽然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也是同样有影响的;最直接的就是影响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以商品房为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款到60万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90平以内的不超过8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4. 公积金交满一年后贷款买房,可以不交了吗
您好,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此,停缴后对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有很大影响的,如果没有特殊原因,还是应该正常缴纳公积金。以上回答由融联伟业为您提供,请参考。
5. 公积金满一年,现在不交了还能公积金贷款吗
已经放贷的没有什么影响,已申请没放贷的,可能会审批不过
6. 公积金断交了一年,可不可以继续交,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是可以继续缴纳的,因为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缴纳的,如果员工没有工作的时候是不能缴纳的。需要在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再次缴纳。但是因为员工断交住房公积金,那么会导致员工暂时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条件一般是需要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7. 公积金贷款 交够一年后 贷款下来了 不再继续交公积金可以不
可以。
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办理完了所有手续,辞职或公积金停止,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只是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其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以下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1、商品房(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2、现住房(即房改购买产权);
3、二手房(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4、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权作抵押);
5、拍卖房(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8. 个人公积金几个月没交了,不交了有什么影响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有义务依法给劳动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劳动者的住房公积金存在中断,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不受影响,劳动者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劳动者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9. 现在用公积金贷款一年后不交金了,贷款怎么算
贷款暂时按公积金贷款利息算,不过公积金中心巡查的时候查到你停缴了会把你公积金贷款利息恢复成商业贷款利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