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公积金,单位一般是每月几号缴纳
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北京地区继续执行缴存单位自主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2018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 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的要求,发布了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18〕1号文件,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现执行期已满。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报北京市政府批准,继续执行缴存单位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政策。这也是管理中心深入落实北京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具体举措。
二、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无需审批。单位缴存比例与个人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三、北京地区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上下限如何确定?
为进一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给企业减负松绑,经北京市政府同意,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北京地区月缴存基数上限较2019年度保持不变,上限为27786元。下限暂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暂为1540元,待市人社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资后再作调整。
四、缴存单位是否必须按照月缴存基数上限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单位无须按照月缴存基数上限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为了保证公平公正,《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要求,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规定任何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凡超过月缴存基数上限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各缴存单位选择缴存比例不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亦不同。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主在5%至12%范围内选择缴存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缴存单位什么时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基数上下限?
新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可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时,在5%-12%范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根据单位选择的缴存比例,自动对缴存单位申报的缴存基数进行上限审核;已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可在办理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工作的同时一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基数上下限。
六、缴存单位是否必须办理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缴存单位完成2020年6月公积金汇缴业务后,必须办理跨年清册核定工作。疫情期间申请缓缴的单位,也应办理跨年清册核定。
此项工作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否则缴存单位将无法正常缴存2020年7月以后的住房公积金。
七、如何办理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清册核定?
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工作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结。缴存单位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工作,具体办理流程可参阅“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操作详解”(网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3/387178/index.html),或观看跨年清册操作演示视频(网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1748370/1748376/index.html)。不方便上网的缴存单位还可选择就近管理部或受托银行网点办理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八、企业若生产经营困难,可否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
企业若生产经营困难,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职工代表大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可在1-4%范围内申请降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缓缴。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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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怎么买房,公积金贷款,我在公司每个月都交公积金,公积金怎么用
公积金可以提取有以下方式:租房、购房、装修、买车库等,那你要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准备好,在公积金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放款。
3. 公司每个月给缴纳的公积金和我每个月还的贷款有啥关系
如果你是公积金贷款那直接就是扣缴纳的钱,不够你用银行卡的钱补,如果你是商贷,那没啥关系。公积金里的钱你买房可以取,退休可以取
4. 住房公积金每个月是哪几号交
住房公积金规定每月交纳的时间是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连续缴存着。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 住房公积金一般每月什么时候扣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实际工作中,企业缴纳公积金日期是按照自己公司的规定,全看公司人事单位的安排,公积金中心也无硬性要求。
(5)公司每月什么时候缴纳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6. 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是按年
公积金按照规定,是按月缴纳的,由公司每月将公积金转入指定账户,不能出现断缴的情况,否则的话,会影响员工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的。
7. 公积金办理业务的时间每个月什么时间到什么时间
当月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
单位办理职工缴存登记时间在每月20日(含20日)前办妥的,自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每月20日后办妥的,自次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职工停缴登记,在每月20日(含20日)前办妥的,自当月起停缴住房公积金;
在每月20日后办妥的,自次月起停缴住房公积金。
8. 公司当月缴纳上个月的社保和公积金,那么贷款是不是也要推迟一个月等到账满一年了才能贷款买房
不是的,是公积金账户实际收到你和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到达12个月。也就是说你第一笔公积金是去年9月份交进去的,则到今年8月份交了以后就满一年,今年9月份就可以办理贷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