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积金贷款工龄
国管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公式如下:
最高贷款额=(月工资/2-400)/
每万元对应年限还款数
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30年,那么公积金贷款金额如下:
贷款额=(1500/2-400)/
47
=7.44万(即7万元)
⑵ 一年多工龄的公务员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钱
这要看你每个月的缴交数额,再就是当地公积金管委会的政策。
这跟你的工龄和账户余额没多少关系
⑶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为多少年
30年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⑷ 公积金贷款年限如何算
回答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年限)的计算有一个简单的公式:
贷款额度=[(借款人税后月工资+借款人配偶税后月工资)*还贷能力系数]*12*借款期限(年)
还贷能力系数一般为04——0.5,下面计算按0.45确定。
如果你需要贷款20万元,以上式子可以写成:
借款期限(年)=贷款额度/[(借款人税后月工资+借款人配偶税后月工资)*还贷能力系数*12 ],把数据代入公式:
200000/[(3000+0)*0.45*12]= 12.35年
根据以上计算(按你未婚计算),如果你贷款20万元,至少要贷12.35年(约12年零4个月),如果要减少贷款期限或增加贷款额度,就必须提高你目前的工资收入。
说明:还贷能力系数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整个计算的数据,一般银行会取0.45,但各地也有所差异。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⑸ 公积金能贷款多少及多少年年
单个人40万,夫妻双方60万,年限为退休年龄(男60,女55)减去现在的年龄,但最长不能超过25年。应该是这样的。
⑹ 我的公积金刚上满一年,像我这样工龄才满一年的话,公积金能给贷多少
青岛规定2年以上的公积金才能贷款,贷款额度与你的收入、房价、贷款时间有关;最高贷款额为30万元。请看有关条款:
一、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凡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两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普通住宅资金不足时,均可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条件
买方具备的条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中心”认可的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借款人偿债能力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房产交易的完税凭证、《秦皇岛市房屋登记发证收费通知单》;
4、具有所购房产全部价款4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用于支付所购房产的首期付款及证明材料;
5、借款人同意以所购置房产作为抵押;
6、所购置的房产的产权明晰,可进入市场流通,建成年份不超过15年,主体结构在砖混以上,且不在拆迁公告、旧城改造、司法冻结或封存和危房范围之内;
7、提供第二住所担保(担保人并同时提供住所产权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买方与卖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或《房屋买卖契约》;
9、“中心”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对交易房产的评估报告书;
10、“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一)贷款额度 最高为所购住宅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两者就低)的60%,具体贷款比例应根据借款人资信、交易房产用途、所处区位、成新状况、结构等情况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30万 。
(二)贷款期限 最长为30年。
1、不得超出房产剩余使用年限;
2、所购房产的房龄加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3、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加贷款期限男不得超过60周岁,女不得超过55周岁)
(三)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文件规定的利率执行。
⑺ 双汇员工一年工龄住房公积金可贷款多少
是在上海吗?如果在上海,公积金可能要求高一点,一般大于560,
⑻ 公积金交满一年,可以享受多少的贷款
公积金需要累计缴存12个月,且当前是正在缴存状态,名下没有贴息贷款,就可以贷款。能贷多少钱跟你的每月个人缴存额有关,每月缴存560元,就能贷到高值80万。不过公积金能够评级,正常情况下,贷款大值是80万,市属公积金评到b级能贷92万,评到a级能贷104万,国管公积金评到aa级能贷92万,评到aaa级能贷104万。市属高评到a级,国管高评到aaa级。
拓展资料:
公积金:
1.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3.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