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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如何每月提取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1-06-20 00:37:36

『壹』 东莞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吗

一、东莞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工作调离东莞、户口迁出东莞、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东莞住房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十)职工享受较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东莞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将填写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职工单位核对并盖章;

(三)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

(四)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1)东莞公积金如何每月提取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东莞公积金提取时间

(1)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业务办理间隔: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2)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下述首次、再次提取均指以同一笔贷款办理提取,如更换贷款应按首次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业务办理间隔: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3)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时限:申请人所租住房必须位于本市辖区,并应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申请办理,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时限:此项业务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一个月以上,每次办理可提取账户全部余额(非销户),直至申请人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为止。

(5)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时限:病患者仍在治疗的,申请人可申请多次提取,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三个月以上

『贰』 东莞公积金怎么提取

可以提取的,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东莞公积金提取情形:

1、偿还购房商业贷款。2、装修。3、物业管理费。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5、退休。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7、出境定居。8、偿还东莞市公积金贷款。9、租房。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11、非东莞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2、东莞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3、低保。14、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

东莞公积金提取额度规定:

1、偿还购房商业贷款: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可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2、装修:一次性提取职工当前账户余额65%的金额,上限不超过10万元,夫妻双方可分别申请;
3、物业管理费: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包括单位+个人)的30%且不超过1500元;
4、购买: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5、建造、翻建、大修:建造/大修/翻建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6、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本人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账户;
8、出境定居:本人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账户;
9、租房: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单位+个人两部分)的65%且不超过1500元的金额;
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账户;
11、非东莞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本人账户余额;
12、东莞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本人账户余额;
13、低保:提取账户全部余额;
14、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最大可提取金额不可超过实际支付的治疗费用。

(2)东莞公积金如何每月提取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公积金:

1.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3.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叁』 东莞公积金应该如何才能提取啊

东莞公积金如果有条件,应该能提。

『肆』 东莞一个月公积金可以提出来吗

符合条件可以提取,具体可以咨询12329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伍』 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准备材料: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借款人签署的《加入贷款信息互通授权书》(首次提取需提供)及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申请人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不需提供)。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窗口或受委托银行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出具《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

(5)东莞公积金如何每月提取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公积金中心办事处窗口联系方式:

地点:【南城办事处】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三联大厦二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平办事处】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东田丽园领豪坊127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塘厦办事处】东莞市塘厦镇花园街16号建行塘厦中心分理处二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虎门办事处】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富民商务中心15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龙办事处】东莞市石龙镇政府广场东北角4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陆』 东莞公积金怎样提取,需要什么手续可以提几次

要注意看你买的房是在东莞还是在外地,在资料第2点上有区别。
一、购买(一般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二)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
外市购房的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如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相应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材料: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说明:本市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备案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外市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签订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

『柒』 现在的东莞公积金不能按月提取了吗在网上营业厅里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各市都有明确的规定,有的规定如购商品房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以住房公积金按揭二选一,搞按揭的,每年一次,以银行提供的扣款依据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一般不会按月提取。

『捌』 在东莞用公积金贷款过后,公积金余额怎么提取

可以,不过要等你拿到借款合同并开还贷之后才能办理,首次办理需要提供:
1、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及担保合同》原件;
2、 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 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 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3、 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这项业务无需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可在本市建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直接办理。

『玖』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最新方法

东莞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工作调离东莞、户口迁出东莞、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东莞住房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十)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东莞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将填写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职工单位核对并盖章
(三)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四)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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