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征信上贷款记录需要多长时间才会被消除
根据人民银行规定,各发卡银行都需将客户的消费及还款记录定期上传,不可篡改。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十七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第十八条
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
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1)贷款记录从哪一年计算扩展阅读: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国家设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专业运行机构建设、运行和维护。该运行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收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按照规定提供的信贷信息。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息主体和取得信息主体本人书面同意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查询服务。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
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者其他主体提供信贷信息,应当事先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并适用本条例关于信息提供者的规定。
第三十条
不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查询信用信息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收其提供的信用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制定。
Ⅱ 房贷还款周期是从什么时候计算的
若是在招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且已发放,您可以登录手机银行查询您的贷款额度起始日/到期日。请登录手机银行,点击“我的→全部→我的贷款→查询→贷款记录”,点进申请的贷款里可查看到该笔贷款详情。
Ⅲ 买房贷款记录是从哪年开始的,有没有几年一取消的制度
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2010年275号文件的规定,是二套的还是可以申请贷款的,三套的是不可以的。二套的首付款是60%,利率执行1.1倍(目前有的银行已经提高到1.2-1.4倍)。
Ⅳ 怎么查询自己以前的贷款记录
自己拿着身份证去征信自助查询处查询
近五年的贷款记录及信用卡情况上面都会有显示
Ⅳ 征信上贷款记录什么时候消除
根据人民银行规定,各发卡银行都需将客户的消费及还款记录定期上传,不可篡改。如之前有使用我行信用卡或者贷款,我行不会对您的使用记录做出任何不良的评价,只是如实的反馈您的历史使用记录,不加任何主观判断。《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详情可见http://www.gov.cn/zwgk/2013-01/29/content_2322231.htm)。您在办理新的业务时,相关部门一般会优先考虑近期的消费、还款记录。
Ⅵ 关于贷款年限的计算
不同银行对贷款年限的政策不同,但是大体取值都是一致的:
1,借款年限+房龄不超过30年或40年。
2,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不超过65岁。
3,以上两个条件需同时满足,取最低值。
你父亲的年龄已经是58岁,如果你们申请贷款的银行政策是借款年限+房龄不超过30年,由于该房已有24年的房龄,那他最长只能贷6年。如果政策是40年,那你父亲最长能贷7年。
并且,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往往在审批过程中还会降低一年。
银行对于以家庭为单位购买第一套住房是有一定的利率优惠的,如果你父母名下是首次购房,可以利率下浮30%,在贷款成数上,首次购房可以贷7--8成,由于借款人年限偏大,且房龄过老,银行会在降低成数或降低贷款金额两者中取其一。
按首付3成,贷60万来算,7年,每月还款8200多一点。
愿问题圆满解决!~~
Ⅶ 贷款利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利率是以7月6日标准来还款.
正常,会不会有问题.
没错
Ⅷ 根据贷款起止时间怎么计算多少年多少天
发放贷款的次月第一次开始还款,当月不用还款.
对于几日还款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定日,还款日统一是在次月的20日开始还款,此后每月均为20日还款.另一种还款方式为"对日"还款.也就是说5日放的贷款,则第一个还款日为次月的5日,24日放的款,则第一还款日为次月的24日,以此类推.
Ⅸ 征信逾期记录多久会消除,五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
征信逾期记录会在完成逾期还款后的5年消除,5年是从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9)贷款记录从哪一年计算扩展阅读: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