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房子在小贷公司抵押贷款,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子被他们保全了,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这种情况星期贷款没有归还或是没有按期归还,小贷公司起诉到了法院并申请对你的房子进行保全,这是不需要通知被告的合法手段,现实中,被告的财产被保全,绝大多数都是自己不知情的。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② 房子被债主保全 不还房贷行吗
一般房子被债务保全了,房贷还是要还的,除非债务人准备把这个房子进行拍卖,获得的收益还给债主,这样就不需要再还房贷了。债主保全你的房子,就是为了防止你赖账,相当于你这间房子抵押给了对方。要注意的是房子获得的所得仍然无法偿还贷款,剩余房贷可能会通过其他方法让债务人还。
一、房屋保全是什么意思?
1、房屋保全其实就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房屋进行保全的一种行为,其实就是禁止其作出出售或者是抵押的相关行为,能够更好的对房子进行保护。
2、这样也能够便于整个案件更好的执行,不会造成当事人其他的损害。而且一旦采取了保全措施之后,是需要立即开始执行的。并且在申请之后采取了保全措施,30天的时间,如果没有依法提起诉讼、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3、不过在房屋被保全的期间是能够接着居住的,只不过不能够对房子进行买卖,或者是办理过户。
二、房子被保全还能贷款吗?
1、已经被法院查封,就不能再抵押,银行不会给贷款。
2、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绝对不允许处置的,包括买卖、抵押、出租等行为。况且,房屋抵押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登记抵押手续的,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因此,房屋被保全之后,就不可以进行抵押,也就无法获得银行的贷款。
③ 抵押给了北京贷款公司外地法院又给保全了北京的贷款公司可以把房子卖了剩余的钱给外地的申请保全人吗
不可以的,只要保存了,就必须通过法院才可以卖,而且卖的钱是优先与申请保全债权方的
④ 房子保全贷款可以吗
房子被保全不能贷款。房子被保全是指债务人不能偿还债权人到期债务,债权人申请法院对其财产进行的一种保全。贷款是向银行提供担保,向银行借钱,法律规定被保全的财产是不能进行抵押的,也表示不能抵押给银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⑤ 房子在银行有贷款,又被别人保全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1、你从银行办理了按揭(抵押借款),钱已经从银行拿出来了,你必须还完,否则银行会来收你的房产,你的房产有设定抵押的《他项权证》在银行。
2、担保有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如果没有约定的按连带保证,也就是说你得替你朋友还清担保的欠款。
3、在法院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前,抵押借款合同还有效,还要履行合同,还是按原来约定进行。
4、假如你的房产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得优先偿还银行(还清后银行债务消除),剩余的偿还你替朋友担保的,若还有剩余归还给你。因为银行有设定的抵押证明,对于该房产有优先权。
5、法院的财产保全问题应该不大,法院得在保证你的生活居住的前提下,才能采取强制措施。而且时间也要比较长,这段时间你可以找你朋友理论去,让他赶紧消除该债务。
6、你银行借款还完,该财产保全消除后,你还是可以再去做银行借款的,只要你的证还在。
还有奉劝以后别再替别人担保,若真要担保,一般担保就行,不要连带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