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员工买房子要贷款,需要公司开收入证明,如果员工工资5000一月,为了方便贷款需要开到8000,公司有责任吗
法律意义上是有的,但实际上这种情况随处可见。最坏的情况,员工还不起贷款银行起诉,国内还没有过追究单位开收入证明不实的案例。
㈡ 员工买房向银行贷款工资收入证明多开有什么后果吗
你好!
首先我跟你从实际上来说:你员工的个人住房贷款,他是否用所购买的商品房向银行做抵押贷款?如果是,那么一般来说影响不大。如果不是(通过其他途径贷款)按具体情况分析。
当然您自己也要分析啊,举个例子,我是你的员工贷款买房,我和你的劳动合同签订为2年(2009至2011),可我在公司开收入证明的时候是2010年3月,最后我在2012年离职了。综上所述,收入证明主要是证明个人现阶段收入情况以及之前的收入概况,对将来是不存在保证的。
一般在个人抵押贷款后,个人最终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那么银行主要是通过法院将其商品房封存,然后公开拍卖。对你单位一般不会有什么不利因数(到时候银行方面可能会委托有关机构(部门)调出你员工的工资单,公司财务状况等,进行查实,基本不太会)
从法律和理论角度出发,最好还是尽可能开据真实的收入状况,毕竟自己也不理亏。
综上所述,要明确几点:1.现在基本上都存在收入证明数额虚报
2.对于个人不动产抵押贷款,银行不怕你还不出钱,房子在,跑不掉(更何况是现阶段,房产那么热一直升温,不说增值也绝对保值)
3.重点:银行在个人抵押贷款审核时,对购房者提供的收入证明,一般关注的重点就是盖有单位公章,其他基本不管,呵呵。
所以说您给您的员工开据出比实际数额多的收入证明,审核绝对没问题,但是希望您尽可能的做到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