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信金融贷款被录音怎么办
应该报警,对方已经涉嫌诈骗了
“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㈡ 小贷公司贷款时电话回访录音有法律效力吗
这个基本站不住脚,首先要确认是对方电话回访,而不是伪造的。真正有法律效力的是你签字了的东西。其他,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很难站住脚。
㈢ 我在公司贷款银行回访以后有录音吗
一般是有的
希望能帮到你,如果你的问题解决了,麻烦点一下采纳,谢
㈣ 被网上贷款诈骗被录音了怎么办
不理它。既然这是诈骗性质的,它还敢把这事暴露出来?你不搞他就不错了。如果他把你搞烦了,直接报警。
㈤ 借钱录音证据要怎么样才有效请相关法律熟知的朋友详细的讲下,录音中有哪些才是有效力的借钱证据
一、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二、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若干规定》第68条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限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前者包括以拘禁、胁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后者包括一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由于婚姻案件所具有的特殊性,对这样的获取证据的方式就不能以非法证据对待,只要不是以拘禁、胁迫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或者违反程序法、实体法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就应当认定该证据具有证据能力。
三、录音、摄像等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
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我国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有规定,如民诉法第6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若干规定》第69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㈥ 催债的电话录音当事人有权向贷款公司要吗
有是有这个权利的,但是他们是不会给你的。
㈦ 朋友贷款要我录音怎么办
坚决拒绝,否则后患无穷,既然公司没有运营就应该办理注销,现在他不注销还要以公司名义办贷款,但是这件公司你也是有份的,那问题来了,如果他用这笔款项用公司的名义欠下了远远超过贷款金额的数目呢?比如:他跟其他公司说我要订货,先交订金,然后对方把货送来了,他再转手把货套现,然后一走了之。那现在问题来了,欠银行的、欠供货商的款项是由公司名义欠的,而你对这件公司也是有责任的,所以你没借钱,将来却面临要还钱的窘境,这样你懂了吗?所以,建议:防人之心不可无,你就坦白说,现在公司没有经营了,就要去注销,如果你要贷款就以个人名义贷款,好走不送,咱别趟这浑水。
㈧ 贷款公司能调出银行面签的录音录像吗
在银行贷款目前没有要求录音录像,如果是贷款公司有进行这方面的要求并且进行了录音录像,可以通过自己的渠道查询出来录音录像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