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老板要把法人和股东变更给我,我要如何规避风险
一人公司,要注意的问题很复杂,你是名义,对公司不可操控,风险很大,可以说无可规避,法定代表人就要对公司负责,办错事就有惩罚,跟挂不挂名无关。
⑵ 请问朋友的公司要把法人变更成我的名字 如果银行贷款是不是需要法人签字才能生效变成法人后会有什么危
⑶ 企业法人变更后,是否需要偿还之前的贷款
企业变更后,需要偿还之前的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借款,企业也可能会承担偿还责任。
2015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明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实际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应承担偿还责任。故企业在该情形下以其不是借款人为由抗辩,法院不会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若是当B仅仅是法定代表人(仅仅是为老板打工的)的时候,以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了。当B不再是法定代表人的时候,不需要承担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订立借款合同,出借人主张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并请求企业偿还该笔借款的,出借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2)只要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借贷合同上以法定代表人身份签字,即对企业发生效力,公司印章真伪不影响企业应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签订借贷合同,且所借款项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只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承担还款责任。
⑷ 老板为何把公司法人变更给自己的子女
这个也算是赠送吧,变成法人就说明公司是子女的了,以后往来的合作跟他没有关系了,退居二线了。这个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⑸ 公司法人变更后,该公司在银行的所有贷款和原来的法人还有关系吗
1.企业贷款企业还,法人只是企业的法定代人,不会让法人个人归还。与前任法人也没有关系。但法人代表的是企业,银行可以找法人。企业如有事故,法人也受限。
2.第二年贷款,法人可定得签字;
3.不想做法人,可以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
⑹ 公司老板把另外一个公司的法人转给我,我需要了解注意些什么
一般来说,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会有一定的股份和分红,除此之外,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1、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4、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5、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企业法人的坏处
公司欠款不还,法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有证据证明因为法人不当行为产生的债务,法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3.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⑺ 企业法人以公司名义贷款,公司变更法人后以前的法人还有偿还贷款的义务吗
没有偿还义务。如果担保时已经和对方签订合同并注明以个人名义承担担保责任的,那么依然需要继续履行担保责任。
根据《公司法》
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公司也有权就其损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赔偿。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后前法人代表代表公司所负债务仍需承担
以公司名义贷款属于公司债务,法人、公司名称等信息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与个人没有直接关系,仍由公司承担偿还责任。
变更法人代表在后,前法人代表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因此判决房地产公司应向冯某清偿债务。
所以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
(7)老板把公司法人变更给我并要贷款扩展阅读:
企业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一)具备企业法人的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成立
(二)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并以营利为目的
(三)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四)可并购其他法人
(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法人的这种独立资格的意义在于:
一是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企业和主管部门之间是两个完全平等的主体,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只能按照等价有偿自愿互利的原则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二是独立于企业成员,即企业法人与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互相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三是独立的财产权利,从而使企业法人能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四是独立的财产责任,即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以企业自有的财产独立承担,同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无关。
⑻ 老板把其它公司法人变更我为法人又以我的名义贷款老板用她自己的房产抵押但我签了免责合同但不在我手上
首先你是法人,肯定以后出现的任何什么问题找的肯定都是你。你签了免责声明也没有用。建议你最好他弄完以后,你把法人再变回去变回给他。
⑼ 如果公司的法人变更多久可以贷款
这个不影响的。公司主体没变啊。企业如果在贷款之后法人发生了变更,只需要向银行提供一些企业法人变更材料就可以了。【摘要】
如果公司的法人变更多久可以贷款【提问】
这个不影响的。公司主体没变啊。企业如果在贷款之后法人发生了变更,只需要向银行提供一些企业法人变更材料就可以了。【回答】
企业法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公司企业法人代表登记表,主管部门出具的原企业法人免职证明,新企业法人的任职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企业法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回答】
法人以前是我,现在变成我老婆了,现在要去办小微快贷,法人变更了才有10天左右,能办到小微快贷吗【提问】
一般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所需要的时间为工商5~7个工作日,税务2~3个工作日,银行7~10个工作日。【回答】
手续全部办完了之后就可以办理贷款业务。【回答】
谢谢【提问】
不用谢。【回答】
⑽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后原法人还要承担公司之前的债务吗
不需要承担。法定代表人只是代替公司处理债务问题,真正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债券的还是公司。
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
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
但是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10)老板把公司法人变更给我并要贷款扩展阅读
案例:
2009年,冯某经人介绍与某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黄某相识。后黄某以房地产公司因开展招商业务需资金周转为由,于2010年期间分两次向冯某共借款12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
2011年4月,房地产公司再次向冯某借款30万元,该公司重新出具借条给冯某,《借条》载明公司现共借到冯某150万元,该借款用于公司招商开发等费用,并以公司土地项目作担保。还款期限届满后,房地产公司没有依约清偿借款,冯某催收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房地产公司偿还债款150万。
房地产公司认为冯某与房地产公司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该《借条》是冯某与黄某恶意串通、为牟取不法利益而伪造的,黄某并没有将款项交给房地产公司入账,冯某提供的盖有房地产公司印章的《借条》;
只是黄某个人滥用其持有房地产公司印章的便利擅自作出的行为,且2013年公司已变更股东,黄某不再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黄某与冯某的借款行为属于其个人行文,与公司无关。因此应当由黄某承担还款责任。
江门中院经审理认为,《借条》是证明当事人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该《借条》加盖了房地产公司的印章,并其内容也明确载明是房地产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资金而向冯某借款,黄某只是作为房地产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借款经手人签名确认,公司变更法人代表不影响债务清偿。
至于该笔借款是否入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的账户,这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房地产公司否认涉案《借条》的真实性,并抗辩冯某未实际向其交付借款,但直至判决前,房地产公司仍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亦不能对其未实际收到借款而又不收回《借条》作出合理解释。故房地产公司理应向冯某偿还债务1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