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助学贷款网上签合同为什么签不了字
你好
如果有提供网络签字的窗口的是可以
有可能是你的浏览器的问题
也有可能是你网络的问题
建议重新刷新试试
『贰』 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签了,钱没到
你还是抓紧问问学校吧,不会被你们当地的邮局截留干别的了吧。湖北我听说好多邮局都截留邮政汇款,自用,不知道你是不是这种情况。
『叁』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网上签订合同一直显示在审批中也没有收到短信,怎么办呢
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的续贷上一直显示在审批当中,那么说明正在审核你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过段时间就会收到短信了。
『肆』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网上填写时证明单位那里没有填写,现在合同已经签订了,还需要自己在网上填写吗
合同签订以后,网上的个人基本信息不出错就行了,其他没什么实质性作用。
『伍』 生源地助学贷款已提交申请,出来网上签订了,如何修改为网上签订合同
每年高考结束就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对于一些贫困家庭的学生来说,没能如愿上岸或者被划到三本学校。复读没把握,上专科又不甘心。只能通过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助学贷款也是已向圆梦工程,也是国家为大学生开放的绿色通道,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为大学生开放优惠政策,作为大学生要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为国家的繁荣富强能够贡献一己之力。同时要做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大学生,能够肩负起社会的责任。
『陆』 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不能到现场签字,怎么办
共同借款人需到场签字。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有共同借款人一起才能办理贷款的。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柒』 生源地助学贷款签了合同后相关问题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及办理流程如下:贷款受理部门: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准备材料: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捌』 为什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时点击贷款申请提交时没有任何显示,不能提交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学生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需具备有关证明)等条件。
申请助学贷款不成功的原因主要有下列三项:
1、没有就读证明或录取通知书
助学贷款申请的条件之一,是借款人要就读于高校。需要有高校的就读证明或者是录取通知书。如果不能提供,申请贷款会被拒。
2、不能提供家庭贫困证明
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或者是生源地助学贷款。这两类助学贷款都是为家庭贫困的学子发放的,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必须要有贫困证明,并且由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以后才有用的。所以,如果不能提供贫困证明,申请助学贷款也是可能会被拒的。
3、学历不够不能申请
一般申请助学贷款要求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如果是学历太低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话,是无法申请成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 详细情况可直接联系所在当地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部门或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咨询部门了解。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注意事项
有关申请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 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5.申请过生源地贷款的同学还用向学校发的银行卡里打钱吗?
不用,只需要将贷款之后所欠的金额打入即可。
如果发现自己的学费已经被扣过,不要担心。贷款发放下来后会以某种形式让你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