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在国企的财务工作,现在有个问题急需各位给解决: 我下属子公司向母公司申请了一笔借款,金额、利率、期
母公司借给子公司款,
借:其他应收款--子公司
贷:银行存款
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要交纳营业税。
② 子公司如何向母公司借款
(1)这里包含两个借贷关系:一个是母公司向银行借款,另一个是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
(2)子公司与母公司是关联方关系,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对纳税人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但母公司如有足够的证明有关资金确定是从金融机构取得,这种借贷关系可不作为关联方关系对待,而作为正常企业间借贷关系对待。
(3)子公司实际支付利息时,应视同先向母公司支付利息,再由母公司向银行支付利息。母公司收到子公司上交的利息时应作收入,应向子公司开具收到利息的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子公司税前可扣除的支付给母公司的利息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水平计算的利息计算。
③ 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申请借款。母公司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这样做对不对是否可以避税,请指教
1、借款的分录:
借:其他往来-XX公司-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点评:会计科目中无“其他往来”科目;此外,独立企业之间,不能经营货币,企业之间的借款应当通过银行,做三方委托贷款。
2、因子公司暂时无钱支付借款利息 ,母公司将利息挂账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往来-XX公司-10
贷:其他营业收入-10
点评:母公司当没有收到利息前,不应当确认收入;此外,即使做收入,也应当做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合并报表时,与子公司的利息抵消。
母公司的利息收入应当申报缴纳营业税。
供参考。
④ 子公司将银行贷款借母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答:子公司发生应付银行利息款项时,以银行利息单作为原始凭证,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支付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应收母公司利息收入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如果按规定应缴纳营业税的,借记“营业税金与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缴营业税”,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 母公司发生的应付子公司的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支付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⑤ 子公司中标,母公司可以此向银行贷款吗
这种情况下,母公司是不能因为子公司中标向银行贷款的,它们是属二个不同的法人,母公司不能用子公司的中标文件向银行贷款,银行也不会受理的。
⑥ 子公司向母公司申请资金是贷款还是借款
是借款或拨款
⑦ 集团母公司可不可以贷款给子公司
可以
集团公司可以贷款给出子公司,但所借款超过集团公司实收资本50%以上金额产生的财务费用不的在税前扣除
我国《公司法》对于母、子公司没有作出明确界定,对其相互之间的特殊法律关系也没有作出特别管制。仅仅一个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几十字的条文,过于笼统、不利于操作及保护外部债权人和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随着我国加入WTO,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子公司的行为也日益频繁,仅仅凭现行的公司立法已经无法解决类似于上述所提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案等关于母子公司间责任关系的纠纷。因此,笔者主张应立即对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细化。
⑧ 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 会计分录
一般都是挂往来科目:其它应收或其它应付款都可以。
借:现金或等价物
贷:其它应收款——XX公司
利息:
借:财务费用-借款利费
贷:其它应收款——XX公司
还款:
借:其它应收款——XX公司
贷:现金或等价物
对所得税影响不大,只有财务费用涉及所得税,如金额很小问题不大,如很大,又长期不付,而影响利润率,可以会要求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