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烟台购房开始是商业贷款,以后能转换为公积金贷款吗
按目前的政策商业贷款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
你如果有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用于偿还商业性贷款。具体手续是:
携带购房贷款合同、本人身份证、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也有叫“公积金提取申请””的),暂时离职没有工作单位的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结婚证户口簿(配偶方一起提取时需要)、还贷卡等有关资料,到贷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时间有规定,一般一年两次, 上半年、一半年和一次,各地不相同,提取的公积金可以冲还每个月的贷款,也可以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具体你可以问一下贷款银行)。
B. 商业贷款怎么网上提取公积金
在网上取住房公积金的方法如下
1、网上预约流程。
2、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3、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4、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
5、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
6、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
7、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
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有X的以0代替。
8、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
9、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
10、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
11、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
12、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13、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C. 我用的商业贷款,公积金是怎么提取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职工死亡前未办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则由该职工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身份证原件,向管理部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经过公证的遗产继承文件或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的公证书、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用于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储蓄卡账号,管理部审核上述材料,留存复印件,填写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第一联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加盖管理部业务用章后报送市中心会计处,办理相关支取手续。
办理死亡销户支取时,原有业务票据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与其配套使用。
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管理部还须审核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定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支取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用于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所有人必须一致。
凡符合上述支取条件的,支取人持身份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议件及个人储蓄支取卡(中国邮政-储蓄存折;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华夏银行-华夏卡;商业银行-京卡和储蓄存折;农业银行-金穗卡;光大行-阳光卡;民生银行- 民生卡;兴业银行-兴业卡。)到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及《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支取。
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主买房人的支取记录单,如未建公积金,须单位开证明。但夫妇双方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的总款价。
如主买房人在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在北京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主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由建行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
五、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程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汇缴单位办理。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支取手续。
D. 二手房商业贷款,请问可以提取烟台公积金么 –
可以,具体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地政策不同,手续也就不同。
提取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E. 商业贷款公积金提取网上显示没有正常的商贷支取协议信息是什么意思
可以。
首次办理提取时需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还款存折、借款合同,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以后可每年一次或每隔几年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期间偿还的贷款本息额。职工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在提前还款后1年内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办理提取,各提取人只能提取一次该次提前还款额,提取的总金额不能超过提前偿还款。
提前还款提取的时间与前次提取的间隔参照个人提取公积金还购房贷款登记卡的时间,满12个月或以上方可办理提取。办理提取时需带上身份证、还款流水单。若为提前还款,还需提供提前还款凭证。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具体提取资料以办事处(营业网点)前台实际审核为准。
1提取人范围仅指借款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购房人)为本人、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的关系人。提取人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公证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公证书作为证明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的资料。
2商贷借款人配偶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查询借款人的个人信用信息,但借款人未到场,则提取人需提供商贷借款人授权其代理查询征信的《委托书》,提取人方可签署《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授权书》。
《委托书》中必须有“委托某某代理查询本人个人信用信息”字样,该委托书不需公证,但应有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委托期限等关键要素。
3商贷主借款人(第一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之间非夫妻关系,共同借款人申请提取公积金(包括共同借款人配偶申请提取公积金情形),需要查询商贷主借款人的个人信用信息时,必须主借款人到场签署《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授权书》,不得由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代理签署。
F. 商业贷款能提取公积金来还吗
由于是商业贷款买的房子,那么如果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还款最常见的就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商业贷款。
由于每个地区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有所不同,但是也大同小异。一般来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并且贷款未还清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常,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允许职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冲还商业贷款本息,办理周期为每年1次,直至贷款余额结清。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将商业贷款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不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的话,可以申请将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后,可以直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委托扣划手续,之后就可以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逐年或逐月抵扣还公积金贷款。
委托扣划还贷可供选择:
逐月扣划还贷;
逐年扣划还贷-降低月供方式;逐年扣划还贷-缩短期限方式。
借款人及其配偶选择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必须一致。
以上就是商业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还款的两种基本方法,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方的规定略有不同,还需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