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有哪些程序
各个地方不一样,主要内容应该都是一样
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贷款操作程序及要求
(一)中小企业贷款操作程序
1、用款企业向大理州中小企业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借款申请;
2、大理州中小企业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后,派出项目经理调查,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撰写《评审报告》,报市场部经理审核、项目评审部审核;
3、《评审报告》经大理州中小企业贷款评审小组评审、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后,上报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
4、贷款发放流程为:开发行--咨询公司--委托银行--用款企业。
利息及还款流程为:用款企业--委托银行--咨询公司--开发行。
(二)中小企业贷款的要求
用款企业需要向大理州中小企业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大理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以下资料:
1、复印件类
(1)证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贷款证或贷款卡;采矿权、探矿权(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其它证照。
(2)政策:企业享受的还贷、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税收、政府出资或补贴、土地),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规定,并提供前两年的实际数额,本年度和未来一年的预计数额;行业政策。
(3)经济技术:反映企业技术、装备、研究开发能力的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列入政府各类计划的有关文件、环保证明、产品获奖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等及产品照片;主要客户名单及产品销售合同、订单(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与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有关的参考资料(如能反映企业管理水平、信誉程度、行业地位、区域经济位置的获奖证书,能反映企业主要负责人人品道德、敬业精神、开拓能力的各种奖励及证书)。
(4)其它:企业章程;注册时和变更登记时的验资报告;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在借款期间先还借款后分红的决议;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提供抵(质)押的决议。
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授权。
2、格式填报类
(1)《大理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项目申报书》。
(2)《贷款申请表》。
(3)开发银行要求的有关表格。
3、企业制作类
(1)企业基本情况:主要股东概况;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法定代表人个人简历;企业发展简史和经营历史;最近三年年度工作报告或企业工作总结(如有);主要分支机构概况(如有)。
(2)项目情况:目前主要在建项目或计划投资项目的内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建设期、总投资构成、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项目进展情况、项目产品市场及预期收益情况;制造工艺流程情况(如有)。
(3)资产负债: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前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和本年度(截至上月底)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补充资料)及财务报表的附注说明;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帐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情况表(包括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存货构成等);对外提供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或有负债情况;诉讼或其他重大经济纠纷情况。
(4)经济效益:企业主要费用年度支出测算;投入产出主要指标;原材料供应情况分析;产品目标市场分析;本年度和担保期内投资、收入(销售)、利润等预测情况;基建及技改项目总投资构成及资金来源、支出预测;主要经营领域或主导产品的概况(包括主导产品名称、生产能力、市场区域、市场占有率及竞争能力分析、销售收入、营业利润等情况)。
(5)其它:环保情况;企业对所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可以说明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的各种管理制度;企业关联交易情况;企业销售、采购情况;项目背景情况。
Ⅱ 政府融资平台可以作为信贷主体吗
2012年底,国家有关部委连续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和《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政策和具体要求,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促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合规经营及银行贷款风险防控。新规规定:一是不得将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及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有效规范了地方政府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注资行为,有助于真实反映和提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实力和担保能力。二是地方各级政府不得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各级土地储备机构成为土地储备唯一合规主体,强化了土地储备行为的统一管理,有效防控了同一地域多方办理土地储备的风险。
从影响方面看,一是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规定,必然要提高政府注入土地的难度、注入成本,进而使得融资平台公司现金流覆盖的难度剧增。二是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承贷、项目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为还款来源的项目,形成了准入禁止。今后注入土地的转让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项目,必须要考虑土地取得的合规性、土地转让限制条件、土地增值税上缴等因素,除了取得的成本增加外,由一级市场变为二级、三级市场,市场风险把控的难度更大。三是注入土地为抵押品的,确定土地抵押担保值时必须要考虑补交土地出让收入的因素,无疑将会增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自身提高抵押品的难度,同时也会增加相应的融资成本。如何处理好新规贯彻执行与信贷风险防控,笔者认为应密切关注政府融资6个方面的问题。
一、承贷主体问题
依据162号文件土地储备贷款借款人须纳入国土部门的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借款人新增储备土地规模(含本年度收储已在本年度供应的储备土地),原则上应控制在市、县本级前三年平均年供应的储备土地量之内;省级财政部门依据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核准后,向土地储备机构核发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据了解,2012年底前国土部已下发第一批名录,重庆市共4家,很多区县未列其中。建议政府迅速重新组建该县土地储备中心“进圈入围”。同时新增土地储备规模控制和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的相关具体制度正在制定中,建议区县政府不等不靠,及时启动相关项目论证并确定主办银行先行开展评估以抢占先机。鉴于463号文件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承贷项目建设内容中不得包含土地储备建设内容(即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报批等与土地收储相关投资),项目还款来源不得为土地出让收入返还的两个限制条件,其过去“包罗万象”的职能及还款来源渠道不复存在。建议政府尽快调整思路,将融资平台公司由“全能型”向“术业有专攻型”转变,以农民集中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农村土地整治(主要为储备土地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将地方政府的逐年回购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符合法律或国务院规定的公路项目为重点授权1-2家融资平台公司实施,突出重点,确保影响全局的重大项目的平稳有序推进。
二、对融资平台公司注资行为管理问题
新规之前,存有将政府办公楼等及未按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的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以壮大“资产实力”及未缴土地款等问题。以某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为例,某年某月末总资产17520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307万元,应收账款128万元,其他应收款5937万元,存货139650万元,系国资划拨作为出资和资本公积的土地500余亩,固定资产29185万元,总负债4760万元。按表面资产负债率仅为2.7%,但若剔除未缴任何费用注入的土地500余亩价值139650万元及固定资产中的行政审批大楼等23幢政府办公楼价值29165万元外,实际资产仅为6392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74.5%,明显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建议政府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并整合,本着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实事求是、不打擦边球等原则,真正做大盘强1-2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三、区域准入控制问题
根据银监会和相关银行的要求,实行“三率一额度”区域准入控制,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理解不同计算结果不一致等问题,具体表现为:在计算政府负债时,有的以财政表列负债数据(存在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未纳入或部分纳入),有的又将财政报表未列入负债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全额或部分纳入政府负债等,导致各类监管部门的质疑。建议各级政府,特别是财政部门及各家金融机构建立起统一的计算标准并由上一级定期公布制度,即财政部与各家银行联合公布各省的“三率一额度”;省分行或直辖市分行联合财政部门公布各区县的“三率一额度”,防止人为操作或信息不对称而将应进入负债的不列入,导致过度授信。
四、分年还款计划落实的问题
以某县为例,据统计,以2012年为基点,未来3年需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含信托)分别为91464万元、126676万元、109580万元,尚未考虑利息及新增债务支付。按本级财政收入15%的速度增长,未来3年需偿还债务分别占本级财政收入的31.8%、38.3%和28.8%。即该县要将1/3的本级财政收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偿债压力较大。建议政银企三方,提前一个年度对下一年应偿还的债务做到统筹安排,在政府的主持下,签订《四方协议》(政府、财政、银行、企业),落实还款来源,明确时间和金额,共同履行各自职责,确保贷款本息按期收回。
五、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的问题
仍以某县为例,2012年全口径财政收入61.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就占近60%,税收收入6.4亿元仅占财政支出53.9亿元的1.2%,当地对上级补助收入依赖较重,自身造血功能不足,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占本级财政收入的53.2%,说明“土地财政”的基本面未得以根本改变。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多以“专款专用,不被挪用”为前提,县级调控余地较小,无法与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受政府委托作为承贷主体实施的相关项目有效对接、直补到位,不仅使政府减少了组织归还银行本息的固定来源渠道,一定程度上也造成资金闲置。建议上级政府按专项资金与专项项目相衔接,适度赋予区县政府的调节余地,允许捆绑综合运用,既可用作项目资本金,也可作为归还贷款本息使用。同时,土地资源终究是有限的,努力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全力提高税收收入比重才是根本出路。
六、土地收入实现问题
新规出台之前,因各家银行大多项目均是以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为还本付息来源。新规出台之后,以出让方式注入土地的,融资平台公司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注入土地的,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并严格用于指定用途。融资平台公司经依法批准利用原有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或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土地价款,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这样至少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原以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为项目还本付息来源如何处理;二是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注入的土地在未来转(出)让时市场因素(由原来的一级变为二级市场)影响现金流计算的难度相对增大,银行将更加严格和审慎。同时,目前财政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储备土地拟出让时一般由政府社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而非政府规范性融资平台公司所能掌控,出让金缴纳进入社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账户进入国库后再予以返还。可能出现三种情况:一是因信息不对称,土地何时出让、是否出让、出让金额银行难以及时掌握;二是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不及时或被挪作他用,银行完全处于被动境地;三是土地不能按原计划实现出(转)让,影响第一还款来源的有效性。
对此,笔者建议。一是实行“新老划断”,对原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以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为还本付息来源项目及授予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土地储备职能由政府出面对相关银行予以明确。原公司具备土地储备职能,其储备的土地仍然合法有效;原项目融资还款来源为公司项目土地整治后(配套)可供出让的亩土地出让收入返还,将全额归集到公司在你行开立的结算账户上,若出让计划未实现,政府将筹措其他资金用于偿还你行本项目贷款本息仍然执行。同时,按照“盯住土地,卖地还款”的要求,政府、财政、银行、企业四方要对其土地出让收入返还方式、土地出让收入返还时限、金额等进行明确,防止不及时返还土地出让收入给企业或挪作他用而造成银行贷款本息不能按时收回。二是面对新规的推行,既不能“视而不见”,违规操作,也不能“畏手畏脚”,一变卡死,要本着“务实、规范、有为、有效”的原则,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专业土地储备机构的1+1合作模式,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实现政府资源和信贷资源的有机结合,良性互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Ⅲ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利用备用信用证在国内融资
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以下几点利用备用信用证在国内融资:
1、外商投资企业日益成为中国出口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国内投资环境逐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的采购、投资逐年增加,形成了对人民币资金的巨大需求。
2、中国人民银行连续七次降息与美联储的连续六次加息,使美元以及港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利率差已超过3,这无形中加剧了外商投资企业对人民币贷款的渴求。
3、 目前国内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融资持谨慎态度,因为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的营运中心在境外,银行难以准确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而企业拥有的抵押品如厂房、机器设备等价值不高,变现能力不强,银行难以提供大额融资。
4、备用信用证,以其巨大的灵活性,简便的操作性,日益成为外商投资企业重要的融资工具。备用信用证是从美国发展起来的一种以融通资金、保证债务为目的的金融工具。
Ⅳ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利用备用信用证在国内融资
外商投资企业日益成为中国出口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统计,目前,“三资”企业对外出口额已占中国出口总额的近六成,随着国内投资环境逐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的采购、投资逐年增加,形成了对人民币资金的巨大需求。中国人民银行连续七次降息与美联储的连续六次加息,使美元以及港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利率差已超过3,这无形中加剧了外商投资企业对人民币贷款的渴求。 目前国内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融资持谨慎态度,因为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的营运中心在境外,银行难以准确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而企业拥有的抵押品如厂房、机器设备等价值不高,变现能力不强,银行难以提供大额融资。备用信用证,以其巨大的灵活性,简便的操作性,日益成为外商投资企业重要的融资工具。 备用信用证(STANDBY L/C)的定义和种类 备用信用证是从美国发展起来的一种以融通资金、保证债务为目的的金融工具。在十九世纪初,美国有关法例限制银行办理保函业务,然而随着各项业务的发展,银行确有为客户提供保证业务的需要,因而产生了备用信用证。由此可见,备用信用证就是一种银行保函性质的支付承诺。备用信用证的种类很多,如履约保证备用信用证(PERFORMANCE STANDBY),预付款保证备用信用证(ADVANCE PAYMENT STANDBY)、融资保证备用信用证等(FINANCIAL STANDBY)。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用以抵押人民币贷款的备用信用证就属于融资保证备用信用证。 用于融资保证的备用信用证与一般信用证相比有何共同点和区别 用于融资保证的备用信用证与一般信用证相比有如下共同点: 1. 均为跟单信用证,通过向开证银行提交规定的单据进行索汇。 2. 二者都遵循UCP500条款。 另一方面,二者又有很大的区别 1.备用信用证无需以贸易为依托,没有物权的转移;而一般信用证需具有真实贸易背景,通过单据的传递达到物权的转移。 2.备用信用证的受益人一般为境内人民币的贷款行,而普通信用证的受益人是货物的出口商。 3.在索汇方式上,备用信用证的受益人(贷款行)在借款人未履约的情况下仅凭一纸声明即可向开证行索汇,而普通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开证行只有在收到受益人(出口商)提交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单据时才会付款。 外资企业办理备用信用证抵押贷款的好处 备用信用证抵押贷款是在美圆汇率持续坚挺、利率走高的背景下产生的。外资企业办理备用信用证抵押贷款有以下好处: 充分利用国外母公司的信用资源获得国内融资,手续简便; 节约资金成本,避免汇率损失。外汇管理局对备用信用证抵押贷款有无限制? 杜菁:外管局对这种业务是鼓励的,因为可以降低中资银行发放人民币贷款的风险,提高银行的资产质量。出具备用信用证的银行限于境内外资银行和境外外资银行(国际权威评级机构穆迪或标准普尔A1或A+以上评级的外资银行)。不过目前暂不允许中资企业办理备用信用证抵押贷款业务。
Ⅳ 国家政府机关是否有容许向私有贷款公司借贷
原则上来说不允许,国家政府机关属于政府机关,不是法人,不能借款,更不要谈私有贷款公司借贷了。
实际上,很多政府都在外借款,名头很多,比如发行债券,项目融资,基本都是列出一个项目,然后进行融资,项目有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具备法人资质,可以融资,政府会将部分资产转移给项目公司或其他公司或者用政府旗下其他国有资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Ⅵ 什么是信用证融资,这和向银行贷款有什么不同
如果你不了解信用证,可以去网络一下,里面说得很详细。
简单地说,贷款是银行直接把现金借给企业用于日常的资金周转或者项目建设,信用证则可以理解为银行针对企业某一笔或几笔交易所开具的具有担保性质的带有附加条件的付款承诺书。
举一个例子:企业需要进口一笔货物,但不确定出口商的货物是否符合要求所以不敢先付款,而出口商也不了解进口企业的信用资质所以也不敢先发货。这时银行可以作为中间平台,在收取进口企业的保证金后开具一个信用证给出口方,以银行的信用承诺只要货物满足约定的要求,就会按照信用证上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来保护双方的安全。国外的出口商虽然不了解国内的企业,但银行的信用通常会被认可,所以一般会接受信用证的方式结算。
Ⅶ 请问贸易公司可以用信用证贷款吗具体是什么要求
信用证出口押汇(议付)
出口信用证押汇是指根据信用证受益人(即押汇申请人)的要求,以其提交的我行可接受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全套单据为质押,将票款扣除利息及银行费用后,按外汇管理规定及申请人要求,原币付给申请人或按押汇日的我行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付给申请人,我行保留追索权,然后凭单向开证行或保兑行或承兑行收款,以归还出口信用证押汇的一种融资业务。
申请人资格
1、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2、必须是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经营出口业务的各类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
3、资信状况和经营效益良好,无不良记录的公司。
4、原则上要求申请人在我行开有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帐户,具有一定规模的结算量。
5、原则上要求申请人经常在我行办理出口单证业务。有出口押汇授信额度者可不受此款限制。
出口押汇条件
1、出口押汇的单据必须与信用证完全一致,即要求:信用证为我行可接受的正本信用证及修改正本,单据做到单单、单证一致。
2、信用证没有限制其它行议付的条款。
3、提交的单据中应包括代表物权的全套运输单据。
4、押汇的期限原则上为即期,如经相应授权和授信程序的,期限不能超过180天(含),但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或我行认可并与之签定过相关协议的保险公司承保出口信用险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得超过360天(含)。超过360天的出口押汇须报总行国际业务管理部审批。
5、申请押汇的信用证开证行或保兑行所在国政局稳定,没有外汇短缺或可能发生金融危机,按照穆迪(或标准普尔)评级标准,其国家主权评级标准一般不得低于Baa2(或标准普尔BBB+)。开证行或保兑行信誉良好,与我行未有过纠纷记录、过去交往中资信一直良好、正常,按照穆迪(或标准普尔)评级标准,其长期债务评级标准一般不得低于Baa3(或标准普尔BBB-),短期债务评级一般不得低于P3(或标准普尔A-3)。
6、无独立付款责任的转让信用证项下单据不得申请出口押汇。有独立付款责任的转让信用证项下单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出口押汇。我行不接受的信用证不得办理出口押汇。
7、原则上押汇申请人与我行处于同一辖区。
8、已办理打包贷款的信用证项下单据不得再申请出口押汇,但办理出口押汇用以归还相应的打包贷款者除外。
9、信用证项下不符点单据,在有完全货权及提供担保的前提下,经信审批准后可办理。
出口押汇申请
1、企业应填制《出口押汇申请书》及《出口押汇总质押书》各一式二份,加具公司公章及有权签字人签字,连同出口单据和正本信用证一并交中信实业银行办理进行审核;
2、中信实业银行在收到提交的《出口押汇申请书》和出口单据后,如符合条件,经审核无误后叙做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货币
出口押汇货币为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澳元、港元和人民币。
出口押汇金额
出口押汇金额原则上为所提交单据金额的90%。如根据以往收汇记录、能准时收汇且出口商在我行有往来帐户的,可按单据金额的100%提供押汇。经开证行或保兑行承兑的远期出口信用证押汇,可按单据金额的100%办理。
出口押汇利率押汇利率以押汇当日同期伦敦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LIBOR)为基础加一定幅度。
进口押汇期限
出口押汇是短期融资业务,押汇天数以押汇日到收款日计算。
Ⅷ 信用证融资的信用证融资的主要方式
(一)银行向进口商提供的贸易融资方式
提供信用证融资额度。为了对进口商提供融通资金的便利,银行通常对一些资信较好、有一定清偿能力、业务往来频繁的老客户核定一个相应的授信额度或开证额度,供客户循环使用。进口商开证时只需提供一定比例保证金,无须缴纳全部货款,差额部分可占用授信额度或开证额度,这就减少了进口商的资金占用,从而提高其经营效率。
担保提货。在进出口双方相距较近、货物比单据先到时,为避免缴纳滞港费。加速资金周转,开证行可向船运公司出具提货担保书先行提货。并保证赔偿船运公司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待正本提单到达后,再以正本提单换回原提货担保书注销。这样,既减少了进口商的费用,又可以尽快提货以免因货物品质发生变化遭受损失。正本单据到达后,不论单据是否有不符点,银行都不能对其拒付。
进口押汇。在即期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收到进口单据后,经审查单证相符,或虽有不符点但进口商及开证行都同意接收,按进口商的需求,开证行偿付议付行或交单行,银行所垫款项由申请人日后偿还。在进口押汇业务中,释放单据的方式大致有三种:一是凭信托收据放单,二是凭进口押汇协议放单,三是由申请人付清银行垫款后放单。
承兑信用额度。在远期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收到进口单据后,经审查单证相符,或虽有不符点但进口商及开证行都同意接收,由开证行以其自身信用对外承诺在将来某个固定日期或可以确定的日期向受益人付款。
(二)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贸易融资方式
打包放款。出口商在提供货运单据之前,以供货合同和国外银行开来的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向当地银行抵押,从而取得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进货、备料、生产和装运所需周转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票据贴现。在远期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发货并取得开证行或其他汇票付款人已承兑汇票后,到当地银行将期票以折扣价格兑现的一种融资方式。在这种利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方式下,银行对已贴现票据有追索权。
出口押汇。出口商将全套出口议付单据交其往来银行或信用证指定银行,由银行扣除从议付日到预计收汇日的利息及有关手续费。将净额预先付给出口商,向出口商有追索权的购买物权单据的一种融资方式。
福费廷。也称“包买票据”,指包买银行无追索权的买人或代理买人因真实贸易背景而产生的远期本票、汇票或债务的行为,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业务为银行买人经开证行承兑的远期汇票。
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融资。出口信用保险是政府为鼓励企业扩大出口,保障企业出口收汇安全而开设的政策性保险,作为其承保险种之一的信用证保险,承保出口企业以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保障出口企业作为信用证受益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单据后,由于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的发生,不能如期收到应收账款的损失。而银行则对投保了此险种的出口企业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