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以公司名义贷款
银行的贷款业务一定要有担保程序。你既然不能提供动产的质权和不动产的质押担保,那些“留置”就不用再去考虑啦。只能是通过第三方作为担保人。从正常的银行贷款审批程序来讲,第三方作为担保人,一定是第一责任的当事人。
原因很简单,作为银行一方来说,贷出的款项,至少能收回本金。如果第三方作为担保的当事人承担第二责任,在担保法律的规定,如果第一责任的当事人违约,第二责任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偿还款项或者承担偿还少部分款限。
B. 以公司名义贷款,钱转借个人使用,是否合法
这是违法的,涉嫌骗取贷款,后期如果还不上甚至构成贷款诈骗。但是这样做的人也不在少数,只是提醒你一下,这钱到期后必须得还上,否则你的下场会很惨。
C. 与人合伙,合伙人以公司名义贷款,却把所有款放在自己手里并且私自使用。
谁主张谁举证。你要有这笔贷款的流水,证明贷款并未全部用于合伙公司的经营,这样去法院告才能赢。你的合伙人涉嫌合同诈骗,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D. 以公司名义贷款出来的钱能,个人平分私用吗
可以啊,银行不会管你贷款的钱干嘛去了(除了特殊贷款产品专款专用),其他贷款产品贷款用途都是个形式
E. 有限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在其他股东不知情私自到银行贷款私用,那股东有责任还款吗
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在所有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表公司 ,因此,这种情况应当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未经股东会议通过,公司偿还借款后,可以向股东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根据《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公司名义贷款私用扩展阅读
根据《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F. 以公司名义贷款,还款为私人账户,可以吗
不可以的,必须是公司账户还款才可以,要不然对方不会承认的
G. 股东之一以公司名义贷款,所贷款项全部挪为私用,请问该公司的其他股东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因为贷款是以公司的没有借的,如果该股东不还,公司有偿还的义务,势必会侵犯其他股东的利益。再说,银行贷款打入公司帐户就属于公司的财产,如果该股东挪用了贷款,可以告他侵占公私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