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向个人借款要缴什么税吗如果付利息又没法取得税务局监制的发票。
企业向除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也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的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
关于发票方面。企业可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取得正规发票,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个人取得非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应按5%缴纳营业税,同时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贰』 支付个人的贷款利息,但没有发票,我该怎么做账
一是根据付利息的银行凭条记账,而是有收利息的人写收条入账。
『叁』 贷款利息没开发票,可以入账吗
贷款利息没开发票
有回单,是可以入账的。
『肆』 借款利息无发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新《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原《条例》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这里没有谈到具体向谁借款?只要是向非金融机构就可以,新条例说:“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才可以,是不是意味着企业向个人或独资企业贷款发生的利息就不能扣除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上述情况,企业向个人借款,向其支付利息,取得的收据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适当凭据,因此,所发生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可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取得正规发票,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伍』 企业间借款利息,没有发票,利息真实发生,能税前扣除吗
由集团公司贷款给子公司用的,出具了母公司的贷款合同,和分摊费用的依据的,可以扣除。除此之外没有发 票的不得扣除。
『陆』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入账别人收了我公司利息只开收据没有发票。
民间借贷现在相当于个人借贷,如果对方是金融机构的话会有,不然收据只是证明他收到了这么多钱,因为他不是金融机构不能办理借贷业务这样可以规避法律。如果你不接受这样的那你就别贷了,现在正轨金融机构没钱贷只要你和民间借贷利息还款日期达成一致那就还本付息就可以了。
『柒』 我公司向职工集资,每月都需向职工付利息。可是利息记账凭证后没有发票,应怎么办应怎么办理
企业内部集资,需要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员工大会指定方案,并支付个人利息计算所得税
贵单位对职工集资账务处理可参照以下分录:
收到集资款时: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某职工集资款
付职工集资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
二、税法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则是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职工集资从本质上看,它并非职工因受雇而取得的收入,而是以职工的集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的,是职工拥有企业债权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因此,职工集资利息应作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依照税法,利息、股息、红利实行源泉扣缴的征收方式,贵公司向职工支付集资工资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即企业允许列支的职工集资利息支出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息。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具体比例标准还未明确。
3、《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法规,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因此,个人借款给企业,收取了利息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