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对外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章程没有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对外借款,会对公司的经营及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决议通过才行。董事长个人无权作出决定,影响互股东的利益,除非开始时候就授权过给他。希望对你有帮助。
㈡ 公司到银行贷款前需要提供股东会决议吗
公司贷款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公章。
2.公司章程。
3.股东会决议。
㈢ 公司还股东的借款要经理股东会吗
这个当然要经过股东会啦,涉及到每个股东利益,而且股东们有知晓情况的权利
㈣ A公司的股东是B公司,需要贷款,还需不需要股东会决议,如果需要,具体怎么写
母子公司关系具有多种含义,一般以会计上是否作为合并会计报表作为母子公司关系标志,即绝对控股或通过协议安排等方式实质控制该公司等。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决议权属于公司内部事务,一般要看公司章程和投资协议的规定。但对外来说,有法律效力的是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对银行来说,一般是要求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但具体还是要看银行的具体规定。
㈤ 合资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吗
只要是两个及以上股东的公司必须成立股东会。
只有一人公司,也就是自然人独资或者是法人独资的公司不用设立股东会。
剩余的公司都有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
这是股东对于公司事务进行决定。
㈥ 公司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方向性的指引);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6)合资公司贷款需要过股东会吗扩展阅读:
关于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的相关规定
1、对于股东出资在前,借款在后的行为,早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给黑龙江省工商管理局的《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企指函字【1999】第6号)中就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
2、对于股东借款在前,投资入股在后的行为,2002年4月29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虚假出资认定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97号)解释如下:
公司利用本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将资金以借款名义借给股东,然后以股东名义作为投资追加注册资本,但实际上,公司未将资金交付给借款的股东,借款的股东也未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而是公司将股东所借资金在该公司银行账户之间内部转账,股东本身并未增加任何实际投资。此种行为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行为。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2002年7月25日《关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函告江苏省行政管理局(工商企字【2002】第180号),内容如下: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式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
因此,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缺乏法律依据。如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应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司法
㈦ 股份有限公司贷款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的名义贷款是需要董事会同意的,而不是股东的,
㈧ 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申请贷款需要谁决议,是否必须是股东会决议依据是什么
您好 公司法里面有明确规定 公司重大决定决议应该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申请贷款是属于重大事项理应有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议。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㈨ 控股股东借款给公司用于经营还款时要经过股东会吗
《公司法》没有明确要求,具体看公司章程如何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