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不缴纳公积金,个人怎么申请
未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就没有属于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没有公积金账户,自然就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下面我们来详细解析: 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由于公司不缴纳公积金的做法,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议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以期你们的合法权益早日得到维护。
『贰』 公司不给交公积金,属于违法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有相应的处罚,职工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公司还是不缴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不缴住房公积金,将列入“黑名单”
2018年10月15日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指出,如果在住房公积金方面存在以下6种行为,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限制、阻挠、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
2、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后仍不执行的;
3、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
4、违规提取或者协助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退回的;
5、违规获取或者协助违规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
6、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6期以上,经催收仍不偿还的;
其中,明确提出了企业给职工不缴、少缴、不按时缴公积金,将列入黑名单
『叁』 换工作后新公司不交公积金房贷怎么还
已经办理贷款的必须缴纳公积金,如果连续三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不缴纳公积金。公积金中心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贷款人还清贷款,所以公积金不能断,不给缴纳的话对自己有影响,要么换个工作或者找人自己花钱缴纳公积金。
对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随即封存账号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责令其补缴已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
『肆』 公司如果没有按时交公积金,造成无法贷款公积金怎么办
公司如果没有按时交公积金,造成无法贷款公积金就是继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要连续交6个月,这样就可以再去申请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3、本人及共同还款人信用良好。
4、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公积金贷款用于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具有符合规定的购房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7、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
8、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9、且对本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项目尚无提取使用过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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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条件
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补缴手续
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补缴办理
1、单位填制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对《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伍』 公积金交好还是不交好
公积金的好处:
1、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大大低于同期商业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房源范围广,二手房对房龄限制较少;可以不受开发商银行帐户的限制,借款人可以按照个人意愿自由选择还款银行。
3、借款后如果提前还款,可以选择部分还款或全部还款,无需预约;部分还款后可以选择缩短还款年限、还款额不变,还款年限不变、还款额减少,延长还款年限、还款额增加等还款方式;还可以选择用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和在一次还清时用住房公积金冲贷。
4、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首付款最低可至2成。
5、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以抵减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陆』 公司不按时交纳公积金会不会影响贷款
1、按照最新的公积金政策,公积金贷款只有满足公积金连续缴纳6个月就可以申请的,现在公积金贷款没有以前那么严格,不过具体还是要看各地情况。
2、建议您可以尽量与公司协商将后面的公积金补缴清楚,公积金缴纳时限和余额是营销贷款额度的,如果公司拒绝给你续交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你们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柒』 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换了单位不交公积金的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换了单位不交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捌』 如果单位不交公积金,自己个人可以缴纳吗可以贷款买房吗
自己可以缴纳公积金,个人自缴需连续满半年才能贷款。
2017年10月《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出台后,在广州个人自缴公积金成为现实。
个人自缴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不封顶,个人自缴的公积金跟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可合并计算连续缴存年限。
个人自愿缴存者公积金贷款时,除需满足广州市户籍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1年(含)以上,非广州市户籍借款人应连续缴存2年(含)以上的要求外,还需同时满足连续自愿缴存半年(含)以上。
自愿缴存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使用银行储蓄账户作为还款账户,必须使用其公积金自愿缴存账户作为还款账户。
还款方式方面,自愿缴存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所有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的余额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必须使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贷款。
按月还贷是指公积金贷款放款后,每月通过划扣借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目前除了广州,还有上海、扬州、武汉、成都、长沙、合肥、南昌 、广西省等地可以自行缴纳。
(8)公司还是不缴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Personal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Loan)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
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
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贷款对象
1.购买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需要购房贷款的。
2.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3.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4.因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贷款的;
5.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银行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