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买房贷款,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父母还不上贷款,子女是不是强制还款
对的,你作为合同约定的第二还款人,当你父母无法还款时你有义务去还款,在约定最后还款期限如果你们都不还,那么银卡有权拍卖房产来抵付已放贷金额并且你们所有还款忍都会上征信黑名单。
⑵ 父母贷款还不上要子女还吗
父母贷款还不上,让子女还,如果子女有这个能力,有这个条件帮父母还贷款也是理所应当的,因为父母把你养大了,你有能力了,帮助父母尽孝心,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父母养你小了,你也应该养她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你有这种情况下,应该去帮助父母百善孝为先,孝顺父母是理所应当的事,也是作为一个子女应该去做的事情,也是责任和义务,在你有条件的情况下,就去帮他把贷款还上吧,这样老人心里也得到了安慰,你也尽了做子女的义务和孝心
⑶ 父亲在银行贷款还不上了该怎么办
父债子还完全不符合现代法律的规定!
父亲的债务只能由他的财产来归还,子女没有任何代为归还的义务。
唯一例外的情况,是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就需要在遗产的范围内对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放弃继承,那么也无需清偿债务。
你想要法律条文是吧?但是这个是基本理念,似乎没有直接的条文。
给你一个继承法的条文吧:“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⑷ 父母贷款还不上被银行起诉对子女有影响吗
子女不能帮忙还吗?就看着起诉啊,对你没影响就不还了?
⑸ 父母欠银行贷款还不出,子女要受牵连吗
以一个真实的案例来现身说法吧:
年过50的老叶家住南安市溪美街道,和张某是多年的朋友。2010年11月6日,老叶向张某借了5万元,之后仅偿还4万元,尚余1万元未还。
2011年,老叶不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叶某松和叶某强,均已成年。张某立刻找到叶家兄弟催讨其父所欠债务,“你父亲生前欠我1万元,现在他去世了,这笔债务应当由你们做儿子的还”。
面对张某的催债,两兄弟认为这笔债不该由他们偿还,始终对张某置之不理。于是,张某便一纸诉状将两兄弟告上法院,要求他们偿还叶某生前所欠债务。
最后,经过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法庭审理,自认为有理的张某却败诉了。法院认为,原告张某与老叶之间的借贷关系明确,合法有效。但债务人老叶已死亡,而叶家两兄弟明确表示放弃对其父遗产的继承,张某也未能举证证明两兄弟继承其父的遗产,故两被告无需对其父生前借款承担清偿义务,遂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认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的张某对此表示十分不解。
对于张某的疑问,主审法官解释说,传统上“父债子还”是指父亲所欠下的债务由子女去偿还,但在现代法制社会,这种传统未必正确。在法律上,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除非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否则父债与子女无关。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由此可见,若继承人接受遗产,就应当在继承遗产的限额内承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责任。若未继承遗产,借贷关系仅存在老叶和张某之间,故“父债子还”并非“天经地义”。
⑹ 父母在银行贷款要是还不上会不会扣子女银行
子女若是担保人,需要代还,贷款的钱不还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会有影响,以后按时还款即可。
⑺ 我父母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了.对子女有什么影响么
欠银行的贷款还不上,就会对征信产生影响。征信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子女的当兵考学考取公务员得到,凡是有正式的影响都比较大,因为会把父母的情况摆在桌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