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欠债,丈夫是否可以拒绝承担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如果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欠债没有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丈夫可以拒绝承担债务。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夫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丈夫贷款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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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检察官,我真的成‘冤大头’了。”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民行检察处办公室里,一位头发有些花白的老人激动地拿着民事调解书向检察官展示。
老人姓李,现年64岁,是一所小学的退休校长。2015年1月,她结束了与前夫王某长达36年的婚姻,可没想到突如其来的一笔债务搅乱了她的生活。
2013年,王某向好友吴某立下字据,借款30万元。吴某多次催还,可还款期届满后,王某仍未还钱。由于吴某和王某的借贷关系产生于王某和李老太的婚姻存续期间,吴某便将二人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借款30万元及相应利息。
2015年9月,因为联系不上李老太,法院便公告送达并缺席审判,认定王某所欠吴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王某、李老太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016年4月,李老太发现自己的工资卡被银行冻结了,这才知晓自己成了被告。可案子已过上诉期,她便向法院申请再审,结果被驳回,这才找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虽然那时我们是夫妻,可我根本不知道王某找吴某借钱,我一分也没有花过,为什么要让我和他一起还钱?”面对检察官,李老太讲出了心里的委屈。原来,李老太的婚姻并不幸福。夫妻俩虽育有一女,但多年前王某就有婚外情,并在外和情人同居,长期不回家也不管家,夫妻俩一直处于分居状态直至离婚。
办案检察官了解情况后,一方面宽慰着李老太,另一方面着手调查此案。究竟王某所欠的30万元借款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检察官围绕着这一争议焦点实地进行调查,先后走访了王某的同学、学生、亲友以及两人的邻居、物管人员等证人,同时还调取了王某的银行卡消费记录等,发现30万元的借款全部被王某用于给情人买房购车和日常花销。
通过对全案的审查,检察官认为上述证据能够证明李老太与王某多年来并未共同生活,王某的借款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这笔借款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王某一方清偿。
今年1月,五分院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缺乏证据、适用法律错误、且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提出抗诉。法院作出裁定,指令原一审法院再审。在检、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原审双方均达成民事调解,所有债务和利息由王某一人承担,李老太不承担债务。
办案检察官介绍,鉴于该案发生时间,适用的是旧法规定,需要当事人李老太承担举证责任。而根据今年1月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但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就需要债权人举证证明,即债权人能够证明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B. 结婚后另一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贷款不还会怎样
结婚后,另一方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贷款,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还,债权人会起诉夫妻两个人,要求共同偿还的。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不是另一方是否知情,而是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
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 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现在要求我来偿还,但是我也有贷款,无偿还能力,会影响我的工作吗
那这个需要看你老公贷款的目的。
这笔钱用在了你们两个人平时的衣食住行上面的话,那么这个贷款就是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律师有义务帮她还的,至少要帮她还一半。
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具体而言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也就是说,如果是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贷款仅是为了个人,则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负义务。
D. 请问1,老公在老婆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贷款,老婆需要承担债务吗
如果老公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且所贷的钱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妻子不用承担债务,这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
E. 丈夫贷款,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名,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要承担责任,,他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夫妻共同承担债务。但是妻子有权向其丈夫追偿
F. 老公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用于名下企业投资,妻子需要承担责任吗
这种情况下妻子也是需要担负责任的因为夫妻本为一体只要他俩没离婚
G. 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丈夫在贷款银行签字承担责任吗
您说的这种情况,很难说明不知情,首先是夫妻之间的事情难说不知情,再次在贷款各种手续上面签字,都是可以看得到是要做什么的,也是很难说不知情。所以说,用妻子不知情来做为理由拒绝承担责任,恐怕很难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因为这样的情况,您真的很难举证。
H. 在双方夫妻关系存在时,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并且擅自把另一方名字填上,属于共同债务吗
在双方夫妻关系存在时,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并且擅自把另一方名字填上,只要是夫妻关系,贷款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建设就属于共同债务。
I. 夫妻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在离婚另一方是否可以不承担责任
这个问题得分两个方面说,第一,从你们夫妻关系内部来说,如果它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和你们的共同经营,等等,可以不承担责任,也应该不承担责任。第二,从外部关系说,你对外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家庭,那么债权人有权请求你们来偿还这笔债务,那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你承担的就是两个人的连带责任。我不知道,你听清没有?当然,如果你们离婚成为了既定事实,又对你们之间的财产包括债务进行了分割。因为第三人主张权利,你承担了不该承担的债务,那么你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据这些事,向你的前配偶主张权利,挽回你的损失。本意见仅根据提问者的描述作出,最终意见应以有关事实经具体核实后再行确定,本回答不作为最终的律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