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个人住房贷款有哪些种类
一、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主要种类有三种: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2)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提供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未婚需填写未婚声明,我行留存原件。
5、离异或丧偶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协议、判决书,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的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Ⅱ 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要内容
住房公积金: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Ⅲ 个人按揭贷款借款合同适用范围
按揭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按揭贷款合同一般有如下重要条款:
1. 贷款的用途
借款人应该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能用于非法目的。贷款合同载明的借款用途不得违反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规定。
《贷款通则》还规定了以下对贷款用途的限制:
(1) 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借款人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3) 除依法取得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4) 借款人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2. 贷款币种、金额
贷款币种、金额,是贷款合同中的数量条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具体货币及其数量。这是计算贷款利息的主要依据。
外币的贷款在贷款价格构成等方面存在更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律师应当熟悉,但不属于本指引的讨论范围。
3. 贷款的种类
4. 贷款期限
指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现金流量、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贷款合同中载明。
5. 贷款利息
贷款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允许浮动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贷款合同中载明。
6. 担保条款
对于担保贷款,贷款合同可以设置担保条款,也可以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为防止担保的落空,双方可以在贷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中约定,如果主合同被确认无效,从合同仍然有效。
8. 还款
贷款合同对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期限和方式一般都有具体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时还本付息。
9. 提前还款
贷款合同中对于该条款一般都有一些限制,规定的较为详尽,主要是因为贷款人为了保证其投资能得到预期的收益。具体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加以规定:
(1) 自愿提前还款,一般适用于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前还款,根据情况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2) 强制提前还款,一般适用于因借款人违约或预期违约而实行的违约制裁;
(3) 自愿取消授信额度;
(4) 特定原因导致的提前还款和取消额度,紊乱和成本增加等。
10.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对与借贷有关的事实,包括其法律地位、财务状况、商务活动等是贷款人评估贷款交易安全性和盈利性的基本依据。对借款人上述情况任何不真实、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说明,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会使银行得出错误的结论,做出违反其真实意思的贷款决策。因此,贷款合同中通常会给借款人规定严格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即要求借款人对其法律地位、签约能力和交易的授权、诉讼状况、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业务经营情况、项目合同情况、违约情形等多方面内容做出陈述与保证。并且该等陈述与保证不仅要求在贷款合同的签署日做出,通常还要求在提款日重复做出。对于陈述与保证的违反将被视为违约事件,银行会进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强制执行有关担保。
陈述与保证条款任何不确定的用语,都会造成双方的争议。在合同拟定过程中,双方及双方律师都会尽力将有关问题的表述按有利于本方的用语书写。一般情况下,条款内容的最终确定,取决于借贷供求关系的紧张程度和洽谈人的谈判水平。这一点,也适用于合同其他条款的设置和表述。
11. 违约
贷款合同中的违约可分两类:一类是违反贷款合同本身的约定,如到期不还本付息、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或对事实的陈述与保证不正确等;另一类是所谓预期违约,即从某种征兆看来,借款人已经丧失履行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的能力。
12. 协议管辖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因本合同提起的诉讼约定管辖法院。
13. 合同的生效条件
在贷款合同中,可以约定该合同的生效条件。例如担保文件的取得、担保合同的签订、抵押登记的办理、质物的交付、公证书的出具等。
按揭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贷款的种类、贷款支付的方式、还款的方式、违约责任、纠纷的管辖等。
Ⅳ 个人购置住房贷款主要有哪些类型
“个人购置住房贷款”大致可以分为三类:(1)公积金贷款,适用于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和退休职工; (2)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适用于具有城镇户口或城市居留资格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后购房资金仍然不足的购房人,可再申请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以两种贷款方式的组合,来解决购房资金的不足。 各银行一般都要求“个人购置住房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低于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4)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在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应出具多种文件,主要包括: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5)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6)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7)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Ⅳ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哪些
随着经济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的开始追求生活上的质量。买房将成为人们的首选,越来越多的人会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自己的家庭添置一套房,让自己的住宿条件得以提升。但是当金钱不是相当充裕,又想要购房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个人住房贷款来进行买房,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指的是借款人发放的钱用于个人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问题。
一、介绍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他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二、贷款条件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注意事项
1、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2、不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
3、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
4、不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配合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不与其它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银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7、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时,借款人要按贷款银行的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
个人住房贷款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偿还人的能力不足都会给自己造成一定的损害。小编今天为大家介绍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相关问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有朋友正准备购买房屋,有意向进行个人房屋贷款的朋友,不妨可以看看小编上述为大家介绍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相关知识,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和要求。
Ⅵ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有哪些规定
若通过招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目前招行有开办一手楼和二手楼住房贷款业务,
一手楼贷款/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您的可贷款期限需您提交相关资料之后,由经办行综合审批确定;
二手楼贷款/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所购房产房龄(指房产已竣工年限)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加抵押房产房龄原则上最长不超过40年。
具体您可以申请到的期限,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由经办行综合审批之后确定。。
若通过招行办理房贷,首付/贷款金额需要看当地政策以及评估公司的评估决定。
Ⅶ 个人住房贷款有哪些形式,个人住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公积金贷款。 特点: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利于解决住房资金不足的问题。贷款利率低,期限长,缓解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贷款期限:在最长贷款期限30年内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除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贷款利率执行外,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14%;贷款期限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59%。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目前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二)个人住房自营贷款 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特点:申请人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可根据自身条件充分调整贷款金额。 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贷款名称也不一样,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到贷款期限年龄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 贷款利率:除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贷款利率执行外,贷款期限3年以下(含3年)为5.40%;贷款期限3-5年(含5年)为5.76%;5年以上(不含5年)为5.94%。 (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特点:当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以向受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银行申请组合贷款。对借款人来说是极为方便的,也促进了住房消费市场的发展。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到贷款期限年龄70岁。 贷款利率: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不管是委托贷款还是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这些贷款的条件没有多大的区别,下面我们来总结一下: (一)有合法的身份。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实,在贷款中会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这些法律问题银行不会主动告诉你的,一般买房贷款的都是第一次贷款,对这些问题根本就不了解。所以,在进行个人房屋贷款的之前,就这些问题咨询一下律师,这样可以保证你贷款的效率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