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是赠与还是借款,如何判
面今居高房价少轻夫妻买房父母都给予定支持比较见:首付款由轻夫妻或双父母资助银行按揭由夫妻自行归房屋产权登记夫妻或双名 几夫妻离婚资助房款父母否权要房款呢 根据《高民院关于适用〈华民共婚姻〉若干问题解释(二)》(简称高院解释)第22条第二款:事婚父母双购置房屋资该资应认定夫妻双赠与父母明确透露表现赠与除外 海市高级民院发布《关于适用高民院婚姻司解释(二)若干问题解答()》(简称海高院解答)该解释作更具体详尽解答: 我认条文应认定父母实际资其具体意思透露表现明情形社理发推定赠与若事证据证明其与资间构借贷关系则能适用该条规定该证据应事离婚诉讼前构离婚诉讼父母作赠与意思透露表现陈述或证明尚足排除赠与推定实践于夫妻婚父母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资者自名社理发认定明确向自赠与该部资应认定所…… 根据我《合同》第185条:赠与合同赠与自财产偿给予受赠受赠透露表现接受赠与合同 知我审理婚姻案件司实践婚购房父母资认定赠与普遍原则(需要特别证据)认定借贷例外(由主张借贷关系举证且证据形应离婚诉讼前非离婚诉讼); 认定及其配偶双赠与普遍原则认定赠与例外(需要房屋产权登记资者自名或其明确意思透露表现)笔者认虽海高院解答比高院解释更加具体具操作性其仍脱离没其证据认定赠与原则该处理原则显与我《合同》关于赠与规定相致利于珍合权益众所周知我非注重情面亲间经济往即使家都知肚明借贷关系定写借条 现房价言购房资助往往都万甚至几十万能辈血辈婚姻解体由于拿写借条些要承受精神痛苦能承受经济巨损失鉴于目前司解释规定劝告善良拿巨资帮助辈除非已经确定自该款项赠与给或及其配偶否则请务必要求及其配偶具借条父母帮助买房数轻购房主要资金源父母资借款赠与赠与自赠与双父母钱帮取产权仅资离婚争议焦点父母资购买房产究竟认定呢需要具体情形具体析情形:婚前父母资产权登记自名离婚房产何处理若婚前购房父母全额资且产权登记自名则该房屋属于登记婚前财产没其相反约定离婚另自权主张割;若婚前购房父母购房款部剩余购房款其按揭贷款式支付婚内夫妻双共同贷则离婚般房判归登记所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于婚内共同贷部(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产增值则由房另做补偿 情形二:婚前父母资产权登记另名离婚房何处理婚前父母结婚购房资即使产权登记另名般认定夫妻共同财产非登记财产非登记权要求割房屋若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或者双间其相反约定除外情形三:婚前父母资产权登记双名离婚房产何处理婚前父母结婚购房资产权登记双名应认定双共同财产双约定共式共同共或按份共并约定按份共情况进步约定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产权双共式没进行约定则视等份共情形四:婚前双父母均资产权登记双名离婚房何割婚前购房双父母均资应认定各自赠与能产权登记双名理解双赠与双尚婚姻关系即使双结婚目购房毕竟能否结婚仍变数双父母都资情况难推定明确赠与双同依据《物权》第103条规定共共产或者产没约定按份共或者共同共或者约定明确除共具家庭关系等外视按份共
Ⅱ 父母的房子有贷款的情况下如何赠与
没有还清贷款是不能办理过户的。你母亲还在世,怎么可以继承?只能还清贷款后采用赠与或买卖的形式把产权过户给你。一是赠与,契税交3%,现在不用交个税和营业税;但今后父母再转让要交差价部分的20%个税;二是: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你,现在要交1%的个税,1.5%的契税,营业税要看时间,现在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如果5年以上的话普通住宅还是免税的,但5年以下按差价征收5.6%。用何种方式你自己权衡一下。
Ⅲ 新婚姻法 婚后财产 父母首付 贷款 算是赠与吗
后婚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Ⅳ 父母出资买房如同贷款需要还的,怎么会是无偿赠与呢
父母出资买房,但有权对于自己的亲属或子女进行无偿赠与。
Ⅳ 子女买房父母出钱 是赠与还是借贷
算是赠与。
一、赠与过户
1、费用 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增加
⑴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⑶契税的征收 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
其他费用和正常过户都一样
2、所需材料
⑴公证处需要卖方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套、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产权 证复印件一套
⑵不需要经过地税局直接可以过户。
⑶房管局需要材料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不过还需要公证书原件一份。
二、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父母出资赠与贷款扩展阅读: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Ⅵ 如何认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偿还购房贷款行为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1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从审判实践来看,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情形主要分为两种:(1)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2)子女以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由父母缴纳部分出资款。
其中第(1)种情形属于典型的赠与行为,根据上述第7条之规定,该不动产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第(2)种情形,也可规避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
Ⅶ 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 全款贷款归属有不同
现如今,不少年轻人买房时,父母都会给予支持,房价上涨的情况下,有些父母更是拿出自己的养老钱全力支持子女买房。那么问题来了:父母参与出资买的房,是不是就算子女的个人财产?万一出现意外情况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针对这些问题,目前法院在实际判决中主要依据了两条法律规定。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上述司法解释,分别针对父母全款给子女买房和部分出资这两种不同情况进行约定。接下来,我们就以几种常见的父母出资买房情况,适用上述司法解释进行分析。
婚前买房
1.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小明父母出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既然是婚前父母出全款,房子又登记在小明一人名下,小明拥有房子的绝对产权,这个婚前财产没跑了。
2.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小明父母出首付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婚后由小明一人还贷。
这种情况跟上面的类似,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又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房屋产权归小明所有。而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小丽可以主张要回用于还贷的共同财产。
3.婚前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双方父母各出50万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二人名下。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父母出资为二人购房,并且房产证登记了两人名字,房屋产权属于夫妻二人,而出资部分每方50万被认定为对小明、小丽的赠与,如果担心将来发生意外情况,可以在赠予合同中约定某项条件,例如分手,一旦条件达成,双方父母可以主张要回赠与资金。
4.婚前双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双方父母各出首付10万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二人名下。
和前一种情况类似,双方父母出资为二人购房,并且房产证登记了两人名字,房屋产权属于夫妻二人,而出资部分每方10万被认定为对小明和小丽二人的赠与。
婚后买房
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出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全额出资,其解释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现实国情:房价飙升,父母为子女购房往往倾其毕生之积蓄,并是在怀着对子女婚姻长久美满的美好期许的前提下为子女出资的。因此小明父母全款出资,房子是小明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出首付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婚后由小明2人还贷。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虽然房子只登记了小明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是2人还贷,父母也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小明,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3.婚后双方父母出全额或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双方父母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名下。
这个就很好理解了,若无其他相反约定,无论全款还是贷款都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搜狐焦点网,为您提供房产信息,房产楼盘详情、买房流程、业主论坛、家居装修等全面内容信息
Ⅷ 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是赠与还是借贷
你好,如果没有明确的借贷意思表示,一般都是赠与。
Ⅸ 父母首付我贷款的房子可以算父母赠与吗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