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前买房父母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新婚姻法规定
婚前买房,房产权归首付款登记人所有!
结婚后如果双方共同还贷或者动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产权人应通过协商或者通过民事诉讼返还当事人!
也就是说如果婚后你们夫妻没有还款。房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希望可以帮到您!
拓展资料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的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B. 新婚姻法婚前父母付首付的房子,贷款我们共同还,可以加配偶的名字吗
可以公证,可以加上你的名字,还清贷款后你们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带上房产证及身份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C.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还贷款,如果离婚,该如何处理
如果结婚前父母付的首付,结婚后夫妻双方玩的太,如果离婚的话,那么你要提供你平时王泰的流水记录,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要赔相应的多少,看看市面价房子涨了多少你应该得多少,如果你真的不懂的话,我觉得你应该去法院申请离婚,请一个比较专业的律师我相信律师是为比较公平公正的帮你争取属于你的合法利益。
D. 婚前父母首付自己贷款购房,婚后是加妻子的名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你好。
一、因为您是“2007 年买了一套住房,2008 年交付”而“明年要和爱情长跑了 7 年的女友结婚了”,所以在你不将房产证上写下您妻子的名字前,这套房子就是您和你母亲的共有财产。这时你要是结婚了,这套房子也是您的婚期个人财产。“就算离婚”您的妻子也不会分走您父母甚至您自己的财产。因为这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参加离婚财产分配。
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您可以将您自己的那部分房产通过约定的形式转化为您们夫妻共有。此时,你所约定的财产应当是您的“20 万是我自己贷款”,而不是您父母的“首付 30 万”。当然,您也没有权利处理您父母的财产。
三、根据以上分析,您可以与您妻子书面约定“20 万是我自己贷款”,在结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去变更登记。“假设离婚”的情况出现,您要保存好您和您妻子的“婚内财产约定”,以厘清彼此的法律关系。这个协议一定要是书面的。此外除了依据这个协议变更不动产登记外不必办理什么相关手续.至于要不要办理公证,那完全是为了赋予协议更高的效力,没有太大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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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按照新婚姻法,婚前男方父母首付,男女双方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房产证写两人名字。
房产证写两人名字,视为共有财产,没有注明分配比例的,将被平分
产权所有人就是证上这两个人,跟父母没有关系,分割时就按男女两方分割,如果你们觉得是用了父母的钱可以自己再还给父母呀,但不是父母参与分割,是你们拿到钱后想给父母的话就自己给
所有款项的来源都没有证据证明的话,肯定是男女各分一半房产了,有证据证明的会按实际支付比例分配
婚前首付证明是男方支付,就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没有声明各占份额,就是平分
婚后有能力一次性偿还的贷款不管是哪方父母支付的,不做声明,都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平分
父母声明是单方赠与(只赠与给自己的子女)才会是属于支付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被对方分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婚前购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产权归男方所有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没有声明各占份额,这部分是平分
父母帮忙还清尾款的情况跟上面所说的一样,就不重复了
F. 婚前男方父母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如何公证
对的,只要你们写明白了,就可以办理公证的。其实不公证也没有问题,反正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款的部分就是共同财产部分。
G. 女方婚前由父母出首付买房,并还贷款,婚后由父母还贷款,会不会被认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双方之间没有明确的协议的话,婚后的所贷款的部分,应该是属于夫妻的二人的共同财产的啊。
婚前女方父母出的首付,属于对该女方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还的贷款属于对于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
因为: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不清楚 具体 财产分配与拥有情形时,较清楚是去 去 问哈 律-师 的 啊。例如啊~~http://tieba..com/p/4889271296 ==的 法律 工作者 的喔
H. 父母婚前首付款购房 夫妻共同还贷一部分 离婚如何补偿
要先确定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原购房款应该在50万左右(含贷款利息),房产增值部分约90万,女方应得45万左右。
I. 婚前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办
一.如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一方所有,可以进行协议处理;不能进行协议处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J.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交的首付,后面贷款也是父母出,现在夫妻要离婚女方有资格分割吗
假如儿子隐瞒父母把媳妇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去了,那么这个媳妇对房产就有了分割的权利了。
因为,儿子这个加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属于赠予财产的行为,而且经过了房产交易中心的手续办理,就有了法律的效应。
关于能够分割多少的房产权利,就要看儿子在赠予房产的时候,房产证上有没有注明各人的产权份额,如果没有注明份额,那么,法律上就会承认是平均分配,也就是说,房产证上有几个名字,这个媳妇就占几分之一。
当然,在办理离婚手续,分割房产的时候,法院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来判断的。
比如,结婚年数的长短,儿子的银行卡里还贷款的钱的来源,婚后的生活,工作,收入情况,是谁提出离婚的,儿子或者媳妇有没有哪一方欠哪一方需要感情补偿的问题等等。
这些情况会决定在平等分配房产的时候,适当的进行调剂具体的金额大概是多少钱。
房产的价值以目前的市场价打个八折作为这婚房房子的现在价值,在这基础上进行钱的分割,一般是儿子给媳妇钱,房子归儿子所有,反之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