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担保贷款是什么意思需要什么资料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Ⅱ 贷款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法律分析:在法律没有除外规定的情况下,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Ⅲ 民间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如何规定
、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另一种是连带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当然,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同时把借款人和保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的,即为连带保证。
无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借款人都无力偿还的话,按法律规定,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不能免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Ⅳ 第三方担保方式贷款是怎么回事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当然朋友有时也得表示一下!朋友有能力帮你还贷,贷2万,3万应该都可以。信用,收入证明,抵押或质押的资料或是证明是要提供的,具体事宜可以与银行信贷员协商!
Ⅳ 民间借贷担保的方式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担保的方式有抵押担保、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担保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Ⅵ 贷款银行担保签字还需要摁手印吗
银行贷款担保人必须签字、摁手印。只签字是不可以的。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Ⅶ 如何申请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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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人资格调查。担保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主要调查保证人是否有合法担保资格、抵(质)押物是否合法真实存在,抵押人、出质人对抵(质)押物是否拥有财产处分权;抵押人、出质人以共有财产设定抵(质)押时,是否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质押的声明书,是否能办理合法有效登记手续等。
(二)担保能力的调查。调查担保人的生产经营规模、资金实力、内部组织机构、股本构成、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发展前景,分析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审查贷款卡及其他相关信息,调查其担保能力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抵(质)押物须由评估机构评估的,调查评估机构是否合法、评估依据是否真实;调查抵(质)押物的变现能力,测算抵(质)押率,作为确定贷款额度的参考依据;最高额抵(质)押的,在每笔贷款发放前应审核是否存在抵(质)押物被有权机构查封的情形,确保即将发放的贷款仍属最高额抵(质)押的范围。
(三)担保人与申请人的关系调查。主要调查担保人与申请人的关联关系以及与申请人、担保人存在较多利益关系的第三方的关联关系,侧重分析其有无代偿性的资金来源,防止通过互保、循环担保方式削弱担保的有效性。
(四)调查担保人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主要调查贷款担保手续是否合法。担保人为公司客户的,是否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提供同意担保决议;担保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董事会董事或股东会股东及财产共有人的签字是否真实、有效;验证抵(质)物所有权证书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