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给别人做了担保人后 我买房的时候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有知道的帮忙做详细解答
可以的,给别人的担保是你作的担保人,并非用了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❷ 货款担保期限内担保人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货款担保期限内担保人是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❸ 在银行给人做了担保,还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么
可以用的,只要办理正规手续就可以
❹ 如果我帮别人担保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以后我还能用住房公积贷款吗还有什么风险吗
你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担保,大部分地区对你自身公积金贷款都没有影响,个别地方有限制。担保主要是连带责任担保,如果你朋友贷款出现风险,你要承担还款责任。
❺ 给别人做了公积金担保人,自己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还自己的贷款吗
作为公积金担保人,是不能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的。如果在担保期间不可以的,除非购房者过了担保期、贷款人提前还款、或者找另外担保人替出劳动者后才可以的。
❻ 住房公积金给别人担保还能贷款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给别人担保后还可以贷款的。如果公积金户主作为他人贷款的担保人,并不影响本户主进行公积金贷款,只是户主的公积金余额无法提取。此外,对于在商业银行进行的消费贷款等等,也没有影响。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❼ 给别人担保还能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给别人担保还能公积金贷款。如果公积金户主作为他人贷款的担保人,并不影响本户主进行公积金贷款,只是户主的公积金余额无法提取。此外,对于在商业银行进行的消费贷款等等,也没有影响。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