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贷款人不还款是不是要担保人的家人一块承担还款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人家人无需承担。贷款人不还,担保人偿还: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第三节 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2. 贷款人不还款银行应该用什么方式告知担保人
贷款人不还款银行会以短信,电话,书面形式通知担保人的
银行贷款一般都是连带担保。
贷款人没还。担保人要还这笔钱。担保人还了之后可以向贷款人追偿
3. 借款人还款银行会通知担保人吗
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代替债务人还款)前,一般不能起诉债务人。不过,如果接到银行起诉担保人的诉状时,可以看一下是否把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果没列,可以到法院申请追加被告,争取在一个案子中解决。
4. 替别人做担保,借贷人无法还款,担保人的子女是否可能收不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不会的,担保人替别人贷款做担保,即使贷款人没法还款,担保人也有还款的义务,但是绝对不影响其子女大学录取,所以大学录取通知书也是能收到的,这跟贷款没还没有关系。
5. 三人为一个人做保证担保,银行通知其中一人还款,是不是也相当于通知了另外两人
应该不是。银行既通知一人。说明这人在这担保上有很大部分责任!具体的情况你可咨询下这方面专业的人士给你满意的解答!以求安心!祝你幸福快乐一辈子!
6.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义务通知债务人吗通知内容包括:到还款时间了、这次应还款数额、借款到期了等。
没有义务,但是出于保护自己利益的角度,担保人应该对借款人的资金使用以及还款情况进行监督,以免出现借款人到期无力还款而不得已履行代偿责任的。情况
7. 还完了房贷银行会通知担保人吗
贷款还完了,银行只会通知借款人领取相关资料和抵押文本,开据相关文书,一般不通知担保人,贷款还完了,所有合约自动解除,连带责任也相应解除。
8. 银行贷款担保人已履行还款责任法院已给结案通知银行现在还显示失信人怎么撤销
提供已经履行的证据,让法院撤销
9. 事业人员帮人在财政局担保贷款,现在到期后没有还款,财政局已经出了还款通知函,请问是扣担保人工资还是
找担保人,担保人如果是一个企业的老总以企业的形式担保就是企业负责,以私人担保就是个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