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院判决强制执行贷款人财产,仍无力偿还欠款,还有其他方式追究贷款人吗那担保人的责任是否追究了
一般强制执行是不能强制人身的,也就是说不能限制人身自由.如果被执行人的确是无力偿还的,只能裁定执行中止,等有财产时和恢复执行.在这个过程中是不能控制人身自由的.否则是侵权,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
如果是被执行人故意有钱逃避执行,那法院就可以进行罚款和拘留了,即可以限制人身自由了.这时性质变了,被执行人是妨碍诉讼.
❷ 律师你好:我一个朋友为别人做贷款担保人,现在法院要对担保人强制执行,有何办法规避风险。请赐教,谢谢
问:律师你好:我一个朋友为别人做贷款担保人,现在法院要对担保人强制执行,有何办法规避风险。请赐教,谢谢。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❸ 贷款人被刑拘担保人应该怎么办
要看担保人和贷款人与债权人签订的担保条款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在一般保证的情形下,如债权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借贷纠纷未经法院判决或未经仲裁机构仲裁,并对贷款人的财产依法进行强制执行,担保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范围内的担保责任,但有三点例外,见后附法条;
在连带保证的情形下,如贷款人不偿还到期款项,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偿还,担保人与贷款人就担保范围内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偿还后有权向贷款人追偿。
在担保条款中未约定保证期的,保证期为主合同届满后六个月,主合同届满后六个月内如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则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更多问题,请关注 霍律师 新浪微博留言。
附:《担保法》第17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担保法》第18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19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❹ 我是担保人 关于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 我该怎么办
法院下了船票,一定要去法庭应诉。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时,只执行相关责任人的资产,不会执行你父母的资产,你可以放心。由于你名下没有资产,不符合担保人资格。所以,建议你委托律师,向法官阐明你不具备担保人资格、不懂得担保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名下又无资产,再向法官提出你的担保人资格无效、免去你的连带责任。
如果法院判决你承担担保人责任是,你需要和朋友一起还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4)贷款人强制执行担保人扩展阅读:
担保人
特殊规定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❺ 我是担保人,法院强制执行我已给贷款人还款,现在要起诉贷款人追偿,结案通知书的法律效力是多长时间
结案通知书是审判机关作出的行政公文,一直有法律效力,除非你不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并且改判,否则你必须执行,如不执行,你会受到消费限制,进入征信黑名单等处罚。
❻ 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不先执行贷款人财产而是先执行担保人这合法合理吗是不是欺负
这是执行错误。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那就必须要先对第一责任人先执行,余下的才能由担保人负责的。
❼ 关于担保人在强制执行阶段的问题
1、法院会同时起诉你亲戚和你,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后执行局查封你亲戚的店面,之后拍卖,拍卖的钱用来偿还130万元的贷款,不足的部分现向你亲戚追讨,如果追讨未成,才会向你追讨剩余部分,这个店面拍卖后应该能覆盖130万的贷款。
2、不会先执行你的财产。
3、金额不大,也没有涉嫌诈骗,不会扣留你!
❽ 担保贷款,担保人被强制执行
法定期限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清偿顺序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