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给别人做了公积金担保,自己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吗
不可以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具备的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 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该新闻为搜房网资料,非目前即时信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会受什么限制
❷ 给别人做了担保,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不影响你申请贷款,不是特别好的朋友千万别为人家担保有连带责任。
❸ 我同事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让我做担保人,如果做了担保人我还能贷款吗
目前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需要提供房产抵押、权利质押、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三种担保方式。 1) 房产抵押担保方式:指借款人或抵押人不转移对其房产的占有,而将房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受托人有权将该房产折价、拍卖或变卖,以清偿贷款。 2) 权利质押担保方式:指借款人或出质人以合法有效的财产权利,如国库券等符合规定的有价证券作担保,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受托人有权将该财产权利折价、拍卖或变卖以清偿贷款。 3)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指由第三方具有保证资格的法人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无条件代为清偿。 4) 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保证资格的法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的中国银行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办理业务。 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 手机银行下载:http://www.bankofchina.com/ebanking/service/cs1/201009/t20100921_1151946.html 在线申请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Pre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❹ 帮别人担保公积金贷款,对自己买房用公积金有影响吗
需要解绑让对方换个担保人,否则影响妮的公积金贷款,因为你帮别人担保了,一般公积金是默认你的公积金账户做担保的。
❺ 给别人做了公积金担保人,自己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还自己的贷款吗
作为公积金担保人,是不能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的。如果在担保期间不可以的,除非购房者过了担保期、贷款人提前还款、或者找另外担保人替出劳动者后才可以的。
❻ 我帮同事公积金贷款当了担保人我自己还能公积金贷款吗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找人担保,这是为了防范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公积金贷款期限比较长(最长9年),风险较大,贷款期间可能会出现各种变故,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后出现较大变故,导致其不能正常偿还贷款,这样会给资金回收带来极大的风险,影响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转。为了确保发放贷款的安全性,必须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如果为朋友当了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则自己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等到贷款人将贷款还完了,自己才能贷款。并且一般情况下,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每个人只能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最多不能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担保人,如果自己还要再次成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只有在贷款人的确找不到第二个担保人,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12万元的情况下才可以。
❼ 我自己公积金贷款买房了,还能帮别人担保公积金贷款吗
在自己已经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是不能为其他人贷款进行担保的。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最直接的要求便是要拥有等价的赔付能力,因为当贷款人无法赔付时,债主便可以找担保人要求赔付,而你的房子还抵押在银行,产权并不归你,因此无法用来担保。
目前,你所有的资金除了生活保障外都已经用于偿还房贷的债务上,并不具备给人担保的能力,因此,你不具备担保资格。
针对你的这种情况,你可以跟你的朋友说,你已经询问过法律人员,你的房子属于抵押债务,是被担保项目,因此个人已经不再具备担保的资格,不能再为他担保。
(7)公积金替别人担保还能贷款吗扩展阅读: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