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公司股东.同时在公司贷款时做为担保一方.
公司作为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时你个人必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银行可以向你直接追诉,不过只会以你个人财产执行。
个人财产不等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具体范围及分割参看民法通则。
Ⅱ 公司贷款300万,我是股东签了担保,还不了是按股东承担
就看你们签的是什么协议。如郭谢议里面规定的是连带担保责任,公司还不了的话,人家可以完全起诉你一个人去还款,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的话,他们必须在执行完公司所有财产的情况,下如果还不够,才可以找你去承担相应的责任。
Ⅲ 公司法中关于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问题
一、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可以对外投资和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主要是保证、抵押、质押
。公司对外投资和为他人提供担保,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会对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产生影响。因此,公司法就公司对外投资和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严格的限制。
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根据这一规定:
1.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问题,首先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提供担保不得突破规定的限额。
二、为了防止少数股东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所谓实际控制人,是指虽然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根据这一规定:
1.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2.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在决议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表决。决议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通过上述两方面的对比: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也需要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但要有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是法律特别规定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不得对作出相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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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股东为公司贷款担保需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首先一点,法人拿他的房产做抵押?法人的房产是你们的房产吗?法人是没 有自己的房产的,如果法人要以公司的财产做抵押也是应该是公司的房产。第二点,为何你老婆要担保?你老婆知道你是股东吗?如果你对公司的出资已经到位,也就是说你已完成足额出资了,那么公司的债务就与你没有头系了,你老婆签的需要另行确定是怎么回事,在这儿恐怕是说不清楚的,建议你线下找专为的律师咨询。
Ⅳ 如果是2016年10月为公司贷款做为股东,夫妻双方都签了做了担保,担保人2019年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贷款担保合同是有起止时间的,看你的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超过期限担保人的责任自然终止。
Ⅵ 法人做贷款,股东做担保,无力偿还怎么办
按你说的情况,应该是个人经营性贷款,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需要一定的保证措施,比如公司的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等,如果借款主体不能还款,则走法律途径,处理相关保证资产,股东已起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其二,作为担保人,一般是无限连带责任,借款主体还不了钱,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
Ⅶ 股东同意法人以个人名义贷款,公司做担保,还有另外担保人,如果法人还不出,股东个人财产会有影响吗
会有影响。保证的方式有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明确约定具体担保的方式,则视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担保法》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Ⅷ 公司法人要求担任股东,在此期间公司为他人做贷款担保,辞职后被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该怎么办
没有好的办法
第一,担任企业股东是一种法定行为和义务,既然选择承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和后果
第二,在银行里你们也是知晓和签字的,所以不存在欺诈问题,至于口头承诺,这只是你们之间的民事协定,不影响银行方面
第三,就法律关系来说:第一,作为股东,你们所有签字的人加上企业法人代表,都要承担这笔贷款的归还义务,因为你们属于担保人。而担保人在履行义务后,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
现在可行的办法,莫过于:要求原老板提供债务人的相关信息,积极联系其他股东向债务人索赔,因为银行方面的问题肯定是跑不掉的
另外提醒一下:企业股东或者法人代表并不是随便担任的,不要因为一时的好心就随便承诺担任,担任了就要承担对应的法律义务。另外,涉及到银行贷款,更不要随便担保和签字。如果当时你们不签字,那么即便是老板自己签字,事后这笔贷款也和你们无关。
Ⅸ 企业贷款中股东信用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什么区别
担保人的责任: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