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么查给别人担保过
可以通过到央行打印征信报告查询。
为别人借款担保,就是以自己的信誉作为借款人的还款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定,担保人对偿还该笔贷款负有连带责任,一旦借款人无力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
因此,为别人提供的担保实际上也是自己的负债,可能会影响未来的偿还能力,应当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
(1)怎样查给别人担保贷款的还贷情况扩展阅读:
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1、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2、五种担保形式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区别:
3、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4、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5、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乌鲁木齐政府官网-给别人提供担保的信息为什么也会记录在自己的信用报告中?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担保
B. 如何查询自己的身份证有没有帮别人办过担保贷款
当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个人信用记录。
或者如果所在的省市属于试点范围,可以登录个人征信中心网上服务平台查询个人信用记录。
C. 能在手机上查询我给别人的贷款担保记录吗
担保人资格要求收藏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担保人身份订立担保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担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担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担保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担保人的,如无其他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担保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担保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担保人。
D. 怎么可以查到给别人担保贷款
这你放心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的哦,担保是要你去签字甚至公正的,人家捡到你的东西是不能用来担保的。就算那去做了担保,你去起诉你们伪造签名就可以撤销担保的。担保的前提是首先这个担保不违法。
E. 怎么可以查到有没有给人担保贷款
可以查询个人征信,征信报告上会显示是否有给人担保贷款的记录,尤其是一些担保贷款都是算作个人负债的,从征信报告上都能够体现,如果征信报告没有显示,那么说明担保责任比较小~
F. 征信中心可以查询到多长时间的贷款记录,或者是给别人贷款担保的记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征信中心的逾期记录记录一般都保留五年,五年后会自动消除。
G. 没有担保合同,担保人如何查询借款人的还款情况
没有,这是个人行为。而且担保人不是为了家庭支出,家属没有义务还款。
H. 帮朋友担保贷款,怎样知道他还上了没有
到银行,带着你身份证和银行卡应该可以查。
担保了贷款,现在他还不起,你还,积极应对吧,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你负连带责任,之后可向你的朋友进行追偿!
首先确定你提供担保首先要分清是哪一种保证,如果没有提供具体的财产作为担保,那就是属于保证人式的。再看是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一般保证就是你提供担保的时候说明了,等你朋友还不了钱的时候你来还,如果没有任何说明,就说我提供保证,那么就属于连带保证。
其次你提供保证的时候有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是从该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不明(例如只说保证至债务清偿之日),就是两年,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在这6个月里银行没有起诉你朋友,那你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在连带责任情况下,在这6个月里银行没有向你催款,那你也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如果不具备这时间条件,那就要承担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