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现已经跑了,法院已经对我实施了强制执行,我名下有套按揭贷款的房子会受到影响吗
对于还在贷款中的房子的问题,如果自身是在没有其他的方式偿还债务的话,在按揭的房子法院也会做相应的折算,进行拍卖或是折价偿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诉前财产担保可以是贷款房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㈡ 诉讼保全抵押物可以为按揭房产吗
你好:1、“法院这么做合法吗”:法院这么做合法但有不当之处,依据是: (1)《民事诉讼法》第92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根据以上法条:法院只要认为“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就有权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是不经对方当事人申请而依职权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院的做法合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8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规定,在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依你所说:对方提供保全担保的房产为按揭房产,其实际价值与所担保的保全数额不相当。但以按揭房来提供担保是可以的。 (1)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99条:”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0条:“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申请对财产保全的复议。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5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请求解除保全,以保证能正常经营。
㈢ 用有银行贷款的房子可以担保财产保全吗
和法官沟通,看看法院接受不接受。有的法院只接受全款无贷款的房产做担保。
实际上你可以找当地的有诉讼财产保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为你担保,收费低,手续方便。
㈣ 想和一个公司打官司,用自己贷款的房子做担保能对他财产保全吗
可以,具体细节到 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㈤ 诉前财产保全用按揭房提供担保需提供什么材料
如果诉前财产保全,是用按揭房提供担保的,原则应提供购房合同、银行还贷证明、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即可。
用按揭房担保,因为涉及产权问题,法院是很难通过的。
㈥ 做了担保人;自己还能买房子贷款吗
做了担保人是可以买房子贷款的。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他所担保的借款人正常还款,无逾期;
2、他本人具有还款能力;
3、他本人的信用良好;
4、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满足以上条件后,担保人即可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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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借款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需要偿还欠款。如经强制执行无法履行,保证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借款。
㈦ 被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房产,可以再去抵押贷款吗
被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房产,不可以再去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