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产抵押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可以提前还款。
B. 抵押贷款可以提前还吗
房屋抵押贷款是可以提前还款的一种是部分提前还贷款,另一种是全部提前还贷款。
提前还款方式:
1、房产抵押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经贷款行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结清全部贷款,并根据原合同利率按实际使用期限结计利息,但不得提前部分还本
2、房产抵押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在借款期内,借款人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款书面申请后,经贷款行同意,可提前部分还本或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提前清偿的部分在以后期限不再计息,此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也不再调整。
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的,经贷款行同意,根据合同约定期限的利率和贷款余额按照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
(2)房子抵押贷款可以随时换吗扩展阅读:
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70%;
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为30年。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有效期间起始日为《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签订日的前一日;将原在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转为最高额抵押贷款的,有效期间起始日为原住房抵押贷款发放日的前一日;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C. 在抵押期间可以更换抵押物可以吗
不可以。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D. 抵押贷款能中途换抵押物吗
不可以。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E. 房屋抵押贷款中途改变还款方式可以吗
办理过房屋抵押贷款的人应该知道,房屋抵押贷款有多种还款方式可以选择,而一般银行会默认为借款人选择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不过有的借款人在还贷期间会发现这种还款方式不太适合自己,这个时候问题来了,房屋抵押贷款可以中途改变还款方式吗?下面就来告诉你。
多数银行不会受理变更还款方式的业务,一旦借款人选择了还款方式并签订了贷款合同,就必须按照合同内容来执行,否则那就是违约了。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是不能中途改变的。
不过银行一般会在借款人贷款期满一年后,允许其提前还款。而这就意味着,借款人可以通过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本金的方式,达到节省利息的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讲,起初选择等额本息的借款人,相当于享受到了等额本金的“贷”遇,这样也就相当于达到了与改变还款方式同样的目的。
尽管可以提前还款,但这也只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而且提前还款在有些情况下未必就会更划算,所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避免在签了贷款合同后又想要更改还款方式的情况出现,建议新手们在贷款前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先了解一下各种还款方式,选择出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少走弯路。
要知道哪种还款方式更适合自己,首先要了解其特性和自己的经济情况。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是一种均衡式的还款方式,比较适合还款前期资金紧张的借款人;等额本金则是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同时偿还当月的贷款利息,贷款利息逐月递减,是一种递减型还款方式,比较适合贷款时收入较高的借款人。就利息方面来看,在贷款期限及金额相同的情况下,等额本金更能节省利息,如果是长期的大额贷款,两者的对比将更为鲜明。
贷款不是一件小事情,尤其是贷款合同一定要看清楚了,确定每一项都是自己同意的才能签字,还款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以后的顺利还贷,而且中途更改是很难办到的,更是要慎重选择。
F. 抵押贷款可以更换抵押物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但要银行方面同意,并同时走一次估价的流程(要你们负责相关的费用)。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6、担保范围变更。(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顺位变更的;(三)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四)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五)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的。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 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