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京东的企业贷是属于小额贷款吧
京东金融有一个贷款是企业主贷,是为京东商家提供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产品,中小微企业主都可以使用的。所以京东的企业贷是属于小额贷款的。
Ⅱ 什么是小额贷款公司啊
贷款公司这种称谓仅局限在我国境内,与国内商业银行、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这种可以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公司在定义和经营范围都有所不同。
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贷款公司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金融企业贷是小额贷款扩展阅读:
助贷公司的优势如下:
1、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较高,小企业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受理较难,这就造成小企业有融资需求时往往会向贷款担保机构等融资机构求救,贷款担保机构选择客户的成本比较低,从中选择优质项目推荐给合作银行,提高融资的成功率,就会降低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
2、贷款的风险控制方面,银行不愿在小额贷款上投放,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银行此类贷款的管理成本较高,而收益并不明显,对于这类贷款,贷款担保机构可以通过优化贷中管理流程,形成对于小额贷后管理的个性化服务,分担银行的管理成本,免去银行后顾之忧。
3、事后风险释放,贷款担保机构的优势更是无可替代的,银行直贷的项目出现风险,处置抵押物往往周期长,诉讼成本高,变现性不佳。担保机构的现金代偿,大大解决了银行处置难的问题,有些贷款担保机构做到1个月贷款逾期即代偿,银行的不良贷款及时得到消除,之后再由贷款担保机构通过其相比银行更加灵活的处理手段进行风险化解。
Ⅲ 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机构吗搞清楚这两点很重要
最近有很多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机构性质产生了疑问,毕竟贷款业务都是要收利息的,利息是否合法,得先知道这个小额贷款公司是否为法律定义上的金融机构,以便确定贷款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那么,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机构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Ⅳ 想要申请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有什么区别
随着贷款市场越来越火热,在我们需要资金时,可以申请贷款的机构也越来越多,除了银行,还有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不少朋友顿时就懵了,那么今天着重介绍一下,小额贷款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有什么不同?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小额贷款公司不是金融机构,由各地政府的金融办监管。消费金融公司属非银行金融机构,归央行和银监会监管,另外金融机构可以享受同行业拆借,可以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等优待政策。
不知道经过的一番介绍之后,你有没有成功的分清小额贷款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呢,如果你想要申请贷款,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才是最重要的。
Ⅳ 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企业还是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不属于金融企业的。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金融企业必须为依法设立,且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
一、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准入管理
(一)本决定所称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决定设立的,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决定所称金融机构的类型包括:
1.商业银行(不含村镇银行,下同)、金融租赁公司;
2.信托公司;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4.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
5.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6.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机构。
Ⅵ 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机构
近日,最高法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下称《规定》)明确了上海金融法院管辖案件范围,司法解释自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
《规定》共七个条款,其中,第一条明确了金融民商事案件范围,分为五项表述,第一项是:证券、期货交易、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金融借款合同、 银行卡 、融资租赁合同、委托 理财 合同、典当等纠纷;第二项是:独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股权众筹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就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司法解释答记者问中说到:实践中,上述11类纠纷,争议一方的主体一般都是金融机构,故属于金融民商事案件并无争议。这里讲的金融机构,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从事金融相关交易的机构,主要包括: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黄金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有金融许可证)、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 贷款 公司、保理公司、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等。这些机构,往往持有特定金融牌照,需要经过专门的审批或者备案登记,以便于确认。
小额贷款公司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金融机构范围。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一直以来饱受争议。其中,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金融机构的依据如下:
第一,2008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银监发(2008)23号文件发出《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设立、资金来源、资金运用、监督管理、终止作了明确的规定。《意见》在“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章节中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由此可以推断出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性质是金融活动性质;《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由此,可以推断中国人民银行、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很大程度是认可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身份。
第二,2009年1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的通知?[银发(2009?)363号],将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纳入金融机构范围;此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贷款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统计制度的通知(2009年8月27日 银发[2009]268号),为加强对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统计监测,及时、准确地反映贷款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发展以及对经济的支持情况,人民银行建立了《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统计制度》,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了金融统计范畴。以上两个文件中央行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机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其金融机构的定位。
第三,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将常住机构单位划分为五个机构部门,即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广义政府部门、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部门和住户部门,并将金融机构定义为主要从事金融媒介以及与金融媒介密切相关的辅助金融活动的常住机构单位,包括从事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服务、其他金融服务等活动的法人单位。所有金融机构组成金融机构部门。 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的业务符合此金融机构的定义,由此可以推测国家统计局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在金融统计的范畴内是属于金融机构的。
从以上三点看,小额贷款公司似乎应该认定为金融机构。
但也有相反看法。
不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金融机构的依据如下:
第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统计局以银发〔2015〕309号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采用复合分类方法对金融业企业进行分类。首先,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金融业企业分为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四大类。其次,将货币金融服务分为货币银行服务和非货币银行服务两类,将其他金融业分为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控股公司服务和其他未包括的金融业三类。最后,按经济性质将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企业划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将非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业企业分为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将资本市场服务类金融业企业划为证券业金融机构;将保险业金融企业划为保险业金融机构;将其他金融业企业分为信托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和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将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与银行业非存款机构明显划分开,表明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企业,似乎不是金融机构的身份。
第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依照《公司法》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只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由省级人民政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并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表明小额贷款公司只是一般的工商企业而非金融机构。
从这三点看,小额贷款公司又似乎不是金融机构。
最高法院一锤定音:小贷公司属于金融机构!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就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司法解释答记者问中明确表示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金融机构范围,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人、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发展、以及监管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都具有重大意义。笔者后续将进行深入分析。
Ⅶ 小额贷款公司是不是属于金融机构
现如今,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遍地开花,但是其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小额贷款公司是不是属于金融机构,就这个问题整理了这篇文章,仅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央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编码为金融机构二级分类码Z-其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小额贷款公司属于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额机构。
然而小额贷款公司如果没有获得《金融许可证》,在法律上其称不上金融机构,所以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营贷款业务,但却不受银监会的监管。而人民银行也不具有法定的监管职能。另外,小额贷款公司想要拿到金融许可证更加遥遥无期,没有金融许可证,就无法享受金融机构的一系列政策。
从财税方面来看,大多数地方的小贷公司税收还是参照一般工商企业执行,只有少数地区。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没有金融许可证,虽然从事贷款业务,但国家有关部门未按金融企业对其进行管理,因此小额贷款公司无法享受金融保险业的税率,也不得在税前扣除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能将逾期90天的利息收入冲抵当期利息收入应纳税所得额。
从融资角度来看,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存款,其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可是实际上,小额贷款公司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即使获得银行贷款,也只是作为银行的一般商业信贷业务,融资成本较银行间同业拆借预期年化利率高出不少。
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小贷公司的贷款资产可以转让,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入资金从事放贷业务,但小贷公司的贷款资产未必有人愿意买单。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方向,银监会也曾想把其纳入正规体系中,例如小贷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但是效果不佳。小贷公司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补充,其服务小微企业的功能不可替代。但就的监管体系而言,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很难获得金融正规的身份。
以上是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的全部内容,了解更多的贷款知识敬请关注。
Ⅷ 小额贷款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小额贷款是指个人或者企业所进行的数额较小的贷款。与传统贷款不同,小额贷款一般不是在银行进行而是个人联系相关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办理。小额贷款的金额一般为一万元到二十万元。办理小额贷款需要行为人提供一定的担保。小额贷款程序较为简单,范围较广,还款方式也更为灵活,因此较为受欢迎。
法律依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