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还不起该怎么办
一、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还不起该怎么办
1、帮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的,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担保人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则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就要偿还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二、给别人担保贷款被起诉了怎么办
作为担保人,如果被债权人起诉的,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如何进行答辩的抗辩,主要可以考虑从担保是否有效、是否已经过担保责任承担期限、是否应该承担担保责任、应如何承担担保责任等方面来进行。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可以主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需要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⑵ 借款人无力偿还多个担保人怎么赔付
一,借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借款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二,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但是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只能等对方有偿还能力的时候向其索。
三,借贷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担保法》规定,贷款申请人无还款能力或拒不还款的,债券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也就是担保人)追索,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担保人无还款能力,银行会拿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包括有价值的物品、房产、冻结工资等方式。
四、担保责任的承担
当担保人无力偿还时,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来处理:
1、一般保证:
(1)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无力偿还时,可以将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抵值的范围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
2、连带保证:
根据担保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分别就同一债务对债权人承担全部清偿义务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因合同关系产生的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债权人既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债权人可以不问债务人是否具有实际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能力。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加重了保证人的负担,对债权人却更加有利。就债务人的内部关系而言,各债务人可能依约定或依过错按份承担责任。担保人对债权人承担全部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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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到银行贷款还不起有担保人法院找谁
法律分析: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⑷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不还钱,银行该找谁
你首先学习一下《担保法》,一切都会明白的。银行是在依法办事没有一点错。如果这位借款人真的还不起这笔贷款,那你算倒了黑霉了,你就替他到还清为止吧!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不还钱,银行不是该找借款人吗?为啥找我?
银行如果不找你,那么借款要“担保人”做什么?所谓“担保人”的存在就是为借款多一份保险。
借款人自然有偿还义务,借款人不还钱,银行肯定催促还钱了!借款人无钱可还或有钱不还,银行亦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
银行催款有如下选择:
首先,银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一并起诉于人民法院。追究借款人偿还借款的责任。同时追究“担保人”担保偿还借款的无限责任。
其次,银行只对借款人起诉于人民法院。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放弃对“担保人“的诉讼权利(几乎没有可能性)。
另外,银行只对“担保人”起诉于人民法院。要求“担保人“承担无限偿还责任。放弃对借款人的诉讼权力(借款人毫无偿还能力)。
你是借款的“担保人”,银行要求你偿还借款,承担借款的担保责任是正确的。银行甚至可以要求你单独、全部偿还借款亦是正确的。假若你替借款人偿还了银行的借款,你可以“追诉“于借款人,要求他(她)归还你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担保人是民间讲法,法律上叫做保证,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为借款人提供的一种信用担保。借款人还不出钱,银行可能到底找谁要钱得看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
如果保证人只是承担一般保证的话则不利局面会变得好一些, 因为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银行在要求一般保证人替借款人还债前必须先做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到法院去起诉借款人,哪怕明知道对方还不出钱也得起诉;第二件事是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的财产,比如拍卖借款人的房产、车子之类的。
只有当借款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不足的部分才轮到一般保证人还。
其实从“连带”二字上就能感受到连带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多大。古代有连坐制,连带保证责任也有点这样的意思。
连带保证人是不享有限速抗辩权的。换言之,只要借款人还不出钱或者不愿意还钱,银行就可以找连带保证人要钱。如果连带保证人不还,银行可以直接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银行来说,找谁还钱方便就找谁。如果银行知道连带保证人资金状况很好、很有钱的话甚至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要求其替借款人还钱。
第一,按照合同约定。如果主合同或者保证合同明确写明了保证人承担的保证形式的话直接看合同条款。
第二,如果合同上没有写或者写的不清不楚的话按照一般保证对待。 注意,这是民法典的新规定,以前的担保法规定的是直接按照连带保证对待。因此,民法典的实施对于保证人而言是比较友好的。
第三,银行借款时提供的合同上必然会写明按照连带保证对待。 这个很好理解,连带保证对于银行明显更加有利,故格式条款肯定得这么写。能不能要求银行把合同上的条款改成一般保证呢?你可以要求,但银行几乎不可能允许!保证人不愿意的话银行不借钱就是了,又不是银行求着借款人借钱,而是借款人求着银行放款。
有的时候不帮朋友也不太好,帮了朋友又担心万一朋友未来还不出钱,银行找上自己要钱。
大家可以在做保证人的时候同时要求借款的朋友提供抵押物担保。 法律规定在借款人还不出钱的时候,如果既有借款人自己的抵押物又有保证人做信用担保的话先拍卖或者变卖了抵押物还款,不够部分才需要连带保证人还。
这个技巧能够尽量将连带保证人的风险降到最低。当然,最好还是不要做保证人,这是最安全的。
像楼主描述的这种情况,银行会依次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催收,如果不偿还贷款,将债务人和担保人共同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以后不能达成调解,判决债务人和担保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期间银行还会对债务人或担保人的合法财产进行保全,以便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强制执行。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以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楼主还好意思问为啥找你?你不知道什么叫担保,什么叫担保责任吗?不知道的话去翻一下民法典看看。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不还钱,银行不是该找借款人吗?为啥找我? 感谢好友的提问,我来回答我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一, 在银行贷款中,担保人是要依法承担偿还借款人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的!但是,银行还是首先还是要向借款人进行追偿的!就是打官司到法院,首先也得拍卖借款人的财产来偿还的,如果实在是无资产可执行,那就要开始向担保人进行追偿了。法律程序大概就是这样的!
二,关于借款人没有钱偿还,那就得变卖家产来偿还的,如果没有家产变卖的话,那就说明,当年贷款时,银行放贷是有问题的!如果借款人也没有家产可拍卖,那就只能由你担保人来承担责任了。如果也是没有钱偿还本息,那也就只能是拍卖家产了,这就是担保人的偿债的“连带责任”了!如果实在无财产可执行,也就只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这样就给你今后的生活造成很多限制的!
所以,在亲朋好友向银行借贷时,要考虑好,能否为亲朋好友进行担保?是需要考虑清楚的,避免到最后的追责的时候,没有心理准备的?谢谢!
法盲,没法说清楚。
第一,你义气,把钱还了,不就完了?
第二,你胆肥,穷得叮当响,居然还敢担保?
第三,你交烂友,认人不清,只能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世人很奇怪,关于担保的纠纷有多少,一些人就是视而不见,最后落得一身骚,太不理智。
这个肯定要找你。我国法律规定,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你既然替别人担保,这个责任你是跑不掉的,别人不还,银行找你偿还是理所应当。你还款后,你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这也就是说追偿权由银行转给了你。以后替别人担保可要小心了。对道德品行不好的人,坚决不要担保,否则,最后的损失由你承担。
是因为你有钱咩
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银行可以同时找担保人和借款人追偿。
俗说说,馋人做媒,痴人做保。法律是严肃的,当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必须由担保人承担偿还义务。然后担保人可起诉被担保人追偿。
⑸ 两个担保人其中一个不还怎么办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拓展资料】
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在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中,涉及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还应当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第三人提供担保一般是基于其与债务人之间的信任关系或者对债务人的资产、信誉有所了解。在担保关系中,未经担保人同意,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的,将给担保人带来较大风险,因为担保人对新的债务人可能一无所知。设立担保物权虽然主要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但是也要照顾担保人利益,特别是担保人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如何平衡担保人、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三者的利益就很重要。
⑹ 老公银行贷款有两个担保人,现在老公还不起了,谁去还,两个担保人都还还是第一担保人还不起了第二担保人
先找第一担保人再找第二担保
⑺ 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还不起我怎么办
法律分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保证为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连带责任的话,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⑻ 贷款还不起银行是找担保人责任还是
银行贷款还不起先找借款人,如果确认贷款人无法还贷或联系不上贷款人,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还贷的责任。
⑼ 有两位贷款担保人,法院会判哪一方还款
两位都要承担担保连带责任!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的,放贷方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不主动履行判决的,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