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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做担保风险

发布时间:2022-10-18 09:04:22

⑴ 给人做担保贷款有什么风险注意这些事情!

金融行业里,贷款的产品和方式多种多样,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只要符合条件,有相关的资格,就可以轻松申请贷款。其中担保贷款是历史比较悠久的一种,我们常常说,不要随便给人做担保,因为要承担很多的风险,那么具体有什么风险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担保贷款类型
1、一般保证:指的是当债务人不能按照约定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指的是当债务人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将由担保人履行还贷责任。
二、给人做担保贷款有什么风险?
1、个人信用受影响:一般情况下,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就得自己还清,不需要担保人承担什么经济压力和影响,但是一旦遇到借款人出现逾期还款或是无力还贷的情况下,担保人的个人信用会受到影响,影响今后的各种贷款业务办理。
2、贷款额度受影响:如果担保人有贷款需求,那么被担保人的债务将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度,因为贷款机构会将被担保人的债务纳入担保人的负债。
3、承担债务风险:替别人担保一定要慎重考虑,不可一时冲动到头来背负了一生的债务。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因为碍于情面、因为朋友感情答应了对方的担保申请,结果后期对方无法还款,造成更大的麻烦,所以建议大家,担保千万要慎重。

⑵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法律分析:(一)永久担保人的风险: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二)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⑶ 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法律分析:担保贷款的风险有: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2、贷款抵押审查不力的风险;3、签约与抵押登记的风险;4、贷后抵押管理中的风险;5、抵押权行使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⑷ 别人贷款我做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1、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2、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限制,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3、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3.要注意运用反担保。反担保又叫求偿担保,即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可要求债务人对担保人作出清偿。实践证明,反担保不仅可以降低担保人的风险,而且可以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

⑸ 做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作为贷款的担保人,本身就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其中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代偿风险。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担保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代为偿还。
2、信用风险。作为担保人这笔贷款记录同样会记录到个人征信中,当借款人贷款出现逾期,担保人的征信也会收到牵连。
3、贷款风险。担保人如果去银行贷款,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都会收到影响。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693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⑹ 做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一)永久担保人的风险
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二)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
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三)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
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简称ILA。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⑺ 关于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贷款担保人的风险:
1、债务人无法承担或没有依约履行义务的,保证人则需要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2、连带责任担保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只要债务人出现不履行义务的情形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担保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⑻ 别人贷款我做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法律分析:别人贷款我做担保人的风险为,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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