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施工单位怎么贷款
拿标书、中标文件、公司资质证明,到银行申请贷款。只要是真正拿到了项目,公司信用良好,一般都可以得到贷款。不要在网上乱找,容易上当受骗。
B. 工程合同能贷款吗
工程合同可以贷款的。
凡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具备对外承包工程专业技术资质和实力的企业,均可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
基本条件
1、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已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必要时需经国家有权审批机关批准。
3、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带动国产设备、材料、技术、劳务和管理的出口额占项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15%。
4、对外承包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15%,延期付款部分应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支付保证。
5、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应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6、承包商具有实施对外承包工程的相关资质、工程履约能力。
7、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状况相对稳定。
8、对收汇风险较大的项目,应按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要求投保相应的出口信用险。
(2)施工单位为项目贷款担保扩展阅读:
贷款签约仪式
1、有资本金,即投资人的非债务资金。不同行业的项目所要求的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同,银行贷款不能作为项目资本金。我行通常掌握的项目资本金在30%以上。
2、 固定资产贷款期限较长,往往是一次审批,多次发放,贷款;利率一年一定。固定资产贷款以整个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为评审对象,一次审批、承诺。
而放款阶段是根据工程进度和年度贷款计划,逐年、逐笔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期限是指对项目发放第一笔贷款起至最后一笔贷款还清为止的期限。合同利率为贷款第一年利率,以后每年要根据人民银行的利率变动进行调整。
3、 固定资产贷款是一次性的。一笔固定资产贷款只能用于借款人的一次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从项目建设时投入,项目竣工投产产生效益开始归还借款,到银行逐步收回全部贷款本息,贷款即退出企业生产活动。新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需要按规定重新立项报批。
4、 固定资产贷款的还款来源主要是借款人的税后利润、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其他自有资金。
5、 固定资产贷款专业性强,管理过程复杂,对客户经理的素质要求较高。
C. 土地使用权证为施工单位贷款担保抵押合同应注意哪些重点问题
主要看清合同里有没明显不利于自己的条款,如违约处罚等,具体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
我司可以办佛山顺德房产抵押贷款 部分地区的按揭房可二次抵押,请电用户名
注:无事前费用
D. 在建工程 能否使用工程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
在建工程可以抵押贷款,但是仅仅合同是不够的
在建工程是指经审批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在建工程抵押作为抵押的一种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资金流动和促进资金融通等优点,在满足银行拓展客户的同时,又可解决企业的融资需求,现广泛地被银行所采用。
《担保法》司法解释对在建工程抵押的合法性进行了明确,但对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未作具体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将在建工程抵押限定为: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E. 在建设的工程如何做抵押贷款
目前大多数城市房产登记机关认可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建设过程中、尚未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即狭义的概念。但笔者认为,在建工程抵押权应为房地产期权,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确定贷款资金、完成整个工程。在建工程项目在各项工程均已完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但是尚未办理初始登记前,项目所欠资金可能尚未还清,此时如果仅以竣工验收作为衡量在建工程与否的条件,就会使此项目处于已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不能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又由于债权债务尚未结清不能办理初始登记的尴尬状态。在建工程抵押项目起始于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其行使担保物权不应该存在真空期,否则抵押权人的利益就不能得到保障。而根据我国《物权法》物尽其用原则,从在建工程抵押到初始登记应做到无缝对接。因此,笔者认为,在建工程的概念应归为广义的观点。 物权的成立与存在,须以标的物存在为前提。我国《物权法》所称的作为物权标的的物通常是有体物。在建工程在其主体完成之前,并不具有完整意义上的物质形态,因此,理论界对此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反对的一方认为抵押权作为存在与特定物上的权利,就在建工程来说,将来的不动产尚未实际存在,不能确定在建工程的价值,亦不具备实际支配抵押物的效果。而赞成的一方认为,在建工程虽然尚未具备完整意义卜的物质形态,其在建造过程中,始终处于变化状态,本来无法予以特定化而成为抵押权的标的。然而,其已具备有体物的一些特征,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在建工程最终可以具有完整的物质形态而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有体物。《担保法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由此,笔者认为,在建工程实际上是一种处于虚拟状态的有体物,而《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实际上是对抵押权标的范围的扩大。虽然在建工程最终能否形成只是一种期待中的可能性,但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让建立在此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披上了一层赋予物权内容的外套。 在建工程,其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在建工程,是指房屋自主体工程动工建设开始至建成后房地产主管机关颁发所有权证书止所处的状态。狭义上的在建工程,是指房屋工程自主体工程基本建设开始至房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前所处的状态。狭义上的房屋在建工程,主要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建设过程中的状态,是一种实物上的未完成状态;而广义上的房屋在建工程不仅包括狭义上的房屋在建工程,还包括房屋各项工程均已完工,即达到房屋竣工验收条件后、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前的情形,是一种在法律.上未完成的状态。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履行担保的行为。第十一条规定: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由此可见,现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所称的在建工程是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即抵押的是已完工部分。《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了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可以抵押。《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九条至六十二条明确对在建工程抵押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做了相关规定。根据以上条文,我们能够看出在建工程抵押不仅是房屋登记行为的重要内容,也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生效的不可分离的部分。
F. 工程担保业务怎么开展刚进入公司工作应该注意什么
一般情况下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支付款担保、保修担保。
保修担保又称质量担保,是保证在工程保修期内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应当负责维修的担保形式。若承包商拒不对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则由河北大唐工程担保有限公司负责维修或赔偿。
保修担保的期限,应与国家法定的保修期限和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相一致。
保修担保应提交以下资料:
1、工程担保申请书;
2、中标通知书;
3、工程招标文件;
4、工程投标文件;
5、经审查的施工合同;
6、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企业税务登记证;
9、法人代表授权书;
10、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河北大唐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根据委托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作出是否担保的决定,符合担保条件的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的反担保合同,交纳保费,同具保函。
收费标准根据委托人的社会信誉、项目风险、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来协商确定。
投标担保是河北大唐工程担保有限公司为保证投标人正当从事投标活动,向招标人所作出的一种承诺。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之前或同时,向业主或招标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证投标人在开标之前不中途撤销投标和片面修改投标条件,收到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后,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当投标人不履行其投档所产生的义务时,我公司将在投标保函所规定的金额限度内向业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赔偿。
投标担保应提交以下资料:
1、工程担保申请书;
2、工程招标公告;
3、业主签发的投标邀请书;
4、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企业法人代码证;
7、企业税务登记证;
8、法人代表授权书。
河北大唐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根据委托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作出是否担保的决定,符合担保条件的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的反担保合同,交纳保费,出具保函。
收费标准根据委托人的社会信誉、项目风险、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协商确定。
履约担保是河北大唐工程担保有限公司为保证承包商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向业主(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承诺。用于保证承包商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使业主避免因承包商违约而遭受损失。如果承包商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项目,除非业主有违约行为,否则我公司必须无条件保证按合同的约定完工,或在公司担保合同规定的金额限度内向业让进行赔偿。
履约担保须提交以下资料:
1、工程担保申请书;
2、工程招标文件;
3、工程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工程承包合同;
6、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企业法人代码证;
9、企业税务登记证;
10、法人代表授权书;
11、大额资产清单及资产权属证明;
12、银行信用等级证明和三年来经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
河北大唐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根据委托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作出是否担保的决定,符合担保条件的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的反担保合同,交纳保费,出具保函。
收费标准根据委托人的社会信誉、项目风险、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协商确定。
支付担保是业主(发包人)向承包人或供应商提交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或供应商支付其合同应得的工程款。如果发包人不能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除承包商有违约行为,否则,我公司向承包人代偿支付一定数额的工程款或者赔偿金。
业主支付担保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工程担保申请书;
2、工程招标文件;
3、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4、经审核的工程承包协议或工程承包合同;
5、法人营业执照;
6、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7、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人单位当期财务报表以及三年来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9、银行核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及贷款授信额度证明;
10、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及诉讼情况;
11、银行贷款信息资料。
河北大唐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根据委托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作出是否担保的决定,符合担保条件的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的反担保合同,交纳保费,出具保函。
收费标准根据委托人的社会信誉、项目风险、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来协商确定。
G.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工程担保保证和工程监理各是怎么回事
工程担保保证
工程保证担保是一种经济合同的担保,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为了保证经济合同的切实履行,经过协商一致而采取的促使一方履行义务,满足他方权利实现的一种法律手段。工程保证担保采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入保证人作为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是一种促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该项制度以经济责任链条建立起保证人与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能够有效地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建设工程是一项多主体参与的系统工程,如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一个工程中要签订许多种合同。每一个参与主体对合同的履行和工作质量都与最终建筑产品及其质量相关。为了保证各种建设工程合同的顺利履行,工程担保也有许多不同的品种。
在国际上,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灵魂,在采用标准合同文件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实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已经成为一种惯例做法。《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ICE《新工程合同条件(NEC)》、美国建筑师协会AIA《建筑工程标准合同》等对于工程担保均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应当借鉴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引进和吸收先进的法律制度。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已经证明它对规范建筑市场、防范建筑风险特别是质量风险、降低建筑业的社会成本等方面都有十分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引进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是完善我国建筑市场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建筑业和保证担保业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参与国际竞争以及与世界接轨的必然要求。
实行工程保证担保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主要在于:
1.建立信用机制。重合同,守信用,守信受益,失信受罚,利用信用保证和利益制约手段建立一种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的内在动力机制,增强建设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的能力,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2.完善政府和业主管理监督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的方式。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规范工程建设中各方主体的行为,形成有效的调控机制和保障体系;用信用保证办法实现工程建设主体之间的联系,形成一种连带责任链;保证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正当权益,健全和完善一个开放的、具有竞争力的建设市场,促进招投标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健康、平衡地运行。
3.产生综合效益。通过精心组织、管理,可以促使当事人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注重自身信誉,提高工程质量。有利于解决目前大量存在的工程质量低劣和工程款拖欠的问题,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在我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处于初建阶段,然而对于建设市场改革来说,确是一项有效的重要的措施。2000年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已把实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作为“十五”期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求在“十五”期间有重大进展。目前,我国许多省市都在积极地进行相关的立法工作,在未来几年内,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将会有一个广泛、迅速的发展。
H. 项目贷款可否用于归还项目工程欠款
项目贷款,也被称为项目融资,或项目筹资,是以项目本身具有比较高的投资
项目贷款签约仪式
回报可行性或者第三者的抵押为担保的一种融资方式。主要抵押形式包括:项目经营权,项目产权和政府特别支持(具备文件)等。项目融资与一般贷款最大的区别是归还贷款的资金来自于项目本身,而不是其他来源。
项目贷款的主办人只是项目单位的发起人,其财力与信誉不再是贷款的主要担保对象,资金由贷款人直接提供给项目单位。
项目贷款一般是中长期贷款,也有用于项目临时周转用途的短期贷款。目前,工商银行项目贷款按项目性质、用途、企业性质和产品开发生产不同阶段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贷款。
1. 基本建设贷款:指用于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服务设施和以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新建或扩建生产性工程等基本建设而发放的贷款。
2. 技术改造贷款:指用于现有企业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而发放的贷款。
3. 科技开发贷款:指用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或应用而发放的贷款。
4. 商业网点贷款:指商业、餐饮、服务企业,为扩大网点、改善服务设施,增加仓储面积等所需资金,在自筹建设资金不足时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为充分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我行还开发了临时周转贷款及并购贷款等项目贷款业务品种。
项目贷款按项目性质、用途、企业性质和产品开发生产不同阶段划分,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贷款:
5 并购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
6.房地产贷款:包括法人房地产业务和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业务。这里只介绍法人房地产业务,其中包括商品房开发贷款、法人商业用房贷款、学生公寓建设贷款、建筑安装企业的设备投资贷款。
7.项目融资
指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者有限追索权的债务融资。
产品用途:用于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其他投资规模大、具有长期稳定预期收入建设项目的融资。
与其他贷款相比,项目贷款具备以下特点:
1、贷款支持的项目本身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要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开工等几次审批,才能进入施工建设。项目建成后还要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竣工、决算、验收等工作。
2、 固定资产贷款必须考虑其他建设资金的配套。国家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具
项目贷款签约仪式
有资本金,即投资人的非债务资金。不同行业的项目所要求的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同,银行贷款不能作为项目资本金。我行通常掌握的项目资本金在30%以上。
3、 固定资产贷款期限较长,往往是一次审批,多次发放,贷款;利率一年一定。固定资产贷款以整个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为评审对象,一次审批、承诺。而放款阶段是根据工程进度和年度贷款计划,逐年、逐笔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期限是指对项目发放第一笔贷款起至最后一笔贷款还清为止的期限。合同利率为贷款第一年利率,以后每年要根据人民银行的利率变动进行调整。
4、 固定资产贷款是一次性的。一笔固定资产贷款只能用于借款人的一次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从项目建设时投入,项目竣工投产产生效益开始归还借款,到银行逐步收回全部贷款本息,贷款即退出企业生产活动。新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需要按规定重新立项报批。
5、 固定资产贷款的还款来源主要是借款人的税后利润、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其他自有资金。
6、 固定资产贷款专业性强,管理过程复杂,对客户经理的素质要求较高。
一、政府的有关批文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此类贷款多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有些项目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国家政府的整体规划、有权审批部门的项目立项都没有完全落实,使得银行在审批此类贷款时缺乏完整的审批依据。
二、借款主体的资格问题。各市、区政府在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都另外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这些企业一般是政府对外举债的融资窗口,自身实力并不一定符合银行借款的资格。
三、贷款用途银行难以监控。由于此类贷款的用途多数涉及到政府的实事项目,而还款的资金来源又是由政府财政资金进行统借统还的,因此借款人的贷款用途一般不会跟着每个项目走,尤其是在项目较多的情况下,更是统筹调度,给银行在监管资金用途上造成一定的困难。
四、贷款可能短贷长用。由于此类贷款时间长、规模大,产生的经济效益较少,产生的大多是社会效益,因此由于受某些政策的影响,有些项目贷款到期后续贷由技术改造贷款变成流动资金贷款,可能会出现企业短贷长用或贷款用途发生变化。
五、贷款的担保能力有限。由于此类贷款规模大,难以找到与其规模相匹配的担保单位,因此第三方担保往往是与市、区政府相关的经营企业,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往往较弱,因此银行在审批贷款时更注重市、区财政现有的实力和发展潜力,因此银行在贷款发放前要先取得政府部门出具的承诺函。
六、同业竞争激烈。此类贷款虽然建设周期长,有一定的政策风险,但由于政府出面承诺和财政资金存款等因素,因此同业竞争十分激烈,为了争取到客户,在利率条件上争相下浮,使银行的获利空间降到最低。
借款人申请项目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须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申请外汇项目贷款,须持有进口证明或登记文件。
2.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我行贷款投向。
3. 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4. 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须持有批准文件。
5. 借款人信用状况好,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 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除上述条件外,根据《贷款通则》,贷款对象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2. 除自然人外,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3. 已经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5. 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6.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工商银行不对其发放贷款:
1. 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
2.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3.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4. 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5. 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
6. 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7. 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国际项目贷款又称国际工程项目融资,是指贷款人跨国地对某一特定的工程项目发放贷款,并以该项目的预期收益来偿还贷款。国际项目贷款是为了适应国际上一些大型工程项目,如能源和资源开发、交通运输、电力、化工等大型项目的巨额资金的需要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是一种较新型的国际融资方式。项目贷款通常只占工程投资总额的65%到70%,其余的由举办该项目的主办人投资,以体现主办人和贷款人共担风险的原则。
国际项目贷款的流程:
一、国际项目贷款人事结构
(1)贷款人:政府、出口信贷机构及金融组织、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
(2)项目主办人:政府、公司、企业
(3)项目公司:由项目主办人组建
二、国际项目贷款的各种形式:
(1)、贷款人与项目公司订立贷款协议,由贷款人向项目公司提供贷款;
(2)、主办人与贷款人或项目公司签订以下三种担保协议,由主办人向贷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3)、项目公司与项目产品购买人签订远期购买协议,项目投产建成后,按协议卖出产品,用所得货款偿还贷款人的贷款;
(4)、主办人向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保证购买人履行在提货或付款协议中承担的必须付款义务;
(5)、贷款人和金融公司之间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向金融公司提供贷款,金额相当于事先商定的项目公司拟借入的所需款项;
(6)、金融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远期购买协议,金融公司把从贷款人那借到的款项支付给项目公司,作为购买项目公司产品的预付款;
(7)、项目投产后,项目公司向金融公司交付产品,金融公司按提货或付款协议将产品转售给第三人,以所得货款偿还贷款人的贷款;
(8)、主办人就项目公司依远期购买协议交付产品的义务向金融公司提供担保,或就购买人在提货或付款协议中的付款义务向金融公司提供担保。
I. 对方将中标项目交给我做,做担保函有用吗
对方如果把中标的项目交给你做,只有担保函是不可以的,一定要签订正式的合同,这样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