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抵押贷款法人承担责任吗
公司用公司的财产,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办理了抵押贷款,由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② 抵押贷款是否属于担保合同
抵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之间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而设定的合同,具体的类型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③ 公司抵押贷款法人承担责任吗
法律分析:公司用公司的财产,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办理了抵押贷款,由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需要对外独立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对外办理的抵押贷款属于公司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是由公司自己独立承担责任。而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④ 对外担保包括
法律分析:对外担保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是指中国境内机构(境内外资金融机构除外),以保函、备用信用证、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⑤ 企业征信显示担保方式车抵押,是否是对外担保
摘要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决问题。车的担保可以是对内的,也可以是对外的,您提供的信息暂时无法判定
⑥ 公司对外担保抵押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有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⑦ 什么是对外担保
对内担保,一般是指公司为自己的债务提供担保,对其他人进行的担保属于对外担保。如果是对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仍旧是为“他人”提供担保。
拓展资料
什么是对外担保
对外担保是指我境内机构向境外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承诺,一旦债务人不能按约偿还债务时,将代为履行偿还义务。对于这种或有外债,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审批和管理。根据我国外汇管理规定,可以提供对外担保的担保人仅限于经批准允许办理对外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具有代位清偿能力的非金融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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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当事人
对外担保当事人包括担保人、被担保人、受益人。
“担保人”是指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或者经法人授权的机构,包括中资金融机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其中,对外保证项下的担保人为保证人;对外抵押项下的担保人为抵押人;对外质押项下的担保人为出质人。
“被担保人”是指境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内机构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及中方参股的企业。
“受益人”是指中国境外机构以及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其中,对外保证项下的受益人为债权人;对外抵押项下的受益人为抵押权人;对外质押项下的受益人为质权人。
其中,中资企业只能为其直属子公司或者参股企业中中方投资比例部分提供担保。担保人不得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提供担保,除外商投资企业外,担保人不得为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不得为经营亏损企业提供担保。同时,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律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提供对外担保的管理方式包括逐笔审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事后登记等。除中资银行对外提供的履约等非融资项下的保函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以及外商独资企业可以自行提供对外担保外,担保人提供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均需按规定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逐笔报批。所有形式的对外担保,均需事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备案。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对外担保,其担保合同不具法律效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担保人履行对外担保义务实行核准制,经核准的担保履约,担保人才能购买外汇并办理汇出(划拨)外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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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一)担保人(不含外商独资企业)为境内内资企业提供的对外担保和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1年期以内(含1年)的对外担保,由担保人报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审批;
(二)担保人(不含外商独资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对外担保和为境外机构提供的对外担保,由担保人报经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初审后,由该分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三)担保人为在京全国性中资金融机构、中央直属内资企业和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独资企业)的,担保人提供的对外担保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外商独资企业可以自行提供对外担保,无需得到外汇局逐笔批准。
⑧ 关于境内外企业担保贷款的问题
这个问题涉及2个方面,担保人境内外资公司A需要有足够的担保能力,这个由银行进行判断。
第二个是担保落实的方面,在银行接受担保人的担保的话,银行会要求A公司签署担保合同,被担保债权为B在银行的融资,同时需要担保人A出具相应的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决议。
⑨ 公司抵押贷款法人承担责任吗
法律分析:公司用公司的财产,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办理了抵押贷款,由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需要对外独立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对外办理的抵押贷款属于公司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是由公司自己独立承担责任。而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