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房贷的人被判刑了怎么办
依然需要还。
1、虽然人被判刑坐牢,属于刑事责任。但房贷的欠款属于民事责任,前后两者并不冲突。服刑人员欠银行的钱并不会因为坐牢而消失,这笔债务是一直存在的。也就是说,即使在服刑期间失去了人身自由,欠银行的房贷也是需要偿还的。判刑属于刑事责任,而贷款属于民事案件,对于贷款到期没有偿还的,法院可强制执行,对于确无财产可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拓展资料:
1、银行按揭贷款有住房按揭贷款和商用房按揭贷款,不论什么形式的按揭,都是按月还款,因触及法律,判刑坐牢,失去了自由,无法按月归还房贷,有资金,有家人,房贷可以有家人按月继续还款,有资金,无家人,可以委托亲戚朋友帮助归还贷款,或是事先将资金转入归还贷款账户,每月银行自动扣收即可。
2、坐牢无资金收入,贷款无法归还,都是无资金、无家人的情况,有资金、有家人都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坐牢有贷款,无资金,有家人,银行工作人员会先探监与你自己协商贷款归还问题,然后再和你家人协商贷款归还问题,无资金,无家人,银行工作人员只会探监协商还款事宜,确实无法归还贷款,银行会提示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收回贷款。
3、总之,因坐牢无法自己还房贷,可以委托他人帮助归还,无资金归还,银行会处理房贷的抵押房产,用处理抵押房产所得款项归还贷款,剩余款项全部归还房贷人。
② 银行人员贷款放贷退休后还会追责吗
信贷员退休还能追究他的责任吗
没有责任
:依法办理的就没有责任。
如果在审查放贷资料过程中,信贷员没有过错的话,那么客户不还贷不是信贷员的 错误。信贷员无需承担责任。
③ 欠银行钱被判了刑,坐牢出来后还要还吗
出狱后是要继续还款的。即使拒绝还款,银行也会冻结欠款者名下所有的流动资产,如果账户里没有资金可执行,银行甚至会拍卖欠款者名下的所有资产,直到债务偿清为止。而且执行或拍卖不需要经过本人同意,因为这些流程都是合法的,
【法律分析】
被法院判刑并进行服刑,只是当事人承担了自己构成的犯罪行为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还清债款属于民事责任。因此即便当事人已经承担刑事责任的,其所承担的民事还款责任也不会因此而消除。正常情况下欠钱不还一般都不会坐牢,因为欠钱属于民事经济纠纷,要按照民事行为来处理。会被判坐牢是因为违反了刑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欠钱不还涉及到刑法而坐牢的有贷款诈骗罪,是指借款人使用伪造材料,虚构贷款用途等方式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到款,造成逾期不能正常归还的。另一种是拒不执行法判决、裁定罪。当贷款逾期还不上之后,对于借款金额较大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会将借款人起诉到法院,如果事实充分且借款人有还款能力,但是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来执行还款义务,那就可能被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④ 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什么责任
银行违规放贷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法律的规定发放贷款的,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会构成违法放贷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分析:银行违规放贷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法律的规定发放贷款的,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会构成违法放贷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2、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
3、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
4、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
5、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
6、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
7、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
8、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⑤ 银行贷款项目中放贷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银行违规放贷会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⑥ 信贷员违规放贷应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法律的规定发放贷款的,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会构成违法发放贷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⑦ 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什么责任呢
法律分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⑧ 银行违规放贷后果严重,将会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当前银行监管非常严格,处罚力度历史罕见,违规发放贷款肯定是要被罚的。
我们先来看下一组数据: 截至2018年1月各级银监部门共披露497张罚单(含2017年作出的处罚决定但在2018年公布),平均每天16张,罚款金额合计8.97亿元。
去年就有这样一个典型的案例。 武汉一家银行客户部女经理范某,为不符合“生意红”贷款要求的6名客户办理贷款共计160万元,事后造成138万余元未能收回。范某收取他人给予的好处费4.2万余元。 最后江汉区法院一审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对范某判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违法所得4.2万余元,继续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第三种情况是合伙他人骗取贷款
这种情况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通过制作假材料,假空壳公司来骗取贷款,然后将贷款金额占为己有。 这种情况构成的是职务侵犯罪。
对于职务侵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后,违法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违规贷款你可以躲过一时,获得一时的利益,但该罚的还是会被罚,该坐牢的还是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