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的资料有:
1、《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职业证明材料和收入证明材料;
4、学历及技术等相关证明;
5、抵质押物权属材料及估价文件;
6、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资信情况的材料;
7、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贰』 个人去银行如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流程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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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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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办理抵押贷款需要哪些资料以及流程
天津急需资金的朋友们可以了解下天津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房屋抵押贷款要利息抵押那肯定是向银行贷款利息相对会更低,那银行的抵押贷款流程又是如何操作呢?金诚投资贷款资讯与您分享。
抵押贷款首先要看贷款的用途是什么,如是个人消费所需办理抵押贷款那提供个人的相关资料,若房产证当前末在抵押状态红本在手的情况下: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房产证、银行近半年流水、个人征信报告,贷款用途委托金诚投资融资顾问为您匹配好贷款银行。
2)夫妻双方到贷款银行签抵押贷款借款抵押合同,借款借据等相关资料,银行审批。
3)等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及放款账户确认无误的情况下,领取银行抵押登记的所有资料由金诚投资融资顾问带您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银行领取抵押登记完毕后的房产证在七个工作日左右发放抵押贷款在贷款用途指定的第三方账户。
5)抵押贷款受理完毕每月按时按期月供还款
『肆』 房产抵押办理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房产抵押手续
第一步:首先贷款申请人需要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申请,同时相关证明材料也需递交,比如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居住地证明、户口本及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二步:相关房屋评估部门将对房子进行估价评估,以确定可信贷款额度。届时需要贷款申请人提供房屋产权证以及相关资产状况证明。如果抵押贷款申请人以他人房产作抵押,则需要提供房产权属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同意抵押书面证明。
第三步:经过对房屋评估之后,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时,银行将出面与贷款申请人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步:抵押登陆手续办理完成后,银行将正式发放贷款,抵押贷款人将按抵押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第五步:通常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方式为:
个人消费贷款一般是等额本息还款,15年贷款期限。
个人经营性贷款分为等额本息和先息后本两种。贷款期限分别为15年和1年。
当在规定年限内还清贷款本息后,就办理撤贷手续。
二、房产抵押办理所需资料有哪些?
现房抵押
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房产评估报告》;银行借款合同;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期房抵押
购房预售合同;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 ;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 出具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伍』 房屋抵押登记如何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屋抵押贷款即按揭贷款,它也是多数购房者在买房时的选择,如果要办理抵押贷款就需要进行抵押登记。那么,抵押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应该如何办理呢?现在就让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吧。
一、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如果是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7、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
二、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1、申请抵押登记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第一步,那就是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这时申请人就需要填写抵押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
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则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并且会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进行审核
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如果经审核符合规定,则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进行登记
申请人的抵押登记被核准后,登记机关会在其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5、收费发证
登记机关会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给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抵押登记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立卷归档
最后,登记机关会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记的档案。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抵押登记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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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个人去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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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的材料是根据银行的规定来确定的,以中国银行为例,申请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须提供的资料:
1、《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职业证明材料和收入证明材料;
4、学历及技术等相关证明;
5、抵质押物权属材料及估价文件;
6、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资信情况的材料;
7、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7)抵押贷款在德阳办理抵押登记要哪些资料扩展阅读: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捌』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都需带什么材料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保障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资金的安全,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可以保护抵押权人的权利。
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有什么流程?
1.抵押申请登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必须要向有关机关提交材料。
2.受理申请:一般由机关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
3.审核: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不符合规定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4.登记: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5.收费发证。
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产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材料。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一般是要提前几天去办理,要几个工作日才能办好。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望采纳。
『玖』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房屋抵押贷款的条件和手续会因不同的贷款机构有不同的要求。如果是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要求借款人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也就是还说要有一定还款来源还款能力;抵押的房产有产权证,产权明晰;抵押人的年龄也有要求,首先满18周岁,系成年人等其他条件。办理手续,首先要先提交申请,准备自己的房产证明,身份证明,收入水平,有些机构还需要提交征信记录。然后还需要确定房屋价值,贷款数额,双方签订贷款合同;经机构审批后,符合各方面要求的,经过核实再发放贷款。以不动产做抵押的还要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