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要买房,请问宜昌市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 贷款流程相应简化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身份证明(距失效期在1年以上,复印正反两面)
(1)主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2)其他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2、家庭关系证明
(1)借款人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1个月内有效)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父母与成年子女作为借款人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提供以下任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一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
3、同时办理购房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职工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
(2)提取职工各自的公积金联名卡或宜昌市城区范围内可办理转账的工、农、中、建、交、招、湖北银行、汉口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一家银行的储蓄卡。
4、公积金缴存及贷款证明材料
有以下情况的,提供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登录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下载)原件1份。
(1)主借款人调入宜昌城区缴存公积金不足6个月的;
(2)主借款人及其他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借款人未在宜昌城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步骤一:预约时间:借款人通过网上或到中心一马路营业部预约办理贷款登记时间(网上自助登记跳过此步骤)。
步骤二:贷款登记:
①备齐所有材料,登录中心网站“个人贷款自助服务系统”,自行注册或由开发企业代为注册,按照操作提示,自助办理贷款登记手续。
②所有借款人按照中心短信通知时间,携带全部材料到中心一马路营业部办理贷款登记手续。
步骤三:中心审批:中心审批通过后,向主借款人发送办理贷款发放手续的短信通知。
步骤四:贷款发放:按照中心短信通知时间,所有借款人携带全部材料到中心伍家岗营业部一站式办理贷款、抵押、提取、委托扣划还贷手续。当日中心通知受托银行实时将贷款资金划至售房单位收款账户。
2、组合贷款
步骤一:贷款初审:借款人携带全部材料到中心一马路营业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初审,确定贷款期限、贷款金额。中心开出《个人住房组合借款审查意见书》。
步骤二:贷款审批:借款人持中心开具的《个人住房组合借款审查意见书》及办理银行贷款需要的材料到受托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受托银行对商业贷款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材料移交中心。
步骤三:贷款发放
等待通知:贷款发放当日,银行贷款资金及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实时划至售房单位收款账户。
更多买房知识,点击查看
㈡ 宜昌地区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您好,在宜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
1、申请人携资料到宜昌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宜昌管理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宜昌当地的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宜昌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宜昌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㈢ 公积金贷款需要公司提供什么资料
向单位申请公积金贷款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即可,单位会为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随后借款人携带个人资信证明、借款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如果已经结婚还需要准备婚姻状况证明和对方个人信息,以及合法的购房合同向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即可。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㈣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
2、转让后的房屋契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转让房屋评估书(原件1份)。
4、首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结婚证、未婚(包括离异)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8、工作在县或市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一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
9、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上材料1-7项需各增加复印件一份及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㈤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材料(以成都市为例)
一手房贷款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
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10、委托扣款(还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
12、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 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12、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宜昌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扩展阅读: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㈥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㈦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㈧ 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婚姻证明,开发商备案原表,购房合同,付款证明,家庭住房登记证明,收入证明,缴存证明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