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行工作人员用别人的身份证贷款,到期不还,查证属实了,构成啥犯罪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10
2. 贷款对银行有什么意义银行负责贷款的工作人员,主要工作是什么
1、贷款属于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其最主要的业务活动,也是其收益最大的经济活动,是其利润的最大来源。
2、商业银行通过贷款支持社会各经济部门的生产和流通,促进经济增长。
3、贷款有不同的类型,如短期、中期、长期贷款,一次性和分期偿还贷款,信用和担保贷款,等等。
4、负责贷款的工作人员要在贷款的各个环节把关,比如贷款申请人的资质审查、贷款条款的设定、贷款利率的设计、贷款的还款追踪等,从而保证贷款安全收益。
3. 银行工作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给别人利用虚假用钱信息在银行贷款,贷的款直接转走了,这种行为违法吗
银行工作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虚假信息在银行贷款,这属于违法行为。贷款人属于骗贷,工作人员提供制造虚假信息是共犯,而且涉嫌渎职,建议举报。
4. 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贷款放高息是否违法
如果证据确凿,银行工作人员敢利用工作和身份进行高息贷款,毫无疑问是违法的触犯了法律。问题是他的身份是否一个人就能做主放高息?又是系统操作,不可能不牵扯到相关人员。所以出现这种事还要配合调查和落实,最后肯定是受到刑罚处理的。
5. 银行里工作人员用了我的贷款现在已被刑事拘留我应该怎样要求赔付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和银行进行沟通,让银行赔偿损失,实在不行的直接向法院起诉。
6. 银行工作人员借用我的易贷卡办理贷款30万元,我如何证明实际使用人是他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17
7. 银行工作人员贷款用于放贷,犯罪吗
当然是犯法的,罪名叫做高利转贷。意思就是说从银行以较低的利息贷款出来,再以较高的利息转贷给别人牟利,一经查实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8. 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贷款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9. 银行工作人员想用我存折贷款完成任务行吗
这种情况就是银行工作人员,为了完成个人储蓄任务,而做出的没有办法的事。一般情况银行的月末、季末,都给银行各岗位人员制定冲时点存款任务,也就是30号或31号这一天。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还得看自己愿意不愿意,愿意办纯属帮忙,不愿意也属于合情合理。
10. 2020年银行工作人员经常给我打电话说 让我贷款是怎么回事
银行工作人员根据信息筛查认为你符合贷款条件,但是否需要贷款得根据你自己的情况需要来决定。
银行给你打电话,只不过是提醒你,如果你有需要,可以优先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