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共同借款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共同借款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年龄在30至60周岁;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户口在本县。二、共同借款人的认定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三、学生入学前户籍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四、学生入学前户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均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关于共同借款人模式合法性分析一、关于共同借款人模式合法性分析我国尚没有明文禁止一般情况下的共同借款人模式的规定,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相反地,针对一般情况下的共同借款人模式,我国民法通则有明文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两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在借款合同中,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作为借款人签字,由此,银行与此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银行作为债权人,母公司和子公司作为债务人。因此,可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共同借款人模式是符合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的。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本身也没有对借款人的数量做出规定,即《贷款通则》并不禁止在同一笔贷款中存在两个以上的借款人,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在银行贷款业务中的“共同借款人”模式不为我国法律所禁止。
❷ 什么是贷款证明人 贷款证明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您好!朋友!
证明人无需承担经济责任。证明不是担保。但是在今后打官司起诉的时候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先决条件是在借据上要清楚的写明证明人是谁,并有亲笔签字和手印。
希望能帮到您!谢谢 不懂可以追问。望采纳哦
❸ 关于信用社贷款法律条文 2011年朋友以帮我们贷款的名义拿我和朋友很多证件找信用社关系贷款数额巨大.
一,你们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尽管你们没有拿到一分钱,但从借款合同中你们有还款义务,如到期没有偿还,信用社有权向你们追要。你们如支付信用社的贷款,可以向你们朋友去追偿。二,信用社内部是否违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无效合同以情形外,借款合同应当是有效的,关键一点是,当时你们在订立合同时你们都是自愿在合同上签字,而且你们都是成年人,信用社也没有强迫签字的情节,所以说你们只有向你们的朋友追偿的权利了。
❹ 银行贷款第三方联系人有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第三方紧急联系人不用承担责任,第三方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❺ 我的朋友要用我的房产证贷款,可以么有什么法律规定么
可以,但是你有风险.这实际上是一个抵押担保,如果你朋友到期不能向银行还贷,银行有权申请对你房产进行变卖获取价款,所以你要看看你朋友是否有还贷资力.当然你也可以要求你朋友赔偿你的损失,这是两个法律关系.
❻ 我一个朋友要贷款,他让我做贷款证明人,不知道什么是贷款证明人,贷款证明人需要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是不是担保人啊
是的话他不能按期还款付息的话你有可能要承担担保责任
就是代他还款,再找他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