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积金可以付首付吗
公积金是不可以付首付。虽然住房公积金可以说是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用于购房的,但是有不少购房者还是对公积金存在着一些误区,购房提取公积金是在签订购房合同付完首付后,凭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等,一年时间内可以提取。也就是说不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做首付。公积金最大的一个用途就是可以用来贷款买房,但是也不是所有上了公积金的人都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因为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有一定要求的。另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可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公积金还可以用来支付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的。为了低保或者困难救助的范围的人也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㈡ 组合贷款时,公积金余额能做首付款么不能的话,什么时候能提取出来需要啥手续
可以给你一个肯定的答复,就是公积金账户余额是不能用做首付的,但是账户的余额是可以用来抵扣你每个月的还款的。但是你的公积金账户里面必须留有六个月的缴存金额,比如你每个月公司加个人缴400块钱,你的账户余额必须要有400*6=2400元,这个月以外的钱就可以用来帮你抵扣每个月的还款额。
我的贷款情况跟你一样,也是组合贷。你的公积金没必要提取出来,当你贷款办下来之后,开始还款的第一个月就要去公积金缴交银行办理公积金抵扣贷款事宜,从第二个月开始,公积金余额就可以抵扣了。
我们每个月商贷环402,公积金每月还1500,因为一开始公积金账上有1W多,每个月公积金是缴408,除掉必须的账户余额408*6=2448,这样我们第一个月要换1902多一点(因为在贷款批下来之前还有几天的金额是要计算的),办理公积金抵扣手续之后,从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就只用还商贷的402,一直到账上的钱不够了,只剩下预留金额后,每个月就要还商贷402+1500-408,这样我每个月就要还1500左右了。
就是这样,希望能够帮到你
㈢ 公积金可以用来抵首付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公积金是职工的购房福利,可以用来做购房首付。但实际上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即购房者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不同地方的规定可能有些不同,建议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更详细的手续和必要资料。
㈣ 公积金余额能否支付购房首付款
【法律分析】: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是不可以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的。因为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即只有在购房行为发生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1、如果是贷款购房的话,可以在购房后凭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来缓解购房首付及月还款压力。
2、如果借款人购买的是政策性住房,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等,是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几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提取的,由暖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㈤ 组合贷款,公积金余额能提取出来当首付吗,余额
公积金可以提取还贷,但是不可以提取作首付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㈥ 可以把公积金的余额先提出来付首付,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
公积金提取要求:房屋类: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租赁自住住房。
公积金贷款要求: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所以可以先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再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6)组合贷款公积金余额能付首付扩展阅读
购房公积金提取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㈦ 购房时,公积金里的存款可以提出来抵冲首付吗
不可以的。
购房提取公积金是在签订购房合同付完首付后,凭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等,一年时间内可以提取。也就是说不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做首付。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7)组合贷款公积金余额能付首付扩展阅读: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网络
㈧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交首付吗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用来交首付。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相关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㈨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首付可以吗
1、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积金是可以用作首付款支付的,如果购买的是您所在城市的保障性住房,那么一般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允许提取账户余额充作首付款的,如果不是保障性住房,则只能自己出首付,然后走提取公积金手续。另外买二手房不允许提取公积金当首付。
2、在买房的时机操作中,在买房的时候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在办理手续的工程中,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是不能动的,而买房子的时候首付款就已经支付过了。
但购房者可以采用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在支付首付款的时候暂时向他人借款,等到贷款下来之后,再支取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来还。
(9)组合贷款公积金余额能付首付扩展阅读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3、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4、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