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哪些税费大事
㈡ 2021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内容
首先成绩方面,我们要记住四个关键词:唯一、全面、决定性、重大。
唯一: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
全面: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决定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重大: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又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其次,对去年的重点工作从国家层面来看,分了9个方面来总结,这里我们来看申论会涉及的前7个方面:
一、经济:在疫情防控的同时推出六稳六保系列措施(这个在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详细的介绍),经济方面的措施主要是:通过实施阶段性大规模减税降费、创新宏观政策实施方式,支持银行定向增加贷款并降低利率水平、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付本息,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对大企业复工复产加强点对点服务等系列措施,取得了率先复工复产,经济恢复好于预期,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3%的效果。
可以看出经济领域应对疫情,政府在职能范围内能采取的措施主要两个层面:一是减税降费。二是给予金融优惠政策。
六稳六保及后续减税降费系列措施都是恢复经济发展,促进复工复产的措施,这在去年和今年的省考中都有充分的体现。
在2021年江苏省考中,在材料2中就以复工复产为话题详细展现了J市临湖区是如何开展对该区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点对点服务的,其中的措施包括政府为解决辖区企业用工荒的问题,牵头为辖区企业搭建人才共享平台,通过大数据和智能推荐技术,使人才简历与模板库进行多维匹配,按匹配度为企业用户提供合适的人才,解决企业用工荒问题。同时,为鼓励更多人注册使用这个平台,投入引导经费,对在辖区内的注册并使用平台进行人才共享的供需双方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020年广东省考中,材料1、材料2、材料3专门来谈广东应对疫情影响采取的措施,比如深圳各级党组织带头下沉社区,既当社会暖心人,又做企业服务员,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强大合力;市区两级分类推动,司法局编制疫情期间劳务关系合规指南;针对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事项提供执法指引,网络普法、线上咨询全面展开;制定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举办线上广交会,网络招聘会,佛山启动专车专列接送务工人员返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用,延长社保免征政策期限;发放延迟复工补助等措施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惠州启动新的智能审批系统,在商事登记上实现秒批,加快各类证件办理速度。
这就是国家宏观政策在各省各地的具体落实,国家的政策非常宏观,很多是指导思想性质,但是到了各地却因地制宜,结合本地特色来实施。
二、就业。措施主要是:加大稳岗扩岗激励力度;多渠道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线上办公、网络购物、无接触配送等广泛开展;大幅度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疫情遇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全力应急抢险救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这个措施部分可以看出第一二条是稳就业的措施,第三四五六七是为就业创造良好环境的措施,毕竟政府不能创造就业岗位,更多的体现为创造就业岗位提供配套的政策支持。
如何体现多渠道为重点群体做好就业工作,很明显,去年考试主题中出现的鼓励夜经济、地摊经济的发展就是采取措施之一。
比如在2020年湖北省考申论中,材料2中的G市市政府就将“夜经济”作为疫后重振、缓解就业压力、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在一个繁华的“夜经济”聚集点,拿出60个紧俏摊位,提供给失业人员和贫困对象,免摊位费、水电费,极大了缓解了疫情期间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
㈢ 普惠小微企业的说法,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普惠小微企业指国家给予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按5%纳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按10%纳税)。
现在有很多给小微企业提供的周转经营贷款服务的平台,比如度小满金融,度小满金融将切实把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号召落到实处,旗下信贷服务品牌有钱花全面支持小微生产经营,大多数小微业主选择有钱花,满足小微经营周转需求。据悉,度小满金融的信贷用户中,有七成是小微企业主。截至目前,度小满金融携手数十家金融合作伙伴,累计为小微企业主发放数千亿元贷款,资金周转就找度小满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㈣ 央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降低融资综合财务成本
7月5日,央行网站发布通知称,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综合财务成本。
人民银行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通知》表示,从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持续优化银行内部政策安排、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切实提升贷款定价能力、着力完善融资服务和配套机制等方面,对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优化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产品服务,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普惠金融科技投入,创新特色信贷产品,开发并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贷款产品,提升用款便利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综合财务成本。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通知》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提升贷款差异化、精细化定价水平,强化负债成本管控能力。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建立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评价体系,持续改善地方融资环境。
㈤ 央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能力,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人民银行7月5日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从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持续优化银行内部政策安排、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切实提升贷款定价能力、着力完善融资服务和配套机制等方面,对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优化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产品服务,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普惠金融科技投入,创新特色信贷产品,开发并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贷款产品,提升用款便利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综合财务成本。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为持续优化银行内部激励机制安排,《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分支机构普惠小微贷款的考核比重。强化差异化考核,对服务小微企业成效显著的分支机构,在绩效考评、资源分配中予以倾斜,并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限;对服务小微企业工作不力的,要在考核中予以体现并督促整改。进一步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鼓励建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界定基层员工操作规范,免除小微信贷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通知》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提升贷款差异化、精细化定价水平,强化负债成本管控能力。其中,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存款利率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存款利率,稳定负债成本。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存款和异地存款的管理,依法从严处理高息揽储等违规行为,推动降低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负债成本。
此外,为强化监管部门的保障措施,《通知》明确,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认真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要在前期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评价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评价体系。重点关注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资源配置、完善考核评价、尽职免责落实、首贷户拓展、随借随还产品创新等,以及地方政府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以及不动产、知识产权和应收账款登记评估建设等,推动地方营造良好融资环境。
㈥ 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2021
2021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4、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5、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6、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拓展资料】一、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了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银行向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社会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贷款。
二、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因此成为深受广大客户欢迎的银行业务,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三、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
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五、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