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业银行对最大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金的15%,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10%
一般的讲资本金就是注册资金,资本净值是总资产减总负债。
以上两句话都对。
㈡ 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2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针对去年7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细化了审慎监管要求。业内人士认为,《通知》大幅度收紧了互联网贷款政策要求,是对《办法》的进一步细化和修正,主要目的在于落实中央关于规范金融科技和平台经济发展的一系列要求,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
划定互联网贷款“三条红线”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强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自主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关键环节外包。同时,明确三项定量指标,包括出资比例,即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单笔贷款中合作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集中度指标,即商业银行与单一合作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限额指标,即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
地方银行不得跨区展业
除了“三条红线”,在此次《通知》中还有一条引发热议的规定是:“严控跨区域经营,明确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合理设置过渡期
踩了“红线”的“老”业务怎么办?消费者和小微企业会不会受到影响?面对银行客户的担忧,上述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在起草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既要依法加强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又要维持长尾客户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连续性的导向。
㈢ 贷款总额不得超过企业资产的多少
对单个项目的贷款总额要求不得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
贷款总额不得超过企业资产的50%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中规定,对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50%。
㈣ 商业银行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
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公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商业银行对同业单一客户或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
拓展资料:
最初使用“商业银行”这个概念,是因为这类银行在发展初期,只承做“商业”短期放贷业务。放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放款对象一般为商人和进出口贸易商。
人们将这种主要吸收短期存款,发放短期商业贷款为基本业务的银行,称为商业银行。中国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银行是经济中最为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西方银行业的原始状态,可溯及公元前的古巴比伦以及文明古国时期。据大英网络全书记载,早在公元前6世纪,在巴比伦已有一家“里吉比”银行。
考古学家在阿拉伯大沙漠发现的石碑证明,在公元前2000年以前,巴比伦的寺院已对外放款,而且放款是采用由债务人开具类似本票的文书,交由寺院收执,且此项文书可以转让。公元前4世纪,希腊的寺院、公共团体、私人商号,也从事各种金融活动。但这种活动只限于货币兑换业性质,还没有办理放款业务。
罗马在公元前200年也有类似希腊银行业的机构出现,但较希腊银行业又有所进步,它不仅经营货币兑换业务,还经营贷放、信托等业务,同时对银行的管理与监督也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罗马银行业所经营的业务虽不属于信用贷放,但已具有近代银行业务的雏形。
人们公认的早期银行的萌芽,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银行”一词英文称之为“Bank”,是由意大利文“Banca”演变而来的。
在意大利文中,Banca是“长凳”的意思。最初的银行家均为祖居在意大利北部伦巴第的犹太人,他们为躲避战乱,迁移到英伦三岛,以兑换、保管贵重物品、汇兑等为业。在市场上人各一凳,据以经营货币兑换业务。倘若有人遇到资金周转不灵,无力支付债务时,就会招致债主们群起捣碎其长凳,兑换商的信用也即宣告破碎。英文“破产”为“Bankruptcy”,即源于此。
㈤ 如果你的银行已经设有超额准备金,这时一位信誉良好的客户来到银行要求贷款。你是否应简单地回绝这位客户
可以通过同业帮他贷款,银行的超额准备金,是用来保证存款业务的客户的最低取款标准而设立的,和贷款也没有什么关系呀,只要银行的计提充足,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不低于4%,贷款余额和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75%就完全实现放贷的标准。
如果说这位客户的征信良好,银行没有任何理由回绝这位客户的。
超额准备金:超额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及存款性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上的实际准备金超过法定准备金的部分。商业银行在其经营活动中,须对其吸收的存款持有若干准备金,其数量首先受法定准备金率的限制。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追求利润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其资产流动性、风险性等,因而所持有的实际准备一般会与法定准备存在一定差额,由此产生超额准备。当实际准备大于法定准备时,则超额准备为正数;反之,则超额准备为负数。负数的超额准备通常必须在下一计算期内补足。
存款准备金率是中央银行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根据法律规定,商业银行需将其存款的一定百分比缴存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达到控制基础货币,从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目的。超额准备金又称备付金,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取消了对商业银行备付金比率的要求,将原来的存款准备金率和备付金率合二为一。目前,备付金是指商业银行存在中央银行的超过存款准备金率的那部分存款,一般称为超额准备金。
超额准备金一般包括借入准备金和非借入准备金。借入准备金是商业银行由于准备金不足向拥有超额准备金的银行借入的货币资金。超额准备金中扣除借入准备金,即为非借入准备金,又称自有准备金。超额准备金增加,往往意味银行潜在放款能力增强,若这一部分货币资金不予运用,则意味利息的损失。同时银行为了预防意外的大额提现等现象发生,又不能使超额准备金为零,这就成为银行经营管理中的一大难题,也是一门艺术。
㈥ 银行资本金与银行放贷的关系
银行资本金与银行放贷的关系:是银行持有资本是为了抵御非预期损失。
银行资本大小与可发放贷款规模没有直接的联系。而贷款则主要来源于存款。银行存款首先要按照一定比例(存款准备金率)上交到人民银行保管,剩下的在满足人民银行存贷比指标监管的前提下用于放贷。
银行持有资本是为了抵御非预期损失。
拓展资料
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
一、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实收资本,按照投入主体不同,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
2.资本公积,包括股票溢价、法定资产重估增殖部分和接受捐赠的财产等形式所增加的资本。它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3.盈余公积,是商业银行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是商业银行自我发展的一种积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金的50%)和任意盈余公积金。
4.未分配利润,是商业银行实现的利润中尚未分配的部分,在其未分配前与实收资本和公积金具有同样的作用。
二、附属资本:商业银行的贷款呆帐准备金、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五年及五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
1.贷款呆帐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在从事放款业务过程中,按规定以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补偿可能发生的贷款呆帐随时的准备金。
2.坏帐准备金:是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提取,用于核销商业银行的应收帐款损失。
3.投资风险准备金:按照规定,我国商业银行每年可按上年末投资余额的3‰提取。如达到上年末投资余额的1%时可实行差额提取。
4.五年及五年以上的长期债券:属于金融债券的一种,是由商业银行发行并还本付息的资本性债券,用来弥补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不足。
三、此外,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与我国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我国还规定了商业银行资本金的扣除项目,形成资本净额:
1.在其它银行资本中的投资;
2.已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中的投资;
3.已对工商企业的参股投资;
4.已对非自用不动产的投资;
5.呆帐损失尚未冲减的部分。
㈦ 对同一贷款客户的贷款余额与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5%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有一句:本指引所指的超过风险承受能力是指一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商业银行资本余额15%以上或商业银行视为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其他情况。
㈧ 累计发放贷款超过注册资本,正常吗为什么
这个很正常啊,企业的资金不停在周转,贷款也是循环使用的
㈨ 村镇银行发放贷款要求是什么
村镇银行应建立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授信工作机制,合理确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以内,村镇银行可以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的方式发放贷款。
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村镇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