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助学贷款是什么
助学贷款是国家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能顺利读大学,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由国家给银行支付贷款利息,学生只负责还本,最高是可以申请12000元的,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措施。
拓展资料:
一、 有几种助学贷款?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二、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三、哪些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 四、贷款期限是多久? 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一般不超过就读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信用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已在高校就读学生的贷款期限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其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支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只付息、不还本,毕业两年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四、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B. 如何做到助学贷款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
国家助学贷款不仅仅是物质关怀和金钱资助,更是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助学贷款工作既需要创新工作方式,更需要转变
工作作风,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要体现人文关怀,做到见人见物见思想。只有带着感情去做工作,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畅通民意表达、回应民生关
切,让助学贷款工作成为贴近学生、为学生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才能让学生和家长满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必须精细再精细,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精准资助。“精准”强调更多的是“一对一”帮扶,“撒胡椒面”
式的资助难有持久的好效果。对于特别困难学生,甚至针对某个学生制订一个单独的资助方案都不为过。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真正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
解学生之所困,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实践中努力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不仅要以学生为中心,还要公平公正。
C.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贷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银行可以停止发放贷款并清偿贷款本金:
1.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3.中途退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4.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5.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6.被宣告失踪、死亡、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的。
D.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还款方式有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还款方式如下:
一、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二、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三、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四、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五、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拓展资料】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
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或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其在学期间所交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最高额度6000元/学年。
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利息是指借款人为取得资金使用权而向贷款人支付的报酬,它是资本(即贷出的本金)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价格。贷款利息可以通过贷款利息计算器详细的计算出来。在民法中,利息是本金的法定孳息。
E. 助学贷款有哪几种形式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
申请方式: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审查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助学贷款的工作形式扩展阅读:
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四条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对其身份提供证明。
第五条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
第六条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第七条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第八条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
第九条助学贷款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按季或按月),具体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
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十条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或利息补贴的,其贴息比例、贴息时间由贷款人或借款人所在学校与贴息提供者共同商定。
第十一条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如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后,应主动告知贷款人其最新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对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和贷款人发放、收回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予以协助。如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伤亡等情况,借款人所在学校有义务及时通知贷款人。
F. 大学生助学贷款有几种
大学生助学贷款有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三种方式。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二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申请商业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证, 就读境外学校的须有本人护照或通行证
3、具有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接受函)或学生证以及就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间内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材料
4、符合贷款人要求的学习与品行标准,无不良信用行为
5、承诺向贷款人及时告知其离开学校后的最新工作单位及有效通讯方式
6、已拥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教育费用
7、书面同意在贷款逾期一年不还,贷款人可在其就读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违约行为
8、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6)助学贷款的工作形式扩展阅读: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三、申请商业助学贷款材料
1、个人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3、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
4、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G. 助学贷款在渭南的办理方式
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00年9月22日)
陕政发[2000]52号
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科教兴陕”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条款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办发[1999]5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0]27号)精神,特制定《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有关银行开办、省财政贴息的助学贷款,适用于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生”)。
(二)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含学杂费和住宿费)为目的,是省政府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举措。
(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均为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以下统称“贷款人”)。贷款人要按照国家要求,积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适当给予优惠。
(四)贷款人对年满18周岁的学生(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对未年满18周岁学生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或担保助学贷款。
(五)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操作规程,由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制定。贷款人要改进服务,加强对助学贷款发放和收回的管理,提高助学贷款的使用效益。
二、管理体制
(六)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顺利实行,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和各经办银行陕西省分行组成“省国家助学贷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省教育厅设立“省教育贷款与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业务。
(七)省协调小组依据全国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确定的有关政策,领导本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协调本省教育、财政、银行等部门及学校之间的关系;确定学校的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
省协调小组成员中,省教育厅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并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制定学校的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省财政厅主要负责筹措、拨付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经费(按实际发生数额足额贴息),监督贴息经费使用情况;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主要负责指导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监督贷款执行情况;各经办银行陕西省分行主要负责制定助学贷款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其分支机构具体实施。
(八)管理中心依据省协调小组确定的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接收、审核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并抄送贷款人;统一管理省财政拨付的贷款贴息经费,并将贴息经费专户存入银行;根据贷款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数量,按季度向贷款人划转贴息资金;与贷款人签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协议;向贷款人提供有关信息材料;接受国内外助学捐款,扩大济困资金来源;办理省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九)各学校要指定专门机构(规模达万人以上的学校要成立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配备足额专职人员统一管理本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按期向管理中心报送学校年度贷款申请报告;根据管理中心核准的贷款申请额度,将经初审的学生贷款申请报送贷款人(每个学校只能选择一家银行);与贷款人签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协议;协助贷款人组织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及时统计并向管理中心和贷款人提供学生的变动(包括学生就业、升学、转校、退学等)情况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实际发放情况;办理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事宜。
(十)教育、财政、银行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本着对国家和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合作、积极主动地做好助学贷款工作,简化贷款手续,扩大贷款规模,为学生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
H. 助学贷款毕业后怎么还
要按照银行规定按月还款,具体的在贷款合同里面会有详细的条例的。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有这几种:
在还款确认前一次性还清、毕业后按月还贷、毕业后一部分提前还款剩下的按月还款、还贷过程中也可以提前一次性还清等等。
其实助学贷款与银行的其他类型贷款业务差别不是很多,在校期间之所以不要出利息,是因为国家政策帮出了利息,那么毕业了就需要贷款人自己负责利息了,可以选择一次性提前还清,这样就不会产生任何的利息了。
以上就是对助学贷款毕业后怎么还这个问题的解答,看完之后相信你会懂,
提醒:助学贷款毕业后2年内可以只需每月按央行贷款利率还利息,不用还本金;毕业后第3年到第6年需要每月同时还本付息。
拓展资料:
贷款形式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具备高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法
申请方式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审查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还款方式:
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还款操作
借款学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应与银行确认助学贷款还款计划。毕业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助学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前还贷。如大学生选择提前还贷,经办银行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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