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贷款做假资料
做假资料的话,你除非找中介,你自己做的话,一般都能查的到的,只有那一些做贷款的中介他们有渠道因为他们内部有人。可以跟那些人打个招呼,然后把你的就是。坐另外一批,然后就是能走个过程,你自己走的话很容易被查到查到的话,那你就是在这个银行就有记录了,以后可能就是拒贷。你找中介的话,一大部分是大概就可以过,就像花钱要看你怎么想了?
㈡ 有没有做假资料贷款的进来讨论下
贷款需要提供真实资料,否则会影响贷款的审批
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㈢ 伪造虚假资料贷款,有哪四种情形才构成犯罪
伪造虚假资料贷款,四种情形包括: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和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构成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3)黑人给人做假资料贷款扩展阅读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㈣ 帮人做假资料贷款.别人不还.我有连带责任吗
帮人做假资料,自己形同担保人,如果借款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还款,造成银行不能如期收回贷款或是造成银行其他损失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甚至有担保人还清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法》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㈤ 贷款被骗了,昨天报警了。警察说用假资料假信息和银行贷款这属于金融诈骗,可是现在很多人都这样啊
你要贷款的话,不要找社会上那些乱七八糟的贷款公司,大部分都是皮草公司
㈥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人伪造贷款资料通过本人账号贷款
这属于刑事案件,可以考虑报警,注意保留转账记录,以及银行卡收支记录作为证据,详细的建议咨询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士
㈦ 为什么好多人通过中间人做假资料贷款给他点钱,最后银行不起诉他骗贷
银行怎么起诉?然后银行的层层把关形同虚设,让假资料骗贷畅通无阻,就曝光了。或者可能银行内部人一起串通的。银行谁敢起诉?
㈧ 提供假材料帮助他人骗贷属于什么犯罪
属于银行骗贷罪、贷款欺诈罪。
贷款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处于与其金融交易地位相对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陷于认识错误或持续认识错误。
因而自动地向行为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交付数额较大的贷款,从而主要侵害了信贷秩序并同时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触犯刑法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8)黑人给人做假资料贷款扩展阅读:
废除原贷款诈骗罪的规定,设立“贷款欺诈罪”,并作出如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 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 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价值重复担保的。
(5) 以其他方法骗借贷款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依本条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