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流水资料 > 中长期贷款项目再评估工作实行原则

中长期贷款项目再评估工作实行原则

发布时间:2021-08-11 14:19:40

① 风险评估的原则是什么

原则之一是客观性,项目评估是在项目主办单位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再研究,其结论的得出完全建立在对大量的材料进行科学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之上。在评估实施过程中,既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及全部数据进行查证核实,又要根据项目评估的内容和分析要求,深入企业和现场进行调查,以搜集新的数据和材料,以专家的学识确保所有项目资料客观详实。同时项目评估涉及项目投资的工艺设备、技术物资支持、财务分析以及未来市场预测等多个领域,评估人员必须以宏观地理解和掌握相关学科知识为前提,客观公正地评价和处理评估中的每一个细节,并在评估报告中客观公正地表述出来。
原则之二是科学性。首先要有一个科学的态度。项目评估是项目建设前的一项决定性工作,它的任何失误都可能给企业、给国家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评估人员必须持有对国家、对企业高度负责的、严肃的、认真的、务实的精神,以战略家的眼光,将项目置于整个国际国内大市场进行纵向分析和横向比较,坚决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等现象的发生,使项目建成后确实能够创造良好的效益,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要使用科学的方法,在评估工作中,注意全面调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经验总结与科学预测相结合,以保证相关项目数据的客观性、使用方法的科学性和评估结论的正确性。

② 中央银行贷款时的原则

第二章 贷款种类
第七条 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 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 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特定贷款,系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 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第八条 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第九条 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 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 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 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第十条 除委托贷款以外,贷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贷款人应当对 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 格审查。
经贷款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章 贷款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
贷款限期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 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第十二条 贷款展期:
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 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 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 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 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
第十三条 贷款利率的确定:
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 借款合同中载明。
第十四条 贷款利息的计收:
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
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 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十五条 贷款的贴息:
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 息。
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当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本通则有关规定严格 管理。
第十六条 贷款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
除国务院决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 依据国务院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
第四章 借款人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 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 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 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 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 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第十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
一、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
二、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三、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
四、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中国人民银行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五、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第十九条 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 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二、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三、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四、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五、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六、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二十条 对借款人的限制:
一、不得在一个贷款人同一辖区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取得贷款。
二、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三、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五、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依法 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六、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七、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
八、不得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
第五章 贷款人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 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登记。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的权利:
根据贷款条件和贷款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除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外,有权 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二、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三、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四、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帐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五、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 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六、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的义务:
一、应当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二、应当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三、贷款人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期贷款答复时间 不得超过1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
第二十四条 对贷款人的限制:
一、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资产 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关于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 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规定。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六)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 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四、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 何费用;委托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手续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第六章 贷款程序
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 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 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 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 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第二十七条 贷款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 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第二十八条 贷款审批:
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 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第二十九条 签订借款合同: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 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 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 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 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第三十条 贷款发放:
贷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 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应偿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贷后检查: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 调查和检查。
第三十二条 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 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时还本付息。
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 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第七章 不良贷款监管
第三十三条 贷款人应当建立和完善贷款的质量监管制度,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 登记、考核和催收。
第三十四条 不良贷款系指呆帐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贷款。
呆帐贷款,系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贷款。
呆滞贷款,系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未 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 不含呆帐贷款)。
逾期贷款,系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 和呆帐贷款)。
第三十五条 不良贷款的登记:
不良贷款由会计、信贷部门提供数据,由稽核部门负责审核并按规定权限认定,贷 款人应当按季填报不良贷款情况表。在报上级行的同时,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 机构。
第三十六条 不良贷款的考核:
贷款人的呆帐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贷款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贷款 人应当对所属分支机构下达和考核呆帐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的有关指标。
第三十七条 不良贷款的催收和呆帐贷款的冲销:
信贷部门负责不良贷款的催收,稽核部门负责对催收情况的检查。贷款人应当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呆帐准备金,并按照呆帐冲销的条件和程序冲销呆帐贷款。
未经国务院批准,贷款人不得豁免贷款。除国务院批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 令贷款人豁免贷款。
第八章 贷款管理责任制
第三十八条 贷款管理实行行长(经理、主任,下同)负责制。
贷款实行分级经营管理,各级行长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对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负全部责 任。行长可以授权副行长或贷款管理部门负责审批贷款,副行长或贷款管理部门负责人 应当对行长负责。
第三十九条 贷款人各级机构应当建立有行长或副行长(经理、主任,下同)和有 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负责贷款的审查。
第四十条 建立审贷分离制:
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 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 ,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建立贷款分级审批制:
贷款人应当根据业务量大小、管理水平和贷款风险度确定各级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 ,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应当报上级审批。各级分支机构应当根据贷款种类、借款人的 信用等级和抵押物、质物、保证人等情况确定每一笔贷款的风险度。
第四十二条 建立和健全信贷工作岗位责任制:
各级贷款管理部门应将贷款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的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个人 ,严格划分各级信贷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四十三条 贷款人对大额借款人建立驻厂信贷员制度。
第四十四条 建立离职审计制:
贷款管理人员在调离原工作岗位时,应当对其在任职期间和权限内所发放的贷款风 险情况进行审计。
第九章 贷款债权保全和清偿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 借款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借兼并、破产或者股份制改造等途径,逃 避银行债务,侵吞信贷资金;不得借承包、租赁等途径逃避贷款人的信贷监管以及偿还 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 贷款人有权参与处于兼并、破产或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的借款人的债 务重组,应当要求借款人落实贷款还本付息事宜。
第四十七条 贷款人应当要求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在承包、租赁合同中 明确落实原贷款债务的偿还责任。
第四十八条 贷款人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明确原贷款债务的清偿责任。
对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明确其所欠贷款债务由改造后公司全部承担 ;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金 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
第四十九条 贷款人对联营后组成新的企业法人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依据所占用 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将贷款债务落实到新的企业法人。
第五十条 贷款人对合并(兼并)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合并(兼并)前清偿贷 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借款人不清偿贷款债务或未提供相应担保,贷款人应当要求合并(兼并)企业或合 并后新成立的企业承担归还原借款人贷款的义务,并与之重新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
第五十一条 贷款人对与外商合资(合作)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继续承担合资( 合作)前的贷款归还责任,并要求其将所得收益优先归还贷款。借款人用已作为贷款抵 押、质押的财产与外商合资(合作)时必须征求贷款人同意。
第五十二条 贷款人对分立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分立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 应的担保。 借款人不清偿贷款债务或未提供相应担保,贷款人应当要求分立后的各企业,按照 分立时所占资本或资产比例或协议,对原借款人所欠贷款承担清偿责任。对设立子公司 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子公司按所得资本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和偿还母公司相应的贷款债 务。
第五十三条 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 或解散前必须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第五十四条 贷款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参与借款人破产财产的认定与债权债务的处 置,对于破产借款人已设定财产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的贷款债权,贷款人依法享有优 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权按法定程序和比例受偿。
第十章 贷款管理特别规定
第五十五条 建立贷款主办行制度:
借款人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与其开立基本帐户的贷款人建立贷款主办行关系。
借款人发生企业分立、股份制改造、重大项目建设等涉及信贷资金使用和安全的重 大经济活动,事先应当征求主办行的意见。一个借款人只能有一个贷款主办行,主办行 应当随基本帐户的变更而变更。
主办行不包资金,但应当按规定有计划地对借款人提供贷款,为借款人提供必要的 信息咨询、代理等金融服务。
贷款主办行制度与实施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五十六条 银团贷款应当确定一个贷款人为牵头行,并签订银团贷款协议,明确 各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共同评审贷款项目。牵头行应当按协议确定的比例监督贷款的 偿还。银团贷款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五十七条 特定贷款管理: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应当按国务院规定发放和管理特定贷款。
特定贷款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十八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的种类、对象、范围,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 定。
第五十九条 贷款人发放异地贷款,或者接受异地存款,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 分支机构备案。
第六十条 信贷资金不得用于财政支出。
第六十一条 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 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 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第十一章 罚则
第六十二条 贷款人违反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有关规定发放贷款的,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有违法所 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应当依照第七十六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给予处罚。
第六十三条 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 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处罚 ,并且应当依照第七十六条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第六十四条 贷款人的工作人员对单位或者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未予 拒绝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五条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 贷款人的有关责任人员违反本通则有关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和罚 款;情节严重或屡次违反的,应当调离工作岗位,取消任职资格;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 者构成其他经济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没有公布所经营贷款的种类、期限、利率的;
二、没有公开贷款条件和发放贷款时要审查的内容的;
三、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借款人贷款申请的。
第六十七条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 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贷款人违反规定代垫委托贷款资金的;
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对自然人发放外币贷款的;
三、贷款人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自营贷款或者特定贷款在计收利息之外收取 其他任何费用的,或者对委托贷款在计收手续费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的。
第六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的,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五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 个人给予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第六十九条 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条等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 借款人违反本通则第九章第四十二条规定,蓄意通过兼并、破产或者股 份制改造等途径侵吞信贷资金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部分的赔偿责任并处 以罚款;造成贷款人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 责任。
借款人违反本通则第九章其他条款规定,致使贷款债务落空,由贷款人停止发放新 贷款,并提前收回原发放的贷款。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借款人及其主管人员或其他个 人,应当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在未履行赔偿责任之前,其他任何贷款人不得对其 发放贷款。
第七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 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四、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 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
五、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
六、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第七十二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责令改正。情节特别严重或逾期不 改正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一、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的;
二、不如实向贷款人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等资料的;
三、拒绝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监督的。
第七十三条 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 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 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第七十四条 当事人对中国人民银行处罚决定不服的,可按《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 议办法(试行)》的规定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仍按原处罚执行。

③ 什么是贷款项目评估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要求必须建立健全市场运转机制,其中包括为市场主体服务的信息咨询服务体系。评估业,就是这个服务体系中的一支生力军。所谓评估,就是根据掌握的材料,针对某种目的,对某一事物进行定性、定量说明和评价的过程。一般来说,它只是根据周围条件和部分事实对具体事物进行评价,具体事物可以小到某种商品,大到机构实体,可以是有形的物,也可以是无形的、抽象的概括,如某种关系、某种形象等等。从以上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评估不是科学的试验和推理,只是一种相对客观、公正的意见与判断,其实质是一种提供信息与咨询的服务。因此,只要需要,就可以评估,评估可以渗透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但目前,形成一定的评估方法并具有较为完整的评估内容的,只有项目评估、资产评估、有价证券评估、信用评估和企业信誉评估。其中后三者均属于资信评估,与项目评估及资产评估具有一定的区别。
一、资信评估与资产评估
所谓资产评估就是在资产发生交易、转移或变更经营者之前,对其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从客观、公正的角度证明资产的实际价值,以保证并促进资产的合理流动与组合。而资信评估活动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或为了实现某种目的,对评估对象的资金、信誉,从质和量方面进行检验和计量,并科学、客观地做出全面评价的过程。二者虽然同属评估范畴,但在很多方面仍有很大差别。
首先,二者的评估对象不同。资信评估的对象广泛,可以是企业,可以是有价证券,也可以是某种特定的关系或项目,甚至可以包括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的对象只有一个即资产,当然包括一切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或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
其次,二者的评估机构不同。从事资信评估的机构一般均为专业资信评估机构,而从事资产评估的机构一般分为三大类即综合性评估机构(业务范围中既包括资信评估,也包括资产评估);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兼营或主营资产评估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咨询公司。
再次,二者的评估目的与评估特点不同。资信评估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被评估对象的信誉往来、财务质量、效益等各有关方面的客观评估,为投资者提供信息与决策依据,指点迷津,为融资者顺利融资鸣锣开道,为管理者宏观与调控提供科学依据。而资产评估则主要是为了说明或证实资产的实际价值。其在很大程度上同传统的清产核资相类似,但也有一定区别,资产评估是在清产核资,账物相符的基础上,把被评估资产视为商品,在考虑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下,以现值为依据,在其折旧中扣掉技术进步等无形损耗的贬值因素,加入资产使用的收益及货币时间价值因素,来最终确定其市场价格。
最后,二者的活动范围不同。按《国有资产评估暂行条例》中规定,且占用国有资产的单位在企业兼并、承包、租赁、联营、股份经营、抵押、经济担保对企业破产清理、结算清理、拍卖、出售资产时及同外商合资或合作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另外在发生保险赔偿而对资产价值和损失有争议时,也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相比之下,资信评估活动在政府文件中,除明确指出地方企业发行债券须经有关评估机构评估之外,其他则未有明确规定。二者不同之处还有很多,如评估方法与程序不同,评估的具体内容不同等等,因涉及到资产评估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资产评估专业知识,而本书核心为资信评沾,为节省篇幅,在此不赘述。
二、资信评估与项目评估
如果把评估看作一种活动,那么项目评估就是一种对投资项目进行科学的审查和评价的活动。项目评估的基本内容包括市场研究、技术分析、企业财务效益评价、国民经济效益评价。其中投资项目可以是一个拟新建的工程项目,也可以是现有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
项目评估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正以其科学性、系统性、完整性,为项目相关机构提供相关评价与分析的理论与方法及结论。正因为如此,项目评估在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注意,从而成为直接为科学投资决策服:务的重要手段。从事项目评估的机构,一般是最终决策或投资的机构。评估目的主要是为保证自己的决策不失误或投资不受损失。在西方,项目评估机构主要是银行,因为在西方,作出最终决策或最终投资的是银行,而在我国情况稍有不同。在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下,项目评估机构有银行系统的,有计划部门的,也有其他管理部门的,这是由于我国的投资主体不同而形成的特色。
目前,我国投资的主要决策者是各级计划部门,所以项目 评估便成为各级计划部门进行科学投资决策的重要手段;而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贷款等的决策与投资机构是有关银行,因此银行也必须开展项目评估;另外,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预算外资金逐步增加,各地区、部门、企业的自筹基本建设投资越来越多,为了保证这些单位的资金合理使用,项目评估也成为管理这部分资金的各个部门进行科学投资决策的重要手段。’
从以上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项目评估、资信评估及资产评估虽有很大差异,但也有一定相似之处。
首先,项目评估机构不是中立机构,项目评估的服务对象不是社会而是自己。资信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均属中立机构,这些机构本身与所进行的评估内容及评估对象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它们既不是审批机构,也不是投资机构,更不是项目载体,其评估目的与评估服务对象正是为上述相关机构服务。因此资信评估与资产评估机构实质上是中立的社会咨询服务类机构,在经济活动中同属旁观与评论的第三者。项目评估与此完全不同。通常项目最终投资者最终决策者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开展项目评估,因此其评估立场与服务对象完全是自己,是评估机构本身,这样项目评估活动的实质属于经济活动中的参与者,构成经济活动的一部分,而不是旁观与评论的第三者。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特别是投资体制的改革,投资向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计划部门与有关银行已经不是垄断的投资决策部门,投资渠道增加,相关部门增多,相应的投资决策部门也会增加。因此,应当大量组建民间的投资咨询机构和项目评估机构,特别是建立一批素质好、科学客观的独立中介机构,努力深入开展项目评估工作,以提高全社会的投资决策水平。这是项目评估发展的必然趋势。
其次,项目评估与资信评估及资产评估的服务方法一样,均属信息服务,即依靠一定的信息资料,运用一定的分析方法,总结和分析出一种绝论性的意见和判断,为服务对象提供参考和依据。因此评估程序也基本相同。一般要搜集大量经济信息和各种相关资料,然后整理、加工、分析,得出初步意见,组织专家讨论、研究、论证,最后得出结论。项目评估属于评估行业,属于评估咨询服务业,不能将其简单地视为可行性分析。应该明确,项目评估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之后对投资项目的建设与否,给出结论性的意见。
摘自吴晶妹编著的《资信评估》,中国审计出版社

④ 下列关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贷款项目评估的对比中,不正确的是( )。

【答案】D
【答案解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必须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面I临的问题进行全面的研究,并作出在技术上、财务上是否可行的结论;而贷款项目评估是在审查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项目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可以针对所发现或关心的问题,有。所侧重地进行研究,不必面面俱到。故选D。 

⑤ 如何实施投资项目后评估管理

项目后评估实质上是做认真的反省、审视和量化的评价评估工作,从而更成熟地去决策和投资
2008年颁发的《上海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投资项目实施后评估管理。重大投资项目的后评估报告应当报市国资委备案”。2011年底,上海市国资委又发文《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规划[2011]530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估工作通知”),专门就后评估项目的具体范围和工作提出了原则指导意见。本文拟就可参考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分析,提供进一步讨论借鉴。
项目后评估基本要义
投资项目后评估或后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估”)是一种项目投资或收购完成后的自我评估工作。2008年国家发改委制订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8]2959号)规定,“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应当在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需要,也可以针对项目建设的某一问题进行专题评价”。从国际上的类似概念来看,项目后评价(Post Project Evaluation)通常是指在项目已经完成并运行一段时间后,对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的、客观的分析和总结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
什么样的项目需要做项目后评估,发改委在文件中列出了8大类项目,主要是大项目和具有重要影响或有特殊示范意义的项目。上海市国资委还特别单列了“重大境外投资项目”。我们的解读是,国企海外设厂的大项目主要集中在央企和能源资源类行业,上海市属国企的境外投资项目主要是境外收购项目。而最近3年内有境外收购项目的国企包括锦江国际、光明食品等集团。
项目后评估主要内容
对于项目后评估工作的基本内容,国家发改委制订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作了明确界定,包括“项目实施过程总结:前期准备、建设实施、项目运行等;项目效果评价:技术水平、财务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项目目标评价:目标实现程度、差距及原因、持续能力等”。上海市国资委的《项目后评估工作通知》中也指出“对项目取得的财务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德勤作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会更多地从财务和战略策略角度对并购交易的项目后评估给予建议。国际上对于企业并购的一个普遍看法是,50%企业没有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决策当初设想的协同效应。就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而言,更有说法是三分之二的并购案例是不成功的。这些说法和估计未免过于悲观,不过可能是比较接近事实的。
从财务和经济效益角度来说,项目后评估的内容一般主要是指对协同效应和净现值增加的分析和评估。以上所提及的并购交易不成功就是指并购后1—2年内预期的共享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联合采购以降低单位采购成本,以及合并精简内部管理机构降低管理人力成本等的实现程度并不理想。若投资方或收购方是上市公司的话,另一个可量化的评价指标可能是并购投资后半年到2年内股价对于股票指数的相对涨幅是否增加(也有定义为“超额收益”),或总市值是否增加(剔除其他影响因素后)。
对于重大境外项目,扩大销售和进入国际市场一般是项目中的重点。从项目后评估或评价的角度来看,可能会着重评价原来预期的外国商品或服务是否能进入中方现成的销售渠道,迅速实现销售收入的增量。中方的产品或服务是否能够通过外方的国际营销渠道进入当地和其他海外市场实现出口的增量。外方在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国际市场营销和收入渠道管理、应收款存货等流动资金管理等“软性”(难以简单量化指标)方面,是否实现了预期的输入、培训或借鉴。
关于具体使用的方式方法,市国资委的文件提到了“选择适当的方法(如对比分析法、逻辑框架法、成功度分析法等)”。逻辑框架法主要是列表对照原定指标和实现情况,并分析原因的方法。成功度法是就各项指标进行专家打分,并根据总得分来决定其“完全成功”、“部分成功”或者“不成功或失败”的评价结论。
谁来做项目后评估
哪些主体来做项目后评估呢?发改委《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是:“在项目单位完成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市国资委在《项目后评估工作通知》中规定,“各企业要成立项目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制订相关工作制度和项目后评估工作计划,并于年初将有关情况报市国资委备案”,“对特别重大的项目必要时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后评估”。由此可见,其基本要求是国企自评,专业机构出具评价报告,发改委组织、统计和管理,国资委备案。其中涉及中介机构费用的,发改委的原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项目后评价所需经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支付”。
就企业成立项目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而言,我们的看法是由于要有第三方评价,该领导小组的部分成员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资深人员兼任,同时也有利于指导评价的方式方法等具体操作细节和做法。当然,项目后评估的人员最好没有参与项目原来的投资决策,从而使评价更加独立客观。
就总结汇报和备案的时点来说,市国资委的要求是每年的年初集中进行。一般的做法是在项目投资或收购后的年度报告或董事会上(往往在每年的3—5月份),根据项目完成后第一个、第二或三个财务年度的数据来做出分析和评价。
关于项目后评估的成果和应用,发改委的要求是“认真总结同类项目的经验教训,将后评价成果作为规划制订、项目审批、投资决策、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广通过项目后评价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政府投资效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订本部门、本地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和细则”。
就项目后评估的制度化建设,2011年初上海市政协委员成作民就呼吁建立对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后评估制度。他说,“此项制度旨在对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投产或正式运行后的整体状况予以检查和评估。后评估的内容应重点评估项目决策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投产或正式运行后的效益情况。应依据报表数据,客观准确做出评估,充分体现对出资人负责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负责的原则。”
从德勤的经验来看,值得强调的是项目后评估和投后管理的结合。投后管理是在收购兼并后,投资方对于目标公司的持续管理。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大多是通过董事会上的重大战略的建议、财务报告的审阅等体现和完成的。同时,投后管理也体现在具体经营团队的对接、销售渠道和联合采购的协同效应、高级人才的协助物色等。由此可见,投后管理在先,项目后评估在后。良好的投后管理是投资方保证投资回报,实现预设的协同效益的最重要方式。投后管理的效果好,项目后评估的结论也自然好。
综上所述,项目后评估实质上是投资建设后或收购后,从当初决策或决策依据的质量如何,是否可以更加科学和合理等角度进行回顾和检验,做认真的反省、审视和量化的评价评估工作。更多是要向前看,积累经验,更成熟地去决策和投资。

⑥ 资产评估应遵循的原则

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就目前学术界和执业界的普通共识,资产评估可以表述为:资产评估是专业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评定、估算。
资产评估的原则分为工作原则和经济性技术原则:
1.资产评估的工作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独立性原则,客观公正性原则和科学性原则。
(一)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应始终坚持第三者立场,不为资产业务当事人的利益所影响。评估机构应是独立的社会公正性机构,不能为资产业务中任何一方所拥有,也不能隶属于任何一方。遵循这一原则可以从组织上保证评估工作不受有关利益方的干扰和委托者意图的影响。
(二)客观公正性原则
客观公正性原则要求评估结果应以充分的事实为依据。这就要求评估者在评估过程中以公正、客观的态度收集有关数据与资料,并要求评估过程中的预测、推算等主观判断建立在市场与现实的基础之上。此外,为了保证评估的公正、客观性,按照国际惯例,资产评估机构收取的劳务费用应该只与工作量相关,不与被评估资产的价值挂钩。
(三)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必须根据特定目的,选择适用的价值类型和科学的方法,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使资产评估结果准确合理。在整个评估工作中必须把主观评价与客观测算、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使评估工作做到科学合理、真实可信。
2.资产评估的经济技术原则
虽然在资产评估的工作原则中,一再强调评估人员在对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和对市场信息资料的筛选过程中应采取客观、公正的态度,但是由于资产评估本身既有精确计算的科学一面,也有鉴定艺术的一面,而评估的鉴定艺术又是评估人员通过经验、创造性的而又不失逻辑性的方案来体现的,因此资产评估结果或多或少总存在一定的主观性。曾有国外资产评估的教科书指出,即使是两个资质相同的评估师对同一项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值也不可能完全相等。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遵循资产的定价原则,或者说资产评估的经济技术原则,以保证评估结果相对公正、合理。
资产评估的经济技术原则是指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进行具体技术处理的原则。它是在总结资产评估经验、国际惯例以及市场能够接受的评估准则的基础上形成的。主要包括:预期收益原则、替代原则、最佳效用原则、贡献原则。
(一)预期收益原则
预期收益原则是指资产评估中,资产的价值可以不按照其过去形成的成本或购买价格决定,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它在未来可能为其控制者带来的经济效益。资产的市场价格主要取决于其未来的有用性或获利能力,未来效用越大,评估值越大;反之,一项资产尽管在取得时花了很大的成本,但目前却无多大效用,则评估值不会高。预期原则要求在进行评估时,必须合理预测资产未来的获利能力和取得获利能力的有效期限。
(二)供求原则
供求原则在经济学中是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供求关系对商品价格影响的规律。供求规律同样适用于资产的定价,要求评估人员在给资产定价时应充分考虑评估时市场上被评估资产的供求状况。
(三)替代原则
替代原则是商品交换的普遍规律,即价格最低的同质商品对其他同质商品具有替代性。据此原理,资产评估的替代原则是指在评估中面对几种相同或相似资产的不同价格时,应取较低者为评估值,或者说评估值不应高于替代物的价格。这一原则要求评估人员从购买者的角度进行资产评估,因为资产评估值应是资产潜在购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
(四)贡献原则
贡献原则是指,单项资产或资产的某一构成部分的价值,取决于它对其他相关的资产或资产整体价值的贡献,而不是孤立地根据其自身的价值来确定评估值;也可以根据当缺少它时,对相关资产或资产整体价值下降的影响程度来确定其评估值。
资产评估的各项定价原则是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的有机整体,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五)评估时点原则
市场是变化的,资产的价值会随着市场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为了使资产评估得以操作,同时保证资产评估结果可以被市场检验,在资产评估时,必须假定市场条件固定在某一时点,即评估基准日。

⑦ 中长期贷款分期还款的监管要求有哪些

1、是对“全部还贷”类型的中长期贷款存量,各机构应通过双方认真协商,提高贷款后管理能力,修改合同或增加补充条款,以实现还款方式的调整。

2、是对已经签订但尚未偿还的中长期贷款,各机构在发放后续贷款前应充分利用有利时机,及时与客户协商,及时完善和修改贷款合同。调整贷款偿还方式,避免到期贷款本金偿还不科学的问题。

3、对于新的中长期贷款,各机构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建设期间的宽限期,并根据工程建设运营周期和工程的预期现金流,提出了主、利息科学的偿还方法。

(7)中长期贷款项目再评估工作实行原则扩展阅读:

中长期贷款的特点:

1、 贷款支持的项目本身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要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开工等几次审批,才能进入施工建设。项目建成后还要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竣工、决算、验收等工作。

2、固定资产贷款必须考虑其他建设资金的配套。国家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具有资本金,即投资人的非债务资金。不同行业的项目所要求的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同,银行贷款不能作为项目资本金。我行通常掌握的项目资本金在30%以上。

3、 固定资产贷款期限较长,往往是一次审批,多次发放,贷款;利率一年一定。固定资产贷款以整个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为评审对象,一次审批、承诺。而放款阶段是根据工程进度和年度贷款计划,逐年、逐笔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期限是指对项目发放第一笔贷款起至最后一笔贷款还清为止的期限。合同利率为贷款第一年利率,以后每年要根据人民银行的利率变动进行调整。

4、 固定资产贷款是一次性的。一笔固定资产贷款只能用于借款人的一次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从项目建设时投入,项目竣工投产产生效益开始归还借款,到银行逐步收回全部贷款本息,贷款即退出企业生产活动。新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需要按规定重新立项报批。

5、 固定资产贷款的还款来源主要是借款人的税后利润、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其他自有资金。

6、 固定资产贷款专业性强,管理过程复杂,对客户经理的素质要求较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长期贷款

⑧ 高分求2009内蒙农村信用社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真题

我这里有很多历年考试题,你给我qq或邮箱我给你发,在这儿超了9990字就提交不了

⑨ 投资项目评估

第一章 导 论
本章综合介绍了项目评估的基本问题,包括投资与项目的关系,项目的分类,项目管理的一般程序,项目评估的内容,程序以及在开展项目评估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等.
本章重点掌握的内容有:
1.投资与项目的关系
(1)投资的概念与特征
投资是经济主体(法人与自然人)为获得未来预期收益而在现时投入生产要素,以形成资产并实现其增值的经济活动;或是指经济主体(法人和自然人)为未来获得收益而现时投入的资金或资本.广义的投资包括生产性投资和金融投资,投资项目学中的投资仅指生产性投资.
投资具有以下特征:
(1)投入资金多;
(2)占用时间长;
(3)实施风险高;
(4)影响不可逆.
(2)投资与项目的关系
投资的最终载体是投资项目,项目作为开展投资活动的现实经济实体,是对投资进行管理的恰当场所之一.
(3)项目及分类
项目的一般概念是指在规定的时间预算范围内,按照一定的质量要求实现预定目标的一项一次性任务.投资项目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为完成某项开发目标而规划的投资,政策,机构以及其他方面的综合体.或者说,项目是指花费一定资金以取得预期收益的一系列活动,具有独特的时间(项目寿命期)和独特的空间(项目场址), 是一个便于计划,筹资和实施的单位.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项目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按照性质的不同划分为:基本建设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
按照内容的不同划分为:工业投资项目,非工业投资项目.
按照资金来源的不同划分为: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三资"项目.
2.项目管理的一般程序
项目周期是指项目从提议,论述,决策,到建设运营,直至报废为止的全过程.由于管理者的出发点和管理角度的不同,项目周期可分为投资项目管理周期和贷款项目管理周期两类.
在学习过程中,应注重投资项目周期管理和贷款项目周期管理适用的对象,出发点,侧重的方面,以及各自的规律.
3.项目评估内容
为了使投资决策的依据较为充分,项目评估主要从建设必要性,生产建设条件,财务效益,国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五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论证.
4.项目评估应遵循的原则
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质量,在对项目开展评估时,评估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科学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面向需求的原则,投入与产出相匹配的原则,资金时间价值原则
5.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的关系
掌握二者之间的共性与差异
一般掌握的内容:
1.项目评估及其发展历程
2.项目评估的程序
第二章 项目建设必要性评估
从本章开始对项目评估的内容逐项展开讨论.项目建设必要性评估是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项目建设的理由进行重新审查,分析和评估.
本章重点掌握的内容:
1.项目设立的背景分析
(1)设立项目的基本原因和方法
(2)设立项目的宏观经济环境
(3)设立项目的微观经济条件
2.市场调查
(1)市场调查的程序
(2)市场调查的内容,分为市场环境调查和市场专题调查两大类
(3)市场调查的方法
3.市场预测
重点掌握市场预测的方法,近期需求预测中的简单平衡法,购买力估算法和关联因素法,发展趋势预测中的时间序列预测法,回归预测汉,产品生命周期分析,经验判断法.掌握每种方法的涵义及其计算.
4.项目生产规模的概念及其决定因素
(1)生产规模
(2)规模经济
(3)项目生产规模的决定因素
5.项目生产规模的确定方法
(1)经验方法
(2 ) 规模效果曲线法
(3 ) 分步法
第三章 项目建设条件评估
项目建设条件评估,是对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投产后的生产过程中所必须的条件进行评估,包括项目的资源条件评估,技术条件评估以及项目的机构条件评估等几个方面.
本章重点掌握的内容:
1.项目资源条件评估的原则
(1) 资源的开发利用要注意保持生态平衡,达到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
(2) 对资源的开发利用要遵循多层次,多目标的原则,达到综合利用的要求.
(3) 对资源的开发利用要注意资源的供应数量,质量,服务年限,开采方式,利用条件等,达到经济开发的目的和要求.
(4) 对可再生的资源开发利用要注意保证资源的再生性,达到资源边疆补偿的要求.
(5) 要注意技术进步对资源利用的影响,达到最佳利用的要求.
(6) 对稀缺资源和供应紧张的资源要注意寻找替代产品,以达到满足项目生产的连续性要求 .
2.项目技术条件评估的原则
(1) 技术的先进性.主要是通过各种指标来体现,如劳动生产率,单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水平,能源消耗水平等.
(2) 技术的适用性.
(3) 技术的经济性.
( 4) 技术的可靠性.
(5) 遵守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法规和标准.
3.项目技术条件评估的内容
4.工艺评估的内容
工艺评估的目的是确定产品生产的全过程技术方法的可行性,它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 可靠性分析.
(2) 工艺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分析.
(3) 经济性分析.
(4) 工艺对原材料的适应性分析.
(5) 生产工艺流程的均衡性分析.
5.项目机构条件评估的内容
(1 ) 项目的机构设置是否适当
(2 ) 项目机构是否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
(3)是否需要设立新的项目机构
(4)项目机构与项目外机构的协调
一般掌握的内容:
1.项目资源条件评估的内容
2.项目资源条件的评估
3.项目原材料供应条件的评估
4.项目燃料与动力条件评估,交通运输和通讯条件,项目售货员力量评估
5.项目设备的评估
6.工程设计方案的分析与评估
第四章 项目基础财务数据的测算与评估
项目基础财务数据的测算与评估为项目的财务效益评估和国民经济效益评估提供了完整,真实,可靠的依据.它是项目财务评估和国民经济评估的前提和基础,又是项目经济效益评估的重要组成部份.
本章重点掌握的内容:
1.财务数据估算的概念及内容
项目的财务数据估算是指在项目市场,资源,技术条件评估的基础上,从项目(或企业)的角度出发,依据现行的经济法规和价格政策,对一系列有关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查,搜集,整理和测算,并编制有关的财务数据表格的工作.
项目基础财务数据估算的内容包括:
(1)投资成本费用估算
(2)生产成本,费用估算
(3)销售收入与税金的估算
(4)利润及其分配的估算
2.基础财务数据估算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真实性原则
(3 ) 科学性原则
(4 ) 准确性原则
(5 ) 可比性原则
3.项目投资成本的测算
(1)项目总投资成本的内容
项目总投资成本是指投资项目从前期准备工作开始到项目全部建成投产为止所发生的全部投资费用.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包括建设投资估算,流动资金估算和建设期利息估算三部分.
(2)建设项目投资的构成与估算
建设投资是指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与筹建期间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开办费及预备费.在学习中掌握每种费用的构成及估算方法.
(3)流动资金的构成与估算
流动资金的估算方法主要有扩大指标计算法和分项详细估算法.掌握流动资金的构成及每一种方法适应的项目与操作.
4.项目生产成本与费用的测算
(1)总成本费用的构成
总成本费用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构成.生产成本主要由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期间费用是指在一定会计期间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
(2)总成本费用的估算
主要是对构成总成本费用的各种逐一进行测算,根据总成本费用估算表来进行.
5.项目收益与利润的测算
主要对项目销售收入,项目税金及附加,项目销售利润的估算,确定项目税后利润及其分配.
6.项目筹资方案评估
重点掌握项目筹资来源的分析.
第五章 项目财务效益评估
财务效益评估是投资项目评估中最主要的部分,它是根据项目财务与建设基础数据,对整个寿命期内的财务成本与收益情况进行评估,从而论证项目是否具有经济上的可行性.一般而言,财务效益评估是决定项目可行与否,银行是否提供贷款的基本依据.
本章重点掌握的内容:
1.项目财务效益评估的意义及内容
财务效益评估是判断项目是否可行的重要决策过程.它包括项目的盈利能力分析,清偿能力分析,财务外汇效果分析.
2.项目财务效益评估的基本财务报表
包括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资产平衡表,财务外汇平衡表
3.项目盈利能力分析
(1) 静态盈利能力指标
静态盈利能力指标是指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计算的反映项目在生产期内某个代表年份或平均年份的盈利能力的技术经济指标.主要有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资本金利润率三种.在学习过程中要掌握这三种指标的基本涵义,计算方法.
(2) 动态盈利能力指标
动态盈利能力指标是指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差点儿项目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量统一到计算期初计算评估的指标.主要有财务净现值,财务净现值率,财务内部收益率.在学习过程中要掌握这三种指标的基本涵义,计算方法.特别是利用这三种指标在不同方案进行比选时的作用要掌握清楚.
4.项目清偿能力分析
主要包括投资回收期分析,借款偿还期分析,项目运营期内资金流动性分析.在投资回期分析中把握静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方法,优缺点和动态投资回收期分析的方法,优缺点.在借款偿还期分析中掌握等本偿还,等额偿还,最大可能还款的涵义,计算方法,在什么情况采用.项目运营期内资金流动性分析要掌握反映资金流动比率的主要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的含义,作用,计算方法.
一般掌握内容:
1.项目的资金时间价值
2.项目外汇效果分析
第六章 项目的国民经济效益评估
国民经济效益评估是投资项目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经济资源特别是资金短缺的问题,应该尽可能高效率地使用已有的资源.因此,除了从项目的角度进行的财务效益评估之外,还应该从整个国民经济的角度评估项目对整个经济所做出的贡献与消耗的资源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进行国民经济效益评估.
本章重点掌握的内容有:
1.项目国民经济效益评估的定义与作用
国民经济效益评估又称经济评估,是根据国民经济长远发展目标和社会需要,采用费用与效益分析的方法,运用影子价格,影子汇率,影子工资和社会折现率等经济参数,计算分析项目需要国民经济为其付出的代价和它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评估项目投资行为在宏观经济上的合理性.它的作用有:
(1)国民经济效益评估是在宏观经济层次上合理配置国家有限资源的需要.
(2)国民经济效益评估是真实反映项目对国民经济净贡献的需要.
(3)国民经济效益评估是投资决策科学化的需要.
2.项目财务效益评估与国民经济效益评估的关系
(1)共同点
评估的目的相同
评估基础相同
基本方法与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类同
(2)区别
评价的角度不同
评估的目的不同
费用与效益的含义和范围的划分不同
计算的基础不同
评估的内容与方法不同
(3)联系

企业财务评估是国民经济评估的基础
国民经济效益评估是企业财务效益评估的前提
3.项目国民经济效益评估报表
主要依靠两类报表:盈利能力评估所使用的效益费用流量表和评估外汇使用效益报表.
4.影子价格的概念与作用
影子价格又称最优计划价格,机会成本和会计价格,是指当社会经济处于某种最优状态时,能够反映社会劳动的消耗,资源稀缺程度和对最终产品需求情况的价格.
5.外贸货物与非外贸货物,特殊投入物的影子价格,资金的影子价格
掌握这几种影子价格的含义,计算方法
6.项目的国民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的国民经济效益分析主要是分析项目的国民经济盈利能力和外汇效果.
第七章 项目的不确定分析
投资项目评估是在项目正式运作前进行的,财务效益评估与国民经济效益评估中所使用的数据都是预测出来的,实际情况会与预测的结果有一定的偏差,从而使得项目的实际运营效果与评估的结果不相一致.通常将实际中发生变动的因素称为不确定性因素,相应的,将这种实际与预测的偏差的分析称为不确定性分析.不确定性分析也是项目评估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两个项目的各项效益指标都相差不大时,就应该通过不确定性分析,选择风险较小的项目.
本章重点掌握的内容有:
1.项目结果产生不确定性的原因
不确定性的来源主要有经下几个方面:
(1 ) 物价变动
(2 ) 生产能力利用率的变化
(3 ) 工艺技术方案更改代价
(4 ) 建设工期与资金的变化
(5 ) 项目经济寿命变动
(6 ) 汇率的波动
(7 ) 国内外政策和规定的变化
(8 ) 其他不可预测的意外事件
2.项目不确定性分析的内容与方法
主要包括:
(1 ) 盈亏平衡分析
(2 ) 敏感性分析
(3)概率分析
(4 ) 风险决策分析
3.项目盈亏平衡分析的概念与方法
盈亏平衡分析是指根据项目正常生产年份的产量,成本,产品价格及税金等数据,计算分析产量,成本和盈利之间的平衡关系,确定销售收入等于生产总成本即盈亏平衡点的一种方法.盈亏平衡分析按分析的方法可以分为图解法和代数法.掌握这两种方法的基本含义和操作.
4.项目敏感性分析的概念与方法
敏感性分析是指在项目经济分析过程中,从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中找出对项目经济效益有重要影响的敏感性因素,并分析,测算其对项目经济效益的影响程度和敏感性程度.敏感性分析根据所涉及的因素分为单因素敏感性分析和多因素敏感性分析.掌握这两种分析方法的基本操作以及项目敏感性分析的局限性.
5.项目的概率分析
概率分析是指使用概率研究预测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因素的发生对投资项目评价指标影响的一种定量分析方法.
第八章 项目的社会评估
仅根据经济效益评估的结论不足以对项目作出最优选择,还必须从项目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和影响等方面分析其利弊得失,使项目得以整体优化,以保证其顺利实施,在实现投资效益的同时,促进社会进步.
本章重点掌握的内容有:
1.项目社会评估的概念
投资项目的社会评估,是分析评价项目为实现国家和地方的各项社会发展目标所作的贡献和影响,以及项目与社会的相互适应性.
2.项目社会评估的特点
(1)分析对象的宏观性
(2)分析目标的多元化
(3)分析方法的定性化

阅读全文

与中长期贷款项目再评估工作实行原则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银行工作是否可全贷款买房 浏览:817
在上海买房子贷款能贷多少 浏览:885
综合消费贷款转账 浏览:689
2018年银行一年期贷款利息 浏览:365
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全面试点 浏览:482
农行贷款签约状态 浏览:22
苏州园区过户还贷款 浏览:805
网上贷款说银行流水不足叫转账 浏览:464
徐州最新商业贷款利率2020 浏览:315
没有工作从哪可以贷款 浏览:529
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后就被冻结吗 浏览:319
农村信用社贷款对自己影响吗 浏览:5
可以先提取公积金余额再贷款么 浏览:559
农村信用社贷款收不回来 浏览:816
谁愿意帮我担保贷款50万元 浏览:295
小额贷款存款算同业存款 浏览:368
买房贷款需要双方流水吗 浏览:525
审核率高的小额贷款app 浏览:562
微享加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浏览:535
捷信金融贷款存在担保人吗 浏览: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