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子已经过户,买家与人发生经济纠纷,别人如果进行起诉买家,会影响房子的首付提取及后续银行放款吗
房子既然已经过户,买卖与下家发生经济纠纷,那都不在于你们中介的事了,叫他们自行解决就行了
2. 房屋由于贷款没还清,所以私下交易由买方以原房主的名义继续还贷,贷款还清后再进行过户,公证处能受理吗
是否能受理,我还真没有底气给你个明确解答。就像我在你的前个问题解答中说的,公证主要是进行合法性的证明,就你说的这种情况似乎也谈不上哪点不合相关法规,按理说应该可以受理,但从这个协议本身在履行过程中会存在很大的隐患,也就是今后可能存在纠纷,而公证就是要消除今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行职责时不要因合同订立时存在漏洞出现纠纷,从这个角度说,我又觉得这个合同很难公证。所以,需要具体咨询你们当地的公证处。
3. 买方已用我房证通过中介办理了过户手续,却说没能力还贷款,要求退房,我该如何维护我权益呢
已经过户了,如果你已经拿到房款,就可以不用理会对方的要求。如果对方没有把房款全部支付,那么,就不知道你们的合同对于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是按照总房价20%约定的违约责任,你可以起诉追究违约责任。这样违约代价太大,对方就不敢违约。
4. 房产己过户按揭已批下卖方被起诉买方怎么办
你这明明就是两个问题,房产证当天进行过户,当天就能拿到,这和卖方起诉你是两码事。
贷款既然已经批下来了,就说明卖方很快就会收到钱,只要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卖方就没有什么可起诉你的理由,正常应诉即可。不过你还是得先看起诉状是怎么说的,这么问没法告诉你怎么办
5. 我是买方,房子已过完户,卖家贷款还没批下来,中介要卖家起诉我,请问房子办完手续跟我还有关系吗
你的说法有问题,你买房子不是卖房子,你买的房子已经过户到你名下了,卖家贷什么款?跟你有什么关系。既然已经过户了,那你买房子的事儿做完了,与你无关了。但是,我感觉事情好象不是那么回事儿,你确定你是买方吗?
6. 买二手房,业主要求买方还贷,这样对买方有风险吗
要知道有按揭的贷款房是不能直接做房本更名过户的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买家替房主还贷款后解除抵押然后再进行二手房过户交易了这其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家垫资有几点需注意
由于卖家的房产还在抵押当中需要还清尾款才能解押但是卖家手上资金不足不能还清贷款那么在出售此套房产时中介方就会采取让买家支付首付给卖家进行还贷解押的方式此种方式也是目前行业普遍做法进行解押后买家才能进行贷款申请贷款审批通过后就可以进行过户手续
其实这期间最主要的风险往往在买家帮卖家还清贷款后出现一是业主对价格反悔二是业主恶意诈骗若出现这两种不履约的行为双方协商解决不成也只能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这就需要在购房合同中进行详细的约定约定好具体的违约责任才行
这期间还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如支付首付款后进行还贷办理贷款办理网签最后过户等时间点都需要额外注意可能会遇到之后业主不配合办理剩余手续买方要申请银行贷款购房银行不同意贷等问题
垫资进行还贷时需要注意最好买家陪同卖家进行还贷行为买家垫资款不会被业主转走必须提前让业主签好首期款收据(即垫资款)一旦发生卖家秘密转走买家垫资款的不法行为有关收据可作为法律诉讼的依据证明业主已收款项
办理贷款时既然房产已经解押那么买方可以进行贷款了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贷款不成可以追究卖方的责任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好责任同时督促中介方进行处理如果因为买家个人信用等问题导致贷款不成那么买家的首付款等就比较难处理了其实进行交易之前就需要提前了解自己的个人信用避免因为自身原因导致贷不了款
办理网签时一定要立即网签二手房网签的好处在于锁定交易房源业主不可能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形买家垫资解押后业主不配合办理过户也不能再出售
最后过户时需要卖家交出房产证和身份证明等原件和买家一起到房管局进行过户手续目前东营市多为两证分发的情况因而在办理房产证过户后特别需要注意土地证也需要卖家配合办理
其实还有一种方式对于此种交易方式也是十分有利的由买家付款还清贷款有关款项有可能存入业主的供楼扣款账户中介方可以让业主办理房产买卖的全权委托公证委托中介代为办理此项事宜业主需提供其房屋的两证供楼存折贷款抵押合同身份证等原件此时业主就需要注意要看清开具给按揭中介的全权委托书是否清晰注明委托有关中介处理的具体事宜且不能包括代收楼款一项
7. 房子过户,但买方钱没付清贷款逃逸,银行起诉,法院摆卖房子,我该怎么办求解
没太明白 房子已经过户 买方已经开始还贷款了 银行拍卖和你没有什么关系的呀!
难道是他买房时 没有把房款给你付清 你们就过户了吗? 他的贷款不是已经放下来了吗 ? 不论怎样 现在房子一不在你的名下 如果他欠你的钱 这个只是经济纠纷 和房子没有关系
现在就是要搜集他欠款的证据 到法院起诉他 等法院把房子拍卖了 向法院申请代位求偿 让法院直接把卖房所得 还你的欠款
但是代位求偿 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8. 我买二手房房主不过户银行又按揭贷款起诉了他不还贷款怎么办
买了二手房,房主办理过户的手续,银行有按揭贷款起诉了,他不还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跟房主协商处理,毕竟你买二手房已经办理按揭贷款,应该及时还款,否则就会出现贷款逾期。
买卖二手房,一定要注意的事项。
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