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持法院判决书,我自己还清剩余按揭贷款,可以单方面办理过户吗
如果法院判决书明确写明产权判令给你,你可以自行将贷款还清,取得撤销抵押材料,然后带着法院判决书,直接过户。
❷ 有法院判决书我一个人继承贷款房子在银行咋办手续
继承贷款房子,就要拿法院判决书,办理房子过户手续。如果房子贷款还没有还清,继承人就要继续承担,直到房子贷款还完。
❸ 请问法院判决房子过户的判决书,法院如何执行
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你可以要求法院出具协助执行的通知书,来帮助你办理过户登记。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变更不动产所有权的方法有基于法律行为的登记生效主义和非基于法律行为的法院判决、征收等。
一般来说,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就可以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
❹ 法院判决离婚,可直接过户有贷款的房屋吗
一、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二、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
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 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 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此外,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及房屋产权处复印房证存根,才可办理单方房屋归并手续。
❺ 房子有贷款拿法院判决书能过户吗
房屋有贷款的,要先偿还贷款,不能直接过户给债权人。
对于有贷款的房屋,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强制拍卖后,要先偿还银行贷款,剩余的,才由债权人享有。
❻ 房贷没还清,拿判决书可做更名登记吗
可以更名,这个与房贷影响不大,谁来还贷的问题就要看你们的约定或者判决书的判决来定。
❼ 别人欠我钱,用一套房产抵押,法院判决后,拿判决书去办理过户手续,请问契税是否要重新缴纳
要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你这个属于第二种抵债的情况。
另外可以参考税务机关的答复: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抵债房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
闽地税函[2004]41号
颁布时间:2004-2-16发文单位: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近接你司《关于申请免交抵债房产营业税的报告》(闽物集「2003」181号,以下简称报告),要求免交“金属大厦”过户的营业税。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房地产业征收营业税的规定精神,以及你公司报告附文提交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1」闽法执申字第39-5号)中裁定:“将福建省金属材料总公司所有的位于福州市华林路304号的‘金属大厦’ 的房产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榕国用(1993)字第G01308号]变卖给福建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我局认为,福建省金属材料总公司用于抵押贷款的资产——“金属大厦”的房产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变卖你司,并办理资产过户手续;福建省金属材料总公司所欠银行贷款由你司负责归还。这种行为属于“销售不动产”应税行为,应照章缴纳营业税。
❽ 法院判决房产归我,房子是按揭贷款的俩个人的名字!怎样才能过户到我名下
拿判决书让另一产权人陪同去房管局过户更名即可
❾ 房子在没还清贷款之前,但有法院判决书,能过户吗
理论上可以,需要由银行开具注明和授权,才可以,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